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童车的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是涉及一种单手快速折叠童车。
背景技术:
婴儿推车是一种为婴儿户外活动提供便利而设计的工具车,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越来越普及于人们日常生活中。
目前,生产企业追求婴儿推车稳固、安全等基本要求外,还越来越重视婴儿推车的折后体积、折叠快捷等特点,继而为了满足既可减少折叠后体积,又可快捷折叠的要求,导致了现有的婴儿推车结构较为复杂,且需多次解锁方可进行折叠动作,进而无法实现单手解锁折叠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所要解决是针对的上述现有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单手快速折叠童车。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包括:
前车架;
后下车架,其设于所述前车架后侧;
后中车架,其设于所述后下车架后上侧;
卡锁机构,其设于所述后下车架与所述后中车架间,用以卡锁连接所述后中车架;
扶手支架,其中部与所述前车架上端和所述后下车架上端共轴铰接,且其后端与所述后中车架中部铰接;
后上车架,其设于所述后中车架上侧;
锁定关节,其设于所述后中车架与所述后上车架间,用以连接锁定所述后上车架;
单手解锁机构,其设于所述后上车架上,并与所述锁定关节和所述卡锁机构相连接,且用以同步解锁所述锁定关节和所述卡锁机构,以使所述后上车架可绕所述锁定关节横向方向顺时针转动折叠于所述后中车架后侧,同时所述后中车架分脱所述后下车架且与所述扶手支架相配合以带动所述前车架向所述后下车架靠拢折叠动作。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单手解锁机构包括:
按钮座,其设于所述后上车架上侧中部;
解锁按钮,其伸缩滑动设置于所述按钮座上;
安全锁定按钮,其设于所述按钮座上,并位于所述解锁按钮上侧;
弹性复位件,其设于所述安全锁定按钮与所述按钮座间,用以弹性复位所述安全锁定按钮以使所述安全锁定按钮限位锁定所述解锁按钮;
解锁绳索,其上设有第一连接端、第二连接端和第三连接端,所述第一连接端与所述解锁按钮相连接,所述第二连接端端穿入所述后上车架内并与所述锁定关节相连接,所述第三连接端依次穿过所述后上车架和所述锁定关节后伸入所述后中车架内并与所述卡锁机构相连接。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锁定关节包括:
下连接件,其下端卡接于所述后中车架上端,且其上端开设有第一齿槽;
上连接件,其上端卡接于所述后上车架下端,并与所述下连接件共轴铰接,且其下端开设有第二齿槽;
卡锁齿轮,其设于所述第一齿槽与所述第二齿槽间,并可与所述第一齿槽和所述第二齿槽相适配,且其上沿其周向方向均设有多个第一斜坡凸台;
转动滑轮,其设于所述第一齿槽与所述卡锁齿轮间,并与所述第一连接端相连接,且其上沿其周向方向均设有多个可与所述第一斜坡凸台相适配的第二斜坡凸台,当驱动所述安全锁定按钮解除对所述解锁按钮限位卡锁作用且向上收缩所述解锁按钮时,所述解锁按钮拉动所述解锁绳索以带动所述转动滑轮转动,继而所述第二斜坡凸台挤推所述第一斜坡凸台以使所述卡锁齿轮从所述第一齿槽内移动至所述第二齿槽内,从而解锁所述上连接件及所述后上车架;
第一复位弹性件,其设于所述卡锁齿轮与所述第二齿槽间,用以弹性复位所述卡锁齿轮移动进入所述第一齿槽以锁定所述上连接件及所述后上车架。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锁定关节还包括设于所述下连接件后侧与所述上连接件后侧间且用以锁紧折叠后的所述后上车架和所述后中车架的锁紧机构。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锁紧机构包括:
所述锁紧机构包括:
锁紧凸台,其设于所述下连接件后侧;
倾斜凹位,其设于所述上连接件后侧,并与所述锁紧凸台同一侧;
锁紧凹槽,其设于所述上连接件上,并位于所述倾斜凹位前侧,且可与所述锁紧凸台相适配;
当所述下连接件与所述上连接件发生相向转动折叠时,所述锁紧凸台与所述倾斜凹位相接触且沿所述倾斜凹位倾斜方向移动进入所述锁紧凹槽内。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卡锁机构包括:
卡接连接座,其设于所述后下车架上;
卡销,其套设于所述后中车架下端内部,且其下端可卡接于所述卡接连接座内部,上端与所述第二连接端相连接,当所述解锁按钮拉动所述解锁绳索时,所述第二连接端带动所述卡销向上收缩移动以分脱所述卡接连接座以解锁所述后中车架;
第二复位弹性件,其套设于所述卡销上端,且被所述第二连接端贯穿,用以弹性复位所述卡销以使所述卡销下端卡接于所述卡接连接座内以锁定所述后中车架。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卡销上开设有用以限位向上收缩移动的限位通孔。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单手快速折叠童车还包括设于所述前车架与所述后下车架及所述后中车架间且用以供儿童坐下或躺下的联动折叠座椅。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联动折叠座椅包括:
座椅底架,其设于所述前车架和所述后下车架内侧,且其前端与所述前车架中部铰接;
座椅背靠架,其设于所述后中车架内侧,且其下端位于所述座椅底架后端内侧或位于所述座椅底架后端外侧;
铰接联动组,其下端铰接于所述后下车架中部,且其上端与所述座椅底架后端及所述座椅背靠架下端及所述后中车架下端共轴铰接,用以联动所述座椅底架和所述座椅背靠架相向靠拢折叠动作。
如上所述的单手快速折叠童车,所述单手快速折叠童车还包括连接于所述锁定关节上且用以支撑遮阳布的遮阳布支撑支架。
与现有技术相比,上述申请有如下优点:
1、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通过所述单手解锁机构同步解锁所述锁定关节和所述卡锁机构,继而使所述后上车架绕所述锁定关节横向方向顺时针转动折叠于所述后中车架后侧,同时所述后中车架分脱所述后下车架且与所述扶手支架相配合以带动所述前车架向所述后下车架靠拢折叠动作,从而完成整车折叠工作,进而体现出本申请具有较为简单的解锁折叠结构,且达到了单手解锁折叠操作的目的。
2、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通过所述锁紧机构可使折叠后的整车处于稳固的状态,防止松散而占用放置空间,进而大大体现出本申请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3、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不仅结构简单和操作方便,且其还具有折叠后体积小的突出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的展开状态立体图。
图2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的折叠状态立体图。
图3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显示出所述解锁绳索连接于所述解锁按钮与所述锁定关节及所述卡锁机构间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单手解锁机构的局部分解图。
图5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锁定关节的分解立体图。
图6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隐藏所述后中车架后显示出所述卡锁机构的立体图。
图7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锁定关节的后侧视立体图,示出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中所述锁紧机构。
图8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下连接件的立体图。
图9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上连接件的立体图。
图10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卡锁齿轮的立体图。
图11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1中所述转动滑轮的立体图。
图12是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实施例2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申请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11所示,单手快速折叠童车,包括前车架1、后下车架2、后中车架3、卡锁机构4、扶手支架5、后上车架6、锁定关节7、单手解锁机构8、联动折叠座椅9、遮阳布支撑架10。
具体的,所述后下车架2设于所述前车架1后侧。所述后中车架3设于所述后下车架2后上侧。所述卡锁机构4设于所述后下车架2与所述后中车架3间,用以卡锁连接所述后中车架3。所述扶手支架5中部与所述前车架1上端和所述后下车架2上端共轴铰接,且其后端与所述后中车架3中部铰接。所述后上车架6设于所述后中车架3上侧。所述锁定关节7设于所述后中车架3与所述后上车架6间,用以连接锁定所述后上车架6。所述单手解锁机构8设于所述后上车架6上,并与所述锁定关节7和所述卡锁机构4相连接,且用以同步解锁所述锁定关节7和所述卡锁机构4,以使所述后上车架6可绕所述锁定关节7横向方向顺时针转动折叠于所述后中车架3后侧,同时所述后中车架3分脱所述后下车架2且与所述扶手支架5相配合以带动所述前车架1向所述后下车架2靠拢折叠动作。
本申请单手快速折叠童车通过所述单手解锁机构8同步解锁所述锁定关节7和所述卡锁机构4,继而使所述后上车架6绕所述锁定关节7横向方向顺时针转动折叠于所述后中车架3后侧,同时所述后中车架3分脱所述后下车架2且与所述扶手支架5相配合以带动所述前车架1向所述后下车架2靠拢折叠动作,从而完成整车折叠工作,进而体现出本申请具有较为简单的解锁折叠结构,且达到了单手解锁折叠操作的目的。
所述单手解锁机构8包括按钮座81、解锁按钮82、安全锁定按钮83、弹性复位件84、解锁绳索85。所述按钮座81设于所述后上车架6上侧中部。所述解锁按钮82伸缩滑动设置于所述按钮座81上。所述安全锁定按钮83设于所述按钮座81上,并位于所述解锁按钮82上侧。所述弹性复位件84设于所述安全锁定按钮83与所述按钮座81间,用以弹性复位所述安全锁定按钮83以使所述安全锁定按钮83限位锁定所述解锁按钮82。所述弹性复位件84优选为拉簧。所述解锁绳索85上设有第一连接端、第二连接端和第三连接端,所述第一连接端与所述解锁按钮82相连接,所述第二连接端端穿入所述后上车架6内并与所述锁定关节7相连接,所述第三连接端依次穿过所述后上车架6和所述锁定关节7后伸入所述后中车架3内并与所述卡锁机构4相连接。其优点在于结构简单,且通过所述安全锁定按钮83以形成安全锁定所述解锁按钮82,防止所述解锁按钮82跑位而发生非正常折叠情况发生。
所述锁定关节7包括下连接件71、上连接件72、卡锁齿轮73、转动滑轮74、第一复位弹性件75。所述下连接件71下端卡接于所述后中车架3上端,且其上端开设有第一齿槽711。所述上连接件72上端卡接于所述后上车架6下端,并与所述下连接件71共轴铰接,且其下端开设有第二齿槽721。所述卡锁齿轮73设于所述第一齿槽711与所述第二齿槽721间,并可与所述第一齿槽711和所述第二齿槽721相适配,且其上沿其周向方向均设有多个第一斜坡凸台731。所述转动滑轮74设于所述第一齿槽711与所述卡锁齿轮73间,并与所述第一连接端相连接,且其上沿其周向方向均设有多个可与所述第一斜坡凸台731相适配的第二斜坡凸台741,当驱动所述安全锁定按钮83解除对所述解锁按钮82限位卡锁作用且向上收缩所述解锁按钮82时,所述解锁按钮82拉动所述解锁绳索85以带动所述转动滑轮74转动,继而所述第二斜坡凸台741挤推所述第一斜坡凸台731以使所述卡锁齿轮73从所述第一齿槽711内移动至所述第二齿槽721内,从而解锁所述上连接件72及所述后上车架6。所述第一复位弹性件75设于所述卡锁齿轮74与所述第二齿槽721间,用以弹性复位所述卡锁齿轮73移动进入所述第一齿槽711以锁定所述上连接件72及所述后上车架6。其优点在于通过所述第一连接端拉动所述转动滑轮74转动,继而所述第二斜坡凸台741挤推所述第一斜坡凸台731以使所述卡锁齿轮73从所述第一齿槽711内移动至所述第二齿槽721内,从而解锁所述上连接件72及所述后上车架6,另外,通过所述第一复位弹性件75则可自动弹性复位所述卡锁齿轮73移动进入所述第一齿槽711以锁定所述上连接件72及所述后上车架6,进而实现解锁、锁定的目的。
所述第一斜坡凸台731和所述第二斜坡凸台741的数量均优选为3个,其优点目的在于能够均匀稳定将所述卡锁齿轮73从所述第一齿槽711中推动至所述第二齿槽721内。
所述第一复位弹性件75优选为塔簧,其优点在于塔簧不仅可具有较大载荷,且还具有较大的接触面积。
所述锁定关节7还包括设于所述下连接件71后侧与所述上连接件72后侧间且用以锁紧折叠后的所述后上车架6和所述后中车架3的锁紧机构76。所述锁紧机构76包括锁紧凸台761、倾斜凹位762、锁紧凹槽763。所述锁紧凸台761设于所述下连接件71后侧。所述倾斜凹位762设于所述上连接件72后侧,并与所述锁紧凸台761同一侧。所述锁紧凹槽763设于所述上连接件72上,并位于所述倾斜凹位761前侧,且可与所述锁紧凸台761相适配。当所述下连接件71与所述上连接件72发生相向转动折叠时,所述锁紧凸台761与所述倾斜凹位762相接触且沿所述倾斜凹位762倾斜方向移动进入所述锁紧凹槽763内。其优点在于通过所述锁紧机构76可使折叠后的整车处于稳固的状态,防止松散而占用放置空间,进而大大体现出本申请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所述卡锁机构4包括卡接连接座41、卡销42、第二复位弹性件43。所述卡接连接座41设于所述后下车架2上。所述卡销42套设于所述后中车架3下端内部,且其下端可卡接于所述卡接连接座41内部,上端与所述第二连接端相连接,当所述解锁按钮82拉动所述解锁绳索85时,所述第二连接端带动所述卡销42向上收缩移动以分脱所述卡接连接座41以解锁所述后中车架3。所述第二复位弹性件43套设于所述卡销42上端,且被所述第二连接端贯穿,用以弹性复位所述卡销42下端卡接于所述卡接连接座41内以锁定所述后中车架3。其优点在于所述卡锁机构4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突出特点,进而可进一步方便整车的解锁折叠操作。
所述第二复位弹性件43优选为压缩弹簧,其目的在于满足本申请的设计需求。
所述卡销42上开设有用以限位向上收缩移动的限位通孔421,采用所述限位通孔421的目的在于限位所述卡销42向上收缩的一端距离,同时也防止所述卡销42跑位。
所述联动折叠座椅9设于所述前车架1与所述后下车架2及所述后中车架3间,且用以供儿童坐下或躺下。所述联动折叠座椅9包括座椅底架91、座椅背靠架92、铰接联动组93。所述座椅底架91设于所述前车架1和所述后下车架2内侧,且其前端与所述前车架1中部铰接。所述座椅背靠架92设于所述后中车架3内侧,且其下端位于所述座椅底架91后端内侧或位于所述座椅底架91后端外侧。所述铰接联动组93下端铰接于所述后下车架2中部,且其上端与所述座椅底架91后端及所述座椅背靠架92下端及所述后中车架3下端共轴铰接,用以联动所述座椅底架91和所述座椅背靠架92相向靠拢折叠动作。其优点在于当解锁折叠整车时,可通过所述铰接联动组93联动所述座椅底架91和所述座椅背靠架92相向靠拢折叠动作,进一步实现单手解锁折叠整车的操作。
所述遮阳布支撑支架10连接于所述锁定关节7上且用以支撑遮阳布的,其优点在于满足支撑遮阳布的需求。
实施例2
如图12所示,其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联动折叠座椅9的数量为2张,其目的在于提供双座位以满足双婴儿坐车需求。
综上所述对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申请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即使其对本申请作出各种变化,则仍落入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