一种滑移屏安装结构及含该安装结构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501300发布日期:2021-09-04 02:37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一种滑移屏安装结构及含该安装结构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车内零部件及装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滑移屏安装结构及含该安装结构的车辆。


背景技术:

2.车载显示屏安装于汽车内部,用于影音播放、倒车影像显示以及实现中控功能等,是汽车仪表板上的重要部件,同时也是对车主用车体验感极具影响的一个部件。传统汽车的车载显示屏固定在仪表板上,但随着汽车“新四化”(即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以及共享化)的提出,为了提升科技感和智能感,新能源汽车上的车载显示屏采用可旋转以及旋转后可左右移动的大屏,并且显示屏的移动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多隐藏在显示屏后面的装饰板之后,然而现有显示屏在沿滑轨移动后,在原来的位置会遗留下通孔,可以从这些通孔,看到装饰板内部的机构和电气接线,不仅影响外观,而且容易导致粉尘进入后对移动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造成污染,影响移动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的安全可靠性。


技术实现要素:

3.鉴于以上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滑移屏安装结构及含该安装结构的车辆,以改善滑移屏移动过程中轨道通孔暴露在外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它相关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滑移屏安装结构,包括:装饰板,驱动组件,滑轨,滑块,安装件,遮蔽帘卷放组件,遮蔽帘以及显示屏,其中,装饰板设置于仪表板上,所述装饰板上开设轨道通孔;驱动组件安装于所述仪表板上,且位于所述装饰板的第一侧面;滑轨安装于所述仪表板上,且位于所述装饰板的第一侧面,所述滑轨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轨道通孔的延伸方向;滑块安装于所述驱动组件上,且位于所述滑轨上;安装件设置于所述装饰板与所述滑轨之间;遮蔽帘卷放组件安装于所述安装件上,并与所述滑块连接;遮蔽帘安装于遮蔽帘卷放组件上,并在滑块的驱动下跟随滑块同步运动,以遮挡所述轨道通孔;显示屏安装于所述滑块上,且位于装饰板的第二侧面。
5.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卷放组件包括:支架、传动索、至少两个传动轴;所述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滑块,两个转动轴分别转动安装于所述安装件的两端,所述传动索连接所述支架,所述传动索张紧安装于所述传动轴上。
6.在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所述驱动组件包括电机及丝杠,所述电机驱动所述丝杠,所述丝杠通过轴承安装于所述滑轨的两端,所述滑块设置于所述丝杠上。
7.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卷放组件还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设于所述支架上。
8.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架包括:支撑部,所述支撑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滑槽,所述支撑部的另一端上设有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上至少设有一个连接孔,所述固定件设于所述连接孔处。
9.在本发明一是实施例中,所述固定件为卡簧。
10.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连接孔为通孔。
11.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通孔的数量为2,传动索穿过两个通孔,其中一个通孔通过固定件与传动索固定连接,另一个通孔与传动索滑动连接。
12.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涉传动索为钢丝。
13.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架包括支撑板及滑槽,所述支撑板上开设通行孔,所述支撑板的两端设有供传动轴穿过的通孔,所述滑槽上设有轴孔,所述传动轴位于所述轴孔中。
14.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传动轴包括,转轴及限位体,所述限位体设于所述转轴的端部,所述限位体上设有弧形凹槽。
15.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上设有供滑块穿过的通孔。
16.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为遮挡帘,所述遮挡帘的两端分别与转轴固定连接,并卷装于所述转轴上。
17.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它相关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所述车辆上安装有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通过所述结构进行安装。
18.综上所述,本发明驱动组件带动滑块及安装在滑块上的显示屏实现滑移,并通过遮蔽帘卷放组件将滑块的驱动动力传递给遮蔽帘,以驱动遮蔽帘跟随滑块同步运动,从而有效遮挡轨道通孔,有效防止粉尘进入后对移动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造成污染,从而有效保证滑移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的安全可靠性。本发明所涉技术方案无需额外增加遮蔽帘的驱动组件,因此本方案便于实现,成本低廉;同时,由于采用遮蔽帘卷放组件对遮蔽帘进行驱动,使得滑移屏在滑移过程中具备占用空间小,噪音小等优点。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本发明滑移屏安装结构拆除装饰板及遮蔽帘后于一实施例中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发明滑移屏安装结构拆除显示屏后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图2的左视图;
23.图4为图2的右视图;
24.图5为本发明滑移屏安装结构拆除显示屏及装饰板后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25.图6为图5的俯视图;
26.图7为本发明遮蔽帘卷放组件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27.图8为图1中a区域放大图;
28.图9为图7中b区域放大图;
29.图10为本发明安装件及遮蔽帘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0.图11为图10俯视图;
31.图12为图10左视图;
32.图13为本发明安装件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3.图14为本发明支撑板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4.图15为本发明传动轴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5.元件标号说明
36.1、装饰板;2、驱动组件;21、电机;22、丝杠;3、滑轨;4、滑块;5、安装件;51、支撑板;511、通行孔;512、通孔;513、第一翻边;514、第二翻边;52、滑槽;521、滑槽本体;522、第一斜面;523、第二斜面;6、遮蔽帘卷放组件;61、支架;611、支撑部;612、连接部;613、连接孔;62、传动索;63、传动轴;631、转轴;632、限位体;633、弧形凹槽;64、固定件;7、遮蔽帘;71、滑块通孔;8、显示屏;9、轨道通孔;10、安装座。
具体实施方式
37.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它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还应当理解,本发明实施例中使用的术语是为了描述特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下列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的试验方法,通常按照常规条件,或者按照各制造商所建议的条件。
38.请参阅图1至图15。须知,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39.当实施例给出数值范围时,应理解,除非本发明另有说明,每个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以及两个端点之间任何一个数值均可选用。除非另外定义,本发明中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的掌握及本发明的记载,还可以使用与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方法、设备、材料相似或等同的现有技术的任何方法、设备和材料来实现本发明。
40.请参阅图1至图6,其中,图1为本发明滑移屏安装结构拆除装饰板及遮蔽帘后于一实施例中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滑移屏安装结构拆除显示屏后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的左视图;图4为图2的右视图;图5为本发明滑移屏安装结构拆除显示屏及装饰板后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图5的俯视图;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滑移屏安装结构及含该安装结构的车辆,以改善滑移屏移动过程中轨道通孔暴露在外的问题。所述滑移屏安装结构包括:装饰板1,驱动组件2,滑轨3,滑块4,安装件5,遮蔽帘卷放组件6,遮蔽帘7以及显示屏8,其中,装饰板1设置于仪表板上,起到装饰作用,所述装饰板1上开设轨道通孔9,轨道通孔9提供滑移屏移动所需空间;驱动组件2安装于所述仪表板上,
且位于所述装饰板1的第一侧面即背面,用于为滑移屏提供驱动力;滑轨3安装于所述仪表板上,且位于所述装饰板1的第一侧面即背面,所述滑轨3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轨道通孔9的延伸方向即滑移屏9的移动方向;滑块4滑动安装至所述滑轨3上,并可在驱动组件2的带动下沿着滑轨3做往复直线运动;安装件5设置于所述装饰板1与所述滑轨3之间,用于安装遮蔽帘卷放组件6;遮蔽帘卷放组件6安装于所述安装件5上,并与所述滑块4连接;遮蔽帘7安装于遮蔽帘卷放组件6上,且在滑块4的带动下,遮蔽帘的一端卷收,另一端卷放,从而使得遮蔽帘7跟随滑块4同步运动,以遮挡轨道通孔9;显示屏8安装于所述滑块4上,且位于装饰板1的第二侧面即正面。
41.驱动组件2驱动滑块4在滑轨3上做往复运动,滑块4再带动显示屏8运动,从而实现显示屏8的滑移。滑块4还通过遮蔽帘卷放组件6将动力传递给遮蔽帘7,以驱动遮蔽帘7随其同步运动。同时遮蔽帘7遮挡轨道通孔9,有效防止粉尘进入后对移动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造成污染,从而保证滑移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的安全可靠性。
42.为了便于驱动组件的安装,滑轨3倾斜与遮蔽帘7之间呈倾斜设立。倾斜角度为锐角。
43.请参阅图6,在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所述驱动组件2包括电机21及丝杠22,所述电机21驱动所述丝杠22,所述丝杠22通过轴承安装于所述滑轨3的两端,所述滑块4设置于所述丝杠22上。电机21通过安装座10安装于仪表板上,电机21的控制系统可以集成在中控台上,通过中控台的相关指令按键实现正转及反转。
44.请参阅5至图7,其中,图7为本发明遮蔽帘卷放组件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卷放组件6包括:支架61、传动索62、两个传动轴63;所述支架61固定连接所述滑块4,所述传动索62连接所述支架61,所述传动索62张紧安装于所述传动轴63上。两个转动轴63分别转动安装于所述安装件5的两端。支架61带动传动索62绕两个传动轴63运动,传动索62再带动两个传动轴63转动,其中一个传动轴63收卷遮蔽帘7,另一个传动轴63放遮蔽帘7,从而实现传动轴63带动遮蔽帘7运动,进而实现遮蔽帘7与滑块4的同步运动,起到遮挡轨道通孔9内部结构的作用。
45.请参阅图5及图8,其中,图8为图1中a区域放大图,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卷放组件6还包括固定件64,所述固定件设于所述支架61上,并将所述支架61与所述传动索62固定连接。固定件64可以为卡簧。
46.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传动索62为钢丝,钢丝可以是首尾相连的闭合环状,也可以是首尾分别通过卡簧固定于支架上,以形成闭合环状。
47.请参阅图9,图9为图7中b区域放大图,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架61包括:支撑部611,所述支撑部611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滑块4,所述支撑部611的另一端上设有连接部612,所述连接部612上至少设有一个连接孔613,所述固定件设于连接孔613处,将所述传动索612固定于该连接孔613内。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连接孔613为通孔。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通孔的数量为2,传动索62穿过两个通孔,其中一个通孔通过固定件与传动索62固定连接,另一个通孔与传动索62滑动连接。滑动连接的连接孔用于限位。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传动索62为圆型钢丝,由60

75钢制成。
48.请参阅图10至图14,其中,图10为本发明安装件及遮蔽帘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49.图11为图10俯视图;图12为图10左视图;图13为本发明安装件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图14为本发明支撑板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安装件5包括支撑板51及滑槽52,所述支撑板51上开设通行孔511,所述支撑板51的两端设有供传动轴穿过的通孔512,所述滑槽52上设有轴孔,所述传动轴63位于所述轴孔中。支撑板51上设有两个向上翻折的第一翻边513及第二翻边514,第一翻边513的高度高于第二翻边514的高度,第一翻边513与第二翻边514形成一槽体,以用于放置传动索62。所述滑槽52包括滑槽本体521以及设置于滑槽本体521上的第一斜面522与第二斜面523,第一斜面522与滑槽本体521斜交,第二斜面523与滑槽本体521斜交,第一斜面522与第二斜面523相对设置,两个斜面起承托作用,用于承托遮蔽帘7。
50.请参阅图10,图12及图15,其中,图15为本发明传动轴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传动轴63包括,转轴631及限位体632,所述限位体632设于所述转轴631的端部,所述限位体632上设有弧形凹槽633,安装时,先将转轴631穿过支撑板51上的通孔,再将转轴631的下端置入滑槽52中的轴孔中。转轴631可以在通孔及轴孔中自由转动。
51.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7上设有供滑块4穿过的滑块通孔71。
52.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遮蔽帘7的两端分别与转轴固定连接,并卷在所述转轴上,在滑块4的滑移范围内,遮蔽帘7通过两端的卷收及卷放,始终将轨道通孔9遮挡。遮蔽帘由软质材料制成,例如橡胶。所述遮物帘上设有装饰涂层。
53.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它相关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所述车辆上安装有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通过所述结构进行安装。
54.综上所述,本发明驱动组件带动滑块及安装在滑块上的显示屏实现滑移,并通过遮蔽帘卷放组件6将滑块4的驱动动力传递给遮蔽帘7,以驱动遮蔽帘7跟随滑块4同步运动,从而有效遮挡轨道通孔9,有效防止粉尘进入后对移动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造成污染,从而保证滑移控制机构及电气接线的安全可靠性。本发明所涉技术方案无需额外增加遮蔽帘的驱动组件,因此本方案便于实现,成本低廉;同时,由于采用遮蔽帘卷放组件对遮蔽帘进行驱动,使得滑移屏在滑移过程中具备占用空间小,噪音小等优点。
55.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和使用意义。
56.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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