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应零件宽度尺寸的可调节非标料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0139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应零件宽度尺寸的可调节非标料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非标料架的结构。



背景技术:

在汽车零配件物流存放配送过程中,料架是一种很有用的物流用具,首要用于较重或大物品的寄存及机械化周转搬运,格外适合汽车配件物流工作的运用。冲压件的形状多样。固定点、平衡点难找。外部件一般面积较大,并且对外表请求很高(不能有冲突和磕碰)。种类多、数量大,在整体零部件料架中比重是较大的,在零件料架设计/制作时,需要依照各种车型的零件宽度尺寸进行设计/制作不同款式的料架防护机构,在产品多样化的企业中,造成的后果是料架种类过于繁多,生产某种零件时人员需要寻找相对应的专用标准限位防杆的料架进行装载物流作业,增加了人员劳动量,料架种类太繁多,增加了料架制作金额,增加了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非标料架,可以根据零件宽度尺寸进行调节,且取料方便并有利于保护物料。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适应零件宽度尺寸的可调节非标料架,包括料架主体、一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以及两调节限位槽装置,所述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以及调节限位槽装置设置在料架主体的侧边,且两调节限位槽装置处于所述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的两端;

所述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包括两调节固定座、两旋转连杆以及一防护杆;所述防护杆的两端分别通过一所述旋转连杆连接所述调节固定座,并通过所述旋转连杆的旋转能处于料架主体的底部和卡设在两调节限位槽装置内。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限位槽装置包括一调节槽和两限位插销,所述调节槽的上下两侧板上开设有复数对对孔以供两限位插销插设以在两限位插销之间形成用于卡设所述防护杆的卡位。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固定座上具有一纵向的调节长孔,所述旋转连杆的一端可上下滑动地连接在该调节长孔内,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防护杆。

进一步的,所述防护杆的外表面套覆盖有一层泡棉层。

进一步的,所述料架主体的另一侧边设有一料位杆,料位杆的内侧设有复数个料位分隔件。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以及两调节限位槽装置的配合限位,使料架不仅能根据零件的宽度尺寸进行调节,适用范围更大,还有利于生产使用装料和取料作业,且可有效保护物料的零件,使料架做到合理化,提高了生产作业工作效率,并降低了物料报废的支出费用。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非标料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其显示上料前的状态。

图2为本实用新型非标料架中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非标料架中调节限位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非标料架上料后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可调节非标料架的一较佳实施例,该可调节非标料架100包括料架主体1、一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2、两调节限位槽装置3以及料位杆4,所述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2以及调节限位槽装置3设置在料架主体1的一侧边,且两调节限位槽装置3处于所述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2的两端;所述料位杆4则设在料架主体1的另一侧边,料位杆4的内侧设有复数个料位分隔件42。

主要如图2所示,所述旋转调节防护杆装置2包括两调节固定座21、两旋转连杆22以及一防护杆23;所述防护杆23的两端分别通过一所述旋转连杆22连接所述调节固定座21,并通过所述旋转连杆22的旋转能处于料架主体1的底部和卡设在两调节限位槽装置3内的两个状态,当要上料时,可将所述防护杆23脱离所述调节限位槽装置3,旋转至料架主体1的底部,以方便上料,上好料后,再将防护杆23向上旋转并卡设在调节限位槽装置3内,以对零件进行侧边限位。

所述调节固定座21上具有一纵向的调节长孔212,所述旋转连杆22的一端可上下滑动地连接在该调节长孔212内,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防护杆23,通过调节长孔212可以使旋转连杆22上下移动,以最合适的高度将防护杆23恰好卡设在调节限位槽装置3内或者恰好移至料架主体1的底部。

所述防护杆23的外表面套覆盖有一层泡棉层24,以对零件200表面形成保护,防止碰伤或刮擦到零件200表面。

所述调节限位槽装置3包括一调节槽31和两限位插销32,所述调节槽31的上下两侧板上开设有复数对对孔312以供两限位插销32插设以在两限位插销32之间形成用于卡设所述防护杆23的卡位A。

操作时,先拔出两限位插销32,打开防护杆23并旋转至料架主体1的底部,然后将零件200插入料位并可一一抵靠在料位分隔件42上,上完料后,将另防护杆23旋转至调节槽31,并根据零件200的宽度尺寸选择对合适的对孔312进行插设两限位插销32,对防护杆23的端部进行限位。反之取料时,先拔出两限位插销32,打开防护杆23并旋转至料架主体1的底部,一一取出零件200即可。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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