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列车运行管理系统,由下述各者所构成:
列车,于轨道行驶;
地上装置,设置于所述轨道附近;以及
运行管理装置,与所述列车以及所述地上装置进行通信控制;
所述运行管理装置以下述方式进行运行控制:在已设定本列车的抵达点的情况下,抽出直至所述抵达点为止的行进路线,并将在所述行进路线上成为行驶的妨碍的最先的障碍地点作为障碍点抽出,仅将直至所述障碍点为止的区间作为所述本列车的占有区间施予行进路线锁定且设定所述障碍点,其他列车无法进入至所述占有区间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管理装置以下述方式进行运行控制:本列车无法通过所述障碍点。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管理装置反复地进行所述障碍地点的抽出。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管理装置进行下述运行控制:在已抽出新的新障碍点的情况下且在无法施予直至所述新障碍点为止的行进路线锁定的状况下,所述本列车无法通过所述障碍点。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障碍点的预定距离近侧设定停止判定地点且在所述本列车于所述占有区间行驶并通过所述停止判定地点的情况下,所述本列车开始减速停止控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管理装置进行下述运行控制:在通过所述停止判定地点后重新设定新障碍点作为所述障碍点并施予了所述行进路线锁定的情况下,解除所述本列车的所述减速停止控制。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障碍点包含有属于所述地上装置的转辙器所致使的障碍点、在道岔所产生的障碍点、在轨道呈十字状交叉的地方所产生的障碍点的任一个固定型障碍点。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障碍点为属于所述地上装置的转辙器所致使的固定型障碍点且所述转辙器的锁定状态的行进方向未与所述本列车的行进方向一致的情况下,作为所述障碍点被抽出。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列车运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障碍点包含有:移动型障碍点,于轨道上移动的所述其他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