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式婴儿车的制动平衡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0792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折叠式婴儿车的制动平衡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案总体上涉及婴儿车,更具体地,涉及具有制动平衡器的婴儿车。



背景技术:

通常,婴儿车是用于运输乘客(常常为婴儿)的带轮的装置。一些婴儿车可以被配置为在不使用的时候可折叠或可拆解以便在运输或储存时占用较少的空间。折叠性能,尽管不是必须的,使得婴儿车可以通过交通工具运输从而调配到各个场所使用。因此,不同类型和尺寸的婴儿车被制造以适应多样化的用途,并具有各种不同的性能和/或特征。

一些小型婴儿车可能非常轻和紧凑。这种轻和小的婴儿车可以具有数量相对少的附加特征。同时,其它婴儿车,例如慢跑婴儿车(jogging strollers)、连座婴儿车(tandem strollers)等,可能相当坚固,可以支持许多特征。

可在一些婴儿车上采用的一个特征是制动系统。尽管一些轻量或基本模型可以不包括制动,可以完全通过手动执行机构的控制来简单地移动或停止,但其它模型可以采用各种类型的制动系统。一些这样的制动系统可以在一个或多个车轮上包括简单的用脚操作的局部制动。其它更复杂的制动系统可以通过婴儿车手柄处或手柄附近的操作杆或其它执行机构而进行线缆操作。线缆操作的制动系统中可能遇到的一个常见问题是,制动以一种不平衡的方式操作。即,一个车轮的 制动可能会在另一个车轮的制动能够发生前而发生。这可能导致操作过程中制动部件的不均衡磨损和/或对施加的制动反应迟缓。因此,此处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方案涉及用于婴儿车的改进的制动系统,其具有线缆操作的制动。



技术实现要素:

一些示例性实施方案使得可以提供这样的婴儿车制动系统,其使用制动平衡器,以有利于以平衡方式对不同车轮提供制动。

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提供了一种将摩擦制动施加至婴儿车的活动性组件的制动系统。该制动系统可以包括第一制动组件、第二制动组件、执行机构和制动平衡器。第一制动组件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活动性组件的第一车轮和第一线缆。第二制动组件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活动性组件的第二车轮和第二线缆。执行机构可以被配置为由使用者驱动而向第三线缆施加拉力。制动平衡器可以分别通过第一、第二和第三线缆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和执行机构。制动平衡器可以被配置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来基本上平衡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上的制动。

在另一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提供了一种婴儿车。该婴儿车可以包括用以承载乘客的座椅、被配置为承载座椅的车架、可操作地连接至车架并包括至少一个前轮和一对后轮的活动性组件、和用于对活动性组件施加摩擦制动的制动系统。该制动系统可以包括第一制动组件、第二制动组件、执行机构和制动平衡器。第一制动组件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活动性组件的第一车轮和第一线缆。第二制动组件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活动性组件的第二车轮和第二线缆。执行机构可以被配置为由使用者驱动而向第三线缆施加拉力。制动平衡器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并分别通过第一、第二和第三线缆连接至执行机构。制动平衡器可以被配置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基本上平衡 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上的制动。

附图说明

已对本发明作了概述,现将提及附图,附图不必然是按比例绘制,其中:

图1示出依据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采用制动系统的婴儿车的侧视图;

图2示出依据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婴儿车制动系统的框图;

图3示出依据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制动平衡器的正面局部剖视图;

图4示出依据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已进行平衡操作后的图3的制动平衡器;

图5示出具有可替代结构的制动平衡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更充分地描述一些示例性实施方案。附图中显示了一些而非所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当然,文中描述的和绘制的示例不应被解释为是对本发明的范围、适用性或配置的限制。而是,提供这些示例性实施方案以使本发明满足可实现的法律要求。全文中,相近的附图标记指代相近的元件。此外,在本文使用的词语“或者”应被解释为逻辑算子,只要运算域中有一个或者多个为真时,其结果为真。在本文中使用的“可操作地连接”应被理解为涉及直接或间接的连接,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其能够实现可操作地相互连接的部件的功能互连。

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婴儿车10在图1中示出。图1中的婴儿车10恰好是具有三个车轮的模型。但是,应当理解的是,婴儿车10也可 以可替换地采用其它结构,包括例如四轮模型。各种车架构件、车轮、座椅、手柄、配件和其它结构的配置和位置可以依照很多同类设计更改。因此,图1中的婴儿车10应该被理解为仅仅是一个可以采用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结构的非限制性示例。

图1示出了婴儿车10的侧视图,该婴儿车可以采用根据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制动系统。值得注意的是,构成图1中婴儿车10的部件的配置和具体结构仅仅是能采用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婴儿车的一种类型的示例。因此,特别地,与婴儿车10的制动系统不相关的具体结构应被理解为仅仅是示例性的和非限制性的。

如图1所示,婴儿车1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前轮20和一对后轮22,其可操作地连接至车架3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前轮20可以是位于车架30前部居中的单轮(或者车轮组件)。但是,在其它示例中,前轮20可以是一个或一对前轮,其以与后轮22相似的方式布置在车架30的相对侧。

车架30可以由多个基本刚性的车架构件构成,其定位为在其间限定一个接收空间。接收空间可以大致提供在后轮22之上,但是在后轮22之间。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接收空间也可以大致位于后轮的前面。座椅40可以在接收空间内由车架30支撑,使得儿童可以坐在其中来由婴儿车10运输。因此,应该理解的是,图1中示出的一些车架构件可以复制在座椅40的相对于图1中可见的车架构件的对侧。

车架30可以包括后支柱32,后支柱32从车架30的内部(相对于车架30的纵向的两端)朝着后轮22向后延伸。前构件34从后支柱32与车架30其余部分交叉的点(或者相对靠近该交叉点的位置)向前延伸至前轮20。顶构件36可以基本上朝着婴儿车10的手柄38向上和/或向后延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顶构件36可以从后支柱32与车架30其余部分的交叉点延伸。但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可以在顶构件36和后支柱32与车架30其余部分的交叉点之间提供延伸 部分37。前已述及,前构件34、后支柱32、顶构件36和延伸部分37(若包括)也可以复制在车架的左侧,图1仅示出了右侧。

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中,车架30的一个或多个(或全部)部分可以通过刚性连接或铰链可操作地相互连接或者连接至其它结构构件。对此,图1示出了几种能够在不同示例性实施方案中使用的铰接的示例。如图1所示,手柄38可以通过第一铰链52可操作地连接至顶构件36。同时,后支柱32可以通过第二铰链54可操作地连接至前构件34(和/或延伸部分37)。如果包括延伸部分37,则延伸部分37可以通过第三铰链56可操作地连接至顶构件36。在其它实施方案中可以使用更多或更少的铰链。

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每个铰链也可以复制在婴儿车10的左侧,以形成可将婴儿车10的相应部分折叠的铰接组件。因此,操作第一铰链52(及其位于对侧的铰链对)可使手柄38围绕第一铰链52限定的轴线折叠(例如,枢转、回转、旋转或铰接)。因此,手柄38可以被向上或向下移动。操作第三铰链56可使顶构件36围绕第三铰链56限定的轴线朝前构件30折叠。因此,顶构件36和手柄38可以朝前构件34向前折叠。后支柱32也可以围绕第二铰链54限定的轴线折叠,使得后支柱32可以向前构件34移的更近(或者,反之亦然)。

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后轮22可以各自具有相应的制动组件,布置在其附近的位置。制动组件可以是线缆操作的,以便向与制动组件连接的线缆施加压力,使制动组件激活,来向后轮22的每个轮上分别施加制动力。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线缆60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与后轮22中的一个相关联的第一制动组件(图1中未示出),第二线缆62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二制动组件(图1中未示出)。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的线路可以从它们各自的制动组件至共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制动平衡器70。制动平衡器70也可以通过第三线缆74可操作地连接至位于手柄38处或其附近的操作杆或 执行机构72。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制动平衡器70可以固定在或者可操作地连接至车架30的一个构件上。无论其实际位置如何,驱动执行机构72可以向第三线缆74提供拉力,该拉力可以传递至制动平衡器70。制动平衡器70进而可以向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二者上施加拉力,从而向其各自的制动组件上平衡施加制动力。

图2示出了婴儿车10的部件的框图以便描述采用通常的摩擦制动组件的示例性实施方案。如图2所示,执行机构72可以通过第三线缆74可操作地连接至制动平衡器70。前已述及,通过驱动执行机构施加的拉力传递至制动平衡器70。此后,制动平衡器70可以向第一车轮100和第二车轮110(其可以是后轮22的示例)平衡施加制动力。制动力可以通过第一制动组件120和第二制动组件130施加。第一制动组件120和第二制动组件130各自可以是摩擦制动系统,其使用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该构件是可移动的,从而摩擦搭合基础构件。

第一制动组件12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刹车片或闸瓦(例如刹车片122),其可以对通过第一线缆60和制动平衡块70提供的线缆拉力响应而可移动。在一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刹车片122可以安装在操作杆上,其响应于施加到第一线缆60的拉力而枢转。操作杆的枢转可以牵引或者使刹车片122朝向可与第一车轮100一起旋转的制动鼓124接触的方向移动。刹车片122的移动量取决于通过第一线缆60施加的拉力的量(最终基于施加在执行机构72上的拉力的量)。当刹车片122开始搭合制动鼓124时,如果第一车轮100正在转动,刹车片122和制动鼓124之间就会产生摩擦以减慢第一车轮100的转动。当施加了足够的摩擦使制动鼓124停止转动时,第一车轮100的相应转动也停止。如下文更详细描述的,制动平衡器70被配置为协调上述动作和第二制动组件130的动作。

类似地,第二制动组件13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刹车片或闸瓦(例如刹车片132),其可对通过第二线缆62和制动平衡块70提供的线缆拉力响应而可移动。前已述及,刹车片132可以安装在操作杆上,该操作杆响应于施加到第二线缆62的拉力而枢转。操作杆的枢转可以牵引或者使刹车片132朝向可与第二车轮110一起旋转的制动鼓134接触的方向移动。刹车片132的移动量取决于通过第二线缆62施加的拉力的量(最终基于施加在执行机构72上的拉力的量)。当刹车片132开始搭合制动鼓134时,如果第二车轮110正在转动,刹车片132和制动鼓134之间就会产生摩擦以减慢第二车轮110的转动。当施加了足够的摩擦使制动鼓134停止转动时,第二车轮110的相应转动也停止。同样,制动平衡器70被配置为协调该操作和第一制动组件120的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文描述了制动鼓作为第一制动组件120和第二制动组件130的示例,可替代的实施方案可以使用圆盘制动器。对于制动组件是圆盘制动器的实施方案,制动鼓可以用圆盘或其它转动体替换,并且刹车片可以用刹车片组件替换,刹车片组件中包括压紧的与圆盘形成摩擦接触的刹车片(例如在其对侧上)。无论摩擦制动组件是制动鼓还是圆盘制动器,通过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施加的拉力的量通常与刹车片、闸瓦或其它与制动鼓或圆盘制动器搭合以施加提供制动的摩擦的摩擦搭合构件的相应移动量成比例。

通过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施加拉力使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例如刹车片或闸瓦)移动的事实通常使像图2中的制动系统(不含制动平衡器70)易受不均衡制动的影响。这类系统需要非常精确的对摩擦搭合构件相对于它们对应的基础构件(例如圆盘或鼓)的位置的初始调整,使得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的摩擦搭合构件的移动能够致使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在每一侧上与其各自的基础构件几乎在同一时间搭合。但是,即使有非常精确的初始设置,这些系统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失去准度,并且制动系统部件可能会失去平衡。因 此,例如,当执行机构被驱动时,一个刹车片可能会先于其它刹车片与其对应的鼓搭合,或者,具有不同的摩擦搭合量。随后可能会出现不均衡的刹车片磨损,或者可能出现不均衡的制动。使用寿命和使用者的满意度都会降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示例性实施方案可采用制动平衡器70。制动平衡器70可以对制动系统部件提供动态校准以确保在各个不同侧或不同车轮上的制动力和摩擦搭合基本上相等或者平衡。实际上,制动平衡器70提供了自调制动组件,其自我调整以确保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在每侧与其各自的基础构件的搭合是大致相等或平衡的。根据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制动平衡器70的操作将参照图3进行描述,图3示出了用以设置制动平衡器70的一个示例结构。

如图3所示,制动平衡器70可以包括箱体200,其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容纳制动平衡器70的部件。箱体200所以可包括在6个面的每个上的侧壁从而限定制动平衡器70的外部结构。在内部,侧壁或其它结构可以成型为提供导轨槽或其它自由空间,在其中设置平衡器杆210。箱体200和/或平衡器杆210可以由金属、塑料或其它刚性材料制造。

在图3的示例中,平衡器杆210设置为大体上平的、或者板状的部件,其在深度尺寸上具有较薄的轮廓。相比其宽度尺寸,平衡器杆210具有明显更大的长度尺寸。但是,其它结构或形状也是可能的(例如圆柱形、矩形等)。如图3所示,平衡器杆210可以包括至少三个连接部分,连接部分可以形成为平衡器杆210的材料的切除区域。连接部分可以是完全闭合的(例如,圆形孔)或者可以是仅仅部分闭合的。在一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连接部分212可以是一个部分闭合的切除区域,其大致提供在平衡器杆210的中心区域。同时,第二连接部分214和第三连接部分216可以各自提供在相对的两侧与第一连接部分212等距。此外,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二连接部分214和第三连接部分216可以靠近平衡器杆210的相对的纵向端部,并且可以 是完全闭合的切除区域。

平衡器杆210可以在第一连接部分212处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三线缆74,通过将其在第一连接部分212处捆绑、附接或者枢转连接到平衡器杆210而进行。在一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三线缆74可终止于第一枢轴构件220,该枢轴部件220配合或者可操作地连接到第一结合部分212。类似地,第一线缆60可终止于第二枢轴构件222,第二线缆62可终止于第三枢轴构件22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枢轴构件220、第二枢轴构件222和/或第三枢轴构件224可以各自是圆柱形部件,使得平衡器杆210分别在第一结合部分212、第二结合部分214和第三结合部分216处与每个第一枢转构件220、第二枢转构件222和第三枢转构件224通过枢轴接合。

第三线缆74沿箭头230方向的移动(例如响应执行机构72的驱动)也可以沿箭头230的方向拉动第一枢轴构件220。第一枢轴构件220的移动也可以沿230的方向带动平衡器杆210并且向每个第二枢轴构件222和第三枢轴构件224上施加力从而向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提供拉力。前已述及,对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提供拉力可以引起刹车片122和132朝着它们各自的鼓124和134的相应移动,使得分别在第一车轮100和第二车轮110上产生制动力。如果平衡器杆210初始时处于图3所示的位置,第一线缆60和第二线缆62各自将具有施加于其上的基本相同的力,并且将在箭头230的方向上被带动基本相同的量。

前已述及,如果刹车片122和132与它们对应的制动鼓124和134之间的距离不是完全相等的,刹车片122或132中的一个将先于另一个与其对应的制动鼓124或134搭合。如果不使用制动平衡器70,或者平衡器杆210不能绕第一枢轴构件220枢转,当驱动制动时,制动组件的不均衡操作将会经常发生。在一种极端情况下,仅有一个刹车片与其对应的制动鼓搭合。在其它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不均衡的磨损和/或制动。

通过使用制动平衡器70,在刹车片122与制动鼓124的距离比刹车片132与制动鼓134的距离更近的情况下,刹车片122与制动鼓124的搭合将产生摩擦搭合,其在平衡器杆210沿箭头230方向前进时减慢(或阻止)第一线缆60的进一步移动。但是,由于刹车片132还未与制动鼓134搭合,没有这样的摩擦搭合来减慢(或阻止)第二线缆62的进一步移动。因此,随着平衡器杆210的前进,第二枢轴构件222停止或至少比第三枢轴构件224移动的更慢,直到刹车片132与制动鼓134搭合。因此,在绕第一枢轴构件220发生枢转时平衡器杆210可以继续前进,直到向第二枢轴构件222和第三枢轴构件224上施加大致上相等的力。

上述过程的结果在图4中示出。但是,应该被理解的是,如果第二制动组件130中的刹车片132与制动鼓134的距离恰好比第一制动组件120中的刹车片122与制动鼓124的距离更近,相同的过程可能重复并且得到相反的构造(即,第二枢轴构件222沿着箭头230的方向比第三枢轴构件224前进更多)。因此,制动平衡器70可以自动调整自身以响应可能发生的与制动组件构造有关的变化(例如,撞击、磨损或刹车片/制动鼓相对定位的其它改变)。

图3和图4已经示出制动平衡器70,包括作为一个大体上平的或板状构件的平衡器杆210。但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可以使用可替代的结构。对此,如图5所示,替代的制动平衡器70’的平衡器杆210’可替代地被提供为一个厚度尺寸稍小于箱体200的厚度的组件。因此,可维持平衡器杆210’的恰当布置,因为箱体200的内部可以作为导轨槽,使平衡器杆210’在其中上下移动和/或绕第一枢轴构件220转动。这个示例中的平衡器杆210’可以包括两个平行的板,位于平衡器杆210’的相对的前部和后部。两个平行的板可以由第三板分开,该第三板与两个平行的板沿着对应的纵向边缘连接。可以在板上和连接板上开槽以容纳第一枢轴构件220、第二枢轴构件222和第三枢轴构件224。可以在箱体200的界面上提供盖子202以闭合该组件。

因此,根据示例性实施方案,提供了向婴儿车活动性构件应用摩擦制动的制动系统。制动系统可以包括第一制动组件、第二制动组件、执行机构和制动平衡器。第一制动组件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活动性组件的第一车轮和第一线缆。第二制动组件可以可操作地连接至活动性组件的第二车轮和第二线缆。执行机构可以被配置为由使用者驱动而向第三线缆施加拉力。制动平衡器可以分别通过第一、第二和第三线缆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和执行机构。制动平衡器可以被配置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使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上的制动基本上平衡。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上述特征可以被扩大或者修改,或者增加附加的特征。这些扩大、修改和增加是任选的,并且可以任意组合提供。因此,尽管下面列出了一些示例性修改、扩大和增加,应该被理解的是,任何的修改、扩大或增加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与一个或多个或者甚至全部所列出的其它修改、扩大和增加组合实施。因此,例如,执行机构被提供为邻近婴儿车的手柄。在一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可以各自包括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其可以移动从而与提供于活动性组件的相应车轮上的基础构件形成摩擦搭合。制动平衡器可以响应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的每一个中可移动摩擦搭合构件和基础构件之间各自不相等的距离而自动调整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施加的制动力。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各自包括刹车片和制动鼓,刹车片和制动鼓彼此分开各自的距离,并构造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彼此摩擦搭合。在这样的示例中,制动平衡器可以响应不相等的各自的距离而自动调整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施加的制动力。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制动平衡器可以包括平衡器杆,其在第一连接部分与第三线缆枢转连接。第一连接部分可以设置在平衡器杆的纵向中点附近。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制动平衡器进一步包含可操作连接至第一线缆的第二连接部分和可操作连接至第二线缆的第三连接部分。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可以设置在平衡器杆的相对的纵向端部附近。 在一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制动平衡器可以包括箱体,其限定导轨槽,平衡器杆能够在导轨槽中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移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为响应第一制动组件先于第二制动组件实现摩擦搭合的情况,制动平衡器被构造为使平衡器杆能够绕第一连接部分枢转,以通过使第三连接部分响应第一连接部分的移动而行进与第二连接部分相等或更远的距离来使经由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施加的拉力均衡。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施加到第三线缆的拉力可以传递到平衡器杆,平衡器杆通过枢轴连接第三线缆,使得可以分别根据第一和第二线缆的不同移动量而将拉力基本相等地传递到第一和第二线缆。在一些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和第二线缆的不同移动量是基于第一连接部分的移动,通过平衡器杆的枢转以提供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的不同移动量来实现的。

基于前面的描述和相关附图的教导,发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将可获得本文提出的发明的多种改进及其它实施方案。所以,应该理解的是,这些发明不限于具体公开的实施方案,并且,改进和其它实施方案也被认为是包括在附加的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此外,尽管前面的描述和相关附图就元件和/或功能的某些示例性组合描述了示例性实施方案,应该被理解的是,元件和/或功能的不同组合可以通过替代的实施方案提供,这并不脱离附加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在这一点上,例如,与上述记载不同的元件和/或功能的组合也可考虑在附加的一些权利要求中提出。在述及优点、益处或者问题的解决方案时,应该被理解的是,这些优点、益处和/或解决方案可能对一些示例性实施方案适用,但是不必须适用所有示例性实施方案。因此,所记载的任何优点、益处或者解决方案不应被认为对于所有实施方案或者所要求保护的方案是关键的、必须的或者必要的。尽管此处使用了具体的术语,这些术语仅仅是一般性的描述,而非出于限制的目的。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