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23327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质检测技术领域,涉及水样储存箱,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



背景技术: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其中,水污染是破坏力很大的一种污染,它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灾害频繁的国家,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人均占有量只有25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已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多年来,中国水资源质量不断下降,水环境持续恶化,由于污染所导致的缺水和事故不断发生,不仅使工厂停产、农业减产甚至绝收,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地威胁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了人类的生存。

因此,对水污染的治理刻不容缓,其中对水污染地区进行水样抽取检测,是评估水污染地区污染程度高低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污水样品的组成往往相当复杂,其稳定性通常比地表水样更差,水样的理化指标随采样温度及运输环境(尤其是高温酷暑天)起相应的变化,难以保存其原始的状态,使得送达实验室的样品失去代表性。而现有的保温箱,不方便大批量出工携带,不宜储存玻璃采样瓶,更换、添加冷媒不快捷,制造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缺乏能够有效保持水样稳定性、便于携带、样品储存不易损坏的水样储存箱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包括有箱体,所述箱体内包括有冷媒单元、第一阻隔单元、储样单元、第二阻隔单元;所述冷媒单元包括有冷媒匣和支撑板,所述冷媒匣上部开口且一侧侧壁贯穿所述箱体的同侧侧壁形成抽屉式结构,所述支撑板设置在冷媒匣上方,所述支撑板上由下至上依次叠放第一阻隔单元、储样单元、第二阻隔单元;所述储样单元包括有储样块,所述储样块内设有多个储样槽,所述储样槽中空且上下贯穿所述储样块,所述储样槽内侧壁上设有弹性垫片。

优选地,所述箱体顶部还设有箱盖。所述箱体和箱盖的材质为常规塑料。所述箱盖与箱体之间可开启式密闭连接。

更优选地,所述箱盖下部设有隔热块。所述隔热块的材质为泡沫塑料。

更优选地,所述箱盖上还设有把手。

优选地,所述冷媒匣内放置有冷媒。所述冷媒为放置冰块的冰袋。

优选地,所述冷媒匣贯穿所述箱体侧壁的一侧侧壁上设有拉手。

优选地,所述冷媒匣的材质为泡沫塑料。

优选地,所述支撑板为中空回路板或多孔板。

更优选地,所述中空回路板设置在冷媒匣上方的箱体侧壁上,相对于箱体侧壁水平凸出且形成中空回路。

更优选地,所述多孔板与冷媒匣上方的箱体四侧侧壁连接为一体,所述多孔板上设有多个贯穿上下板面的透气孔。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透气孔的目数为20-100目。

优选地,所述第一阻隔单元为阻隔网,所述阻隔网上的网孔目数为20-100目。

优选地,所述第二阻隔单元为阻隔网,所述阻隔网上的网孔目数为20-100目。

更优选地,所述阻隔网的材质为金属材料。

优选地,所述储样块的材质为泡沫塑料。

优选地,所述弹性垫片为具有伸缩弹性的海绵。

优选地,所述储样槽呈圆形。

优选地,所述弹性垫片高度为所述储样槽高度的1/2-2/3。有利于将采样瓶在储样槽内通过弹性垫片有效固定,不会发生摇晃、颠覆等情况出现。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能够为现场水样采集提供临时储存条件,有效保持水样稳定性,能实现现场采集水样在运输过程中减缓生物作用、减缓化合物或络合物的水解及氧化还原反应、减少组分的挥发和吸附。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通过避免碰撞的储样槽设计结构,能避免采样瓶的相互碰撞且能牢固固定在储样槽内,从而使采样瓶中水样不会损失。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操作简便、携带方便、体积小、重量轻、更换冷媒方便、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的整体结构名称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中的储样单元结构示意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中支撑板为中空回路板结构示意图。

图4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中支撑板为多孔板结构示意图。

附图说明

1 箱体

2 冷媒单元

21 冷媒匣

22 支撑板

23 拉手

3 第一阻隔单元

4 储样单元

41 储样块

42 储样槽

43 弹性垫片

5 第二阻隔单元

6 箱盖

61 隔热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4。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包括有箱体1,所述箱体1内包括有冷媒单元2、第一阻隔单元3、储样单元4、第二阻隔单元5;所述冷媒单元2包括有冷媒匣21和支撑板22,所述冷媒匣21上部开口且一侧侧壁贯穿所述箱体1的同侧侧壁形成抽屉式结构,所述支撑板22设置在冷媒匣21上方,所述支撑板22上由下至上依次叠放第一阻隔单元3、储样单元4、第二阻隔单元5;所述储样单元4包括有储样块41,所述储样块41内设有多个储样槽42,所述储样槽42中空且上下贯穿所述储样块41,所述储样槽42内侧壁上设有弹性垫片43。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箱体1顶部还设有箱盖6。所述箱盖6与箱体1之间可开启式密闭连接。所述箱盖6下部设有隔热块61。所述隔热块61的材质为泡沫塑料,能够保持箱体1的冷媒不至于快速挥发。所述箱盖6上还设有把手。便于快速携带转移。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冷媒匣21内放置有冷媒。所述冷媒为放置冰块的冰袋。所述冷媒匣21贯穿所述箱体1侧壁的一侧侧壁上设有拉手23。所述冷媒匣21与箱体1形成抽屉式结构。便于放置或更换冷媒。所述冷媒匣21的材质为泡沫塑料,能够保持冷媒不至于快速挥发。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3-4所示,所述支撑板22为中空回路板或多孔板。如图3所示,所述中空回路板设置在冷媒匣21上方的箱体1侧壁上,相对于箱体1侧壁水平凸出且形成中空回路。如图4所示,所述多孔板与冷媒匣21上方的箱体1四侧侧壁连接为一体,所述多孔板上设有多个贯穿上下板面的透气孔。所述透气孔的目数为20-100目。上述结构有利于将冷媒传送到储样槽42内的样品处。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第一阻隔单元3为阻隔网,所述阻隔网上的网孔目数为20-100目。所述第二阻隔单元5为阻隔网,所述阻隔网上的网孔目数为20-100目。所述阻隔网的材质为金属材料。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储样块41的材质为泡沫塑料。所述弹性垫片43为具有伸缩弹性的海绵。所述储样槽42呈圆形。所述弹性垫片43高度为所述储样槽42高度的1/2-2/3。有利于将采样瓶在储样槽42内通过弹性垫片43有效固定,不会发生摇晃、颠覆等情况出现。

下面结合图1-4,说明本实用新型中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使用过程。

使用者获得如图1-4所示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将储存箱携带至水样采集现场,通过采样瓶采集水样后,打开箱盖6,取出作为第二阻隔单元5的阻隔网,将采样瓶分别放入储样块41中的多个储样槽42内,通过储样槽42内的弹性垫片43将采样瓶有效固定,放上作为第二阻隔单元5的阻隔网,再盖上箱盖6。同时通过箱体1底部侧壁上的拉手23,将冷媒匣21拉出,放入冷媒后,关闭冷媒匣21。由于储存箱存在冷媒,同时箱体1内与冷媒接触部分的材料均为泡沫塑料,能够保持冷媒不至于快速挥发,从而在较长时间内能够有效保持水样稳定性。当冷媒挥发后,还可以及时补充,从而继续有效保持水样稳定性。将水样运回实验室后,打开箱盖6,取出作为第二阻隔单元5的阻隔网,将采样瓶从储样槽42内取出,进行分析检测。

使用完毕后,将储存箱关闭后放置合适位置。再次使用时,重复上述步骤。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携式现场水样储存箱,能够有效保持水样稳定性,避免采样瓶的相互碰撞且能牢固固定在储样槽42内,操作简便、携带方便、体积小、重量轻、更换冷媒方便、成本低。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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