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44028发布日期:2018-12-21 19:07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三轮车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



背景技术:

三轮车,安装三个轮具有简单机械传动的小型车,装置车厢或平板,用来载人或装货,三轮车是一种由黄包车和自行车衍变而成的交通工具,可以载人也可运货,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非常流行,逐步取代了黄包车的地位。

三轮车在使用时,车厢的载重量往往会超负荷,如果车厢的载重量超负荷则会造成车厢变形,影响使用,虽然三轮车在出厂时,有设定具体的载重数值,但是往往使用者无法估计,这样造成了载重过度的情况,造成三轮车车架受损,不能在车厢过载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警报,为此,我们急需设计出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包括三轮车主体,所述三轮车主体后设置有车厢,且车厢底部包括车厢底板,所述车厢内沿内壁的形状设置有限位框套,且限位框套固定连接在车厢的内壁上,所述车厢底板的正上方设置有置物板,且置物板活动设置在限位框套上,所述限位框套上靠近置物板的两侧内壁上等距离开设有四组限位槽,且限位槽上靠近置物板的一侧开设有开口,开口处连通限位框套内部,所述置物板上靠近限位槽的一侧面上固定连接有四组连接块,且连接块与限位槽一一对应,所述连接块的一端活动设置在限位槽内,且连接块上设置在限位槽内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限杆,所述车厢底板与置物板上相互靠近的一测面上设置有两组称量器,所述车厢底板与置物板上相互靠近的一侧面上设置有三组减压装置。

优选的,所述减压装置包括支撑柱和弹簧,所述车厢底板上靠近置物板的一侧面上等距离设置有三组支撑柱,且支撑柱的一端活动穿过置物板,延伸至内部,所述支撑柱上伸入置物板内的一端通过弹簧连接在置物板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称量器与三轮车主体内的危险警报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限位槽沿限位框套的长度方向设置。

优选的,所述限杆活动卡接在限位槽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车厢底板和置物板之间设置减压装置,可以减轻置物板的部分压力,增加三轮车的强度,通过设置称量器,可以使三轮车上的货物重量达到危险值时,发生警报,提醒使用者,增加了三轮车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的车厢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的置物板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中A处放大图。

图中:1三轮车主体、2车厢、3限位框套、4置物板、5限位槽、6连接块、7限杆、8车厢底板、9称量器、10支撑柱、11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高强度三轮车车架,包括三轮车主体1,三轮车主体1后设置有车厢2,且车厢2底部包括车厢底板8,车厢2内沿内壁的形状设置有限位框套3,且限位框套3固定连接在车厢2的内壁上,车厢底板8的正上方设置有置物板4,且置物板4活动设置在限位框套3上,限位框套3上靠近置物板4的两侧内壁上等距离开设有四组限位槽5,且限位槽5上靠近置物板4的一侧开设有开口,开口处连通限位框套3内部,限位槽5沿限位框套3的长度方向设置,置物板4上靠近限位槽5的一侧面上固定连接有四组连接块6,且连接块6与限位槽5一一对应,连接块6的一端活动设置在限位槽5内,且连接块6上设置在限位槽5内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限杆7,限杆7活动卡接在限位槽5内,车厢底板8与置物板4上相互靠近的一测面上设置有两组称量器9,称量器9与三轮车主体1内的危险警报装置电性连接,车厢底板8与置物板4上相互靠近的一侧面上设置有三组减压装置,减压装置包括支撑柱10和弹簧11,车厢底板8上靠近置物板4的一侧面上等距离设置有三组支撑柱10,且支撑柱10的一端活动穿过置物板4,延伸至内部,支撑柱10上伸入置物板4内的一端通过弹簧11连接在置物板4的内壁上。

工作原理:本装置在车厢2内加设一层限位框套3,然后在限位框套3和置物板4之间设置限位装置,可以限制置物板4的活动范围,通过在车厢2内设置置物板4,然后使用称量器9对置物板4上的物品对方的重量进行控制,增加了三轮车主体1的使用寿命,当承受到危险重量时,发生警报,通过在车厢底板8和置物板4之间设置减压装置,可以减轻置物板4的部分压力,增加三轮车的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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