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2007阅读:2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节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



背景技术:

目前,在空气采样中会用到活性碳管或硅胶管等玻璃采样管,玻璃采样管体积较小,存储不当容易丢失,且不方便携带,携带过程中容易摔碎。而在采样过程中又经常会用到大小不一的多个采样管,并且采样前需要给每一个玻璃采样管进行唯一性标识,在给玻璃采样管进行标识时比较繁琐,耗时较长,费时费力。现有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大多只是固定采样管的底部,并且不能根据采样管的大小进行调节,造成存放的玻璃采样管在携带过程中容易晃动,甚至从固定处脱离、摔碎,达不到固定采样管的目的,给工作人员存放、携带、标识玻璃采样管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可调节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不仅可以固定玻璃采样管的底部,而且还可以固定采样管的上部,防止玻璃采样管在携带过程中晃动或者从插孔中脱离;另外,可以方便的在存放每个玻璃采样管时进行标注,避免回到实验室后对玻璃采样管进行后续处理时再逐个查找,缩短了查找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给工作人员存放、携带、标识玻璃采样管带来了方便,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调节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包括一中空的设有背带的箱体,在箱体上方扣接一设有把手的箱盖,在箱体底部设有一基座,在基座上表面间隔设有若干个插孔,在每个插孔上方设有一内侧壁设有螺纹的透明设置的外套筒,在外套筒的内侧通过螺纹与一透明设置的内套筒相连,所述内套筒的直径大于等于插孔的直径,在内套筒的上端设有一环形下磁铁,在内套筒环形下磁铁上方铰接一套筒盖,套筒盖通过设置在其下表面的环形上磁铁吸附在内套筒上,在套筒盖上表面中央设有一拉环,在套筒盖上表面拉环的一侧设有一透明设置的且一侧开口的标签夹。

在每个插孔的内侧壁上设有一橡胶垫圈。

在环形上磁铁内侧的套筒盖上设有一防震垫。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在插孔上方的相互配合的内套筒和外套通以及吸附在内套筒上的套筒盖,不仅可以固定玻璃采样管的底部,而且还可以固定采样管的上部,防止玻璃采样管在携带过程中晃动或者从插孔中脱离;另外,通过设置在套筒盖上表面的标签夹,可以方便的在存放每个玻璃采样管时进行标注,避免回到实验室后对玻璃采样管进行后续处理时再逐个查找,缩短了查找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给工作人员存放、携带、标识玻璃采样管带来了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把手,3、箱盖,4、基座,5、插孔,6、外套筒,7、内套筒,8、环形下磁铁,9、套筒盖,10、环形上磁铁,11、拉环,12、标签夹,13、橡胶垫圈,14、防震垫,15、背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所示,一种可调节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包括一中空的设有背带16的箱体1,在箱体1上方扣接一设有把手2的箱盖3,在箱体1底部设有一基座4,在基座4上表面间隔设有若干个插孔5,在每个插孔5上方设有一内侧壁设有螺纹的透明设置的外套筒6,在外套筒6的内侧通过螺纹与一透明设置的内套筒7相连,所述内套筒7的直径大于等于插孔5的直径,在内套筒7的上端设有一环形下磁铁8,在内套筒7环形下磁铁8上方铰接一套筒盖9,套筒盖9通过设置在其下表面的环形上磁铁10吸附在内套筒7上,在套筒盖9上表面中央设有一拉环11,在套筒盖9上表面拉环11的一侧设有一透明设置的且一侧开口的标签夹12。

在每个插孔5的内侧壁上设有一橡胶垫圈14。在环形上磁铁10内侧的套筒盖9上设有一防震垫15。缓冲、减震,防止在携带玻璃采样管的过程中产生晃动。

使用时,手握拉环11把套筒盖9吸附在内套筒7顶部,然后旋转拉环11,把内套筒7旋转到顶端,再把事先写好的标签通过标签夹12一侧的开口处放入标签夹12,然后打开套筒盖9把处理好的采样管插入到相应的插孔5处,把套筒盖9盖上,再反向旋转套筒盖9,使玻璃采样管的顶端抵接在防震垫15上即可。

现场采样时,可以将背带16固定于箱体1把手2上,然后背在肩上,从而将双手解放出来从事其他现场工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玻璃采样管存放箱可循环使用,并且每次可根据所需放置的玻璃采样管的长度进行调节,不仅可以固定玻璃采样管的底部,而且还可以固定采样管的上部,防止玻璃采样管在携带过程中晃动或者从插孔5中脱离;另外,可以方便的在存放每个玻璃采样管时进行标注,避免回到实验室后对玻璃采样管进行后续处理时再逐个查找,缩短了查找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给工作人员存放、携带、标识玻璃采样管带来了方便。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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