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合包装包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3741阅读:696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合包装包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包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集合包装包角。



背景技术:

目前,在进行集合包装时,如将托盘与单独设置在包装箱外的纸围板连接在一起时,普遍采用螺钉进行连接,这种连接方式操作麻烦,包装效率低下,且相对的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集合包装包角。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集合包装包角,包括一板体以及与所述板体相连接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以及第三L形包角,其中,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位于所述板体的一侧面,第二L形包角设在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外侧,且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间隔预设距离而在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之间形成L形的包角卡槽,所述第三L形包角设在所述板体的另一端侧面上。

所述第二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对应的两个边的长度,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外侧分别延伸至所述板体的外侧边后截止。

所述第三L形包角的两个边与所述第二L形包角的两个边上下重叠,且所述第三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外侧分别延伸至所述板体的外侧边后截止。

本实用新型通过包括一板体以及与所述板体相连接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以及第三L形包角,其中,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位于所述板体的一侧面,第二L形包角设在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外侧,且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间隔预设距离而在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之间形成L形的包角卡槽,所述第三L形包角设在所述板体的另一端侧面上,用于集合包装时,可以实现将木托盘和纸围板连接在一起,使用时,将集合包装包角放在托盘的四个角上,利用第三L形包角包住托盘四角,包装箱的四角分别由第一L形包角包住,外设的纸围板放在包角卡槽内,包角卡槽有效限制纸围板在运动中产生的位移,使整体包装更稳固;从而实现了将托盘和围板分开出货,有效减少送货和仓储体积,减少送货和仓储体积,降低物流和仓储费用,从而降低产品整体成本;且现场组装操作简单快捷,不需进行专门培训即可操作,且无需木螺钉固定,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出示了本实用新型的集合包装包角的俯视透视示意图;

图2出示了本实用新型的集合包装包角的一侧视透视示意图;

图3出示了本实用新型的集合包装包角的另一侧视透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参见图1-3所示,一种集合包装包角,包括一板体2以及与所述板体相连接第一L形包角2、第二L形包角3以及第三L形包角5,其中,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位于所述板体的一侧面,第二L形包角设在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外侧,且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间隔预设距离而在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二L形包角之间形成L形的包角卡槽4,所述第三L形包角设在所述板体的另一端侧面上。

其中,所述第二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对应的两个边的长度,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外侧分别延伸至所述板体的外侧边后截止。

其中,所述第三L形包角的两个边与所述第二L形包角的两个边上下重叠,且所述第三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外侧分别延伸至所述板体的外侧边后截止。

其中,所述第二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L形包角的对应的两个边的高度,从而使纸围板在包角卡槽中的定位更加稳定。

其中,所述第二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长度一致。

所述板体1的主体为一矩形状板,所述矩形状板的与三个L形的包角相对的角为圆弧倒角结构,参见图1所示。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L形包角、第三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外侧自由面为倾斜面,其中第一L形包角的外侧自由面为向下向外倾斜设置,而第三L形包角的两个边的外侧自由面为向下向内倾斜设置(自板体1的上端面为视角看)。

进一步的,所述板体上设有孔10,可以减轻重量,同时节约材料。

优选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集合包装包角为注塑件,一体成型,工艺简单,加工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集合包装包角使用于集合包装,用于将木托盘和纸围板连接在一起,使用时,本新型集合包装包角放在托盘的四个角上,利用下面的第三L形包角包住托盘四角,包装箱的四角分别由第一L形包角包住,外设的纸围板放在包角卡槽内,包角卡槽有效限制纸围板在运动中产生的位移,使整体包装更稳固;可将托盘和围板分开出货,有效减少送货和仓储体积,减少送货和仓储体积,降低物流和仓储费用,从而降低产品整体成本;现场组装操作简单快捷,不需进行专门培训即可操作,且无需木螺钉固定,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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