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3354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塔吊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



背景技术:

在300米以上超高层建设中,主要采用动力塔吊作为工程垂直运输的方式,因此塔吊的使用效率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塔吊爬升是超高层施工的关键工作,在工期控制的关键线路上,而塔吊支撑系统的安、拆又是塔吊爬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传统的使用多台塔吊相互安、拆支撑系统的工艺,在其作业期间塔吊不能进行主体结构吊装工作,大大影响了塔吊的使用效率。使用本专利方法可减少支撑系统安拆期间对塔吊的占用,提高塔吊使用效率,加快主体结构施工进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的以及其他潜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的实施例,其所有连接均为活性连接,安、拆方便,操作简单、高效,适应于超高层各类塔吊支撑体系安装、拆除及相关主体构件吊装施工。

为实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其包括搁置于塔吊标准节中的提升梁及可拆卸地连接所述提升梁与所述塔吊标准节的连梁件,所述提升梁的两端悬挑于所述塔吊标准节的外部且设有导向轮;所述塔吊标准节中还设有卷绳装置,所述卷绳装置上设有吊绳,所述吊绳绕过所述导向轮而连接于需提升的结构构件。

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梁件包括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提升梁的第一连板及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塔吊标准节的第二连板,所述第一连板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连板。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板和所述第二连板为一体成型且互呈直角。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连梁件包括夹持于所述塔吊标准节的标准节连杆两侧的两夹板以及连接于所述夹板并固定连接所述提升梁的耳板,两所述夹板之间通过第一螺栓固定相连。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耳板与所述提升梁之间通过第二螺栓固定相连,所述耳板上开设有供所述第二螺栓穿设的第一安装孔,所述提升梁上开设有供所述第二螺栓穿设的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螺栓上进一步螺合有螺纹紧固件。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孔或所述第二安装孔为一字型或十字型的调节孔。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提升梁和/或所述连梁件上设有吊装件。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卷绳装置为卷扬机。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使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由提升梁通过活性连接与塔吊标准节组合装配,形成支撑机构,在塔吊标准节内安装卷绳装置与支撑机构连接形成整个提升机构,其中,所有连接均为活性连接,安、拆方便,操作简单、高效,适应于超高层各类塔吊支撑体系安装、拆除及相关主体构件吊装施工。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的立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中的连梁件的第一种实施效果图。

图4为图3中的连梁件的平面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中的连梁件的第二种实施效果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塔吊支撑系统的安、拆是塔吊爬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传统的使用多台塔吊相互安、拆支撑系统的工艺,在其作业期间塔吊不能进行主体结构吊装工作,大大影响了塔吊的使用效率。使用本实用新型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可减少支撑系统安拆期间对塔吊的占用,提高塔吊使用效率,加快主体结构施工进度。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首先,参阅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其主要包括提升梁11和连梁件12,其中,提升梁11水平搁置于塔吊中的塔吊标准节中,在每台塔吊中可设置一个或多个该种提升梁,可在提升梁上设置吊装件,如吊板、吊环,以通过吊装方式将提升梁吊装至适当的提升机位处的塔吊标准节上,塔吊标准节右多根标准节连杆呈矩形或其他形状首尾连接构成,在多个标准节连杆中还可设置斜向支撑杆来加固塔吊标准节,提升梁11水平搁置于对应层的塔吊标准节中相对的两根标准节连杆上,并应保持提升梁11的重心正对于该层塔吊标准节的结构重心,以确保提升梁的平稳性。

提升梁11的两端进一步悬挑于塔吊标准节20的外部,并且在提升梁11上设置有导向轮13,一般采用至少两组导向轮13,对称地设置在提升梁11悬挑出塔吊标准节的外部的那段悬挑段上,优选地,导向轮13设置在提升梁11的两端端部,导向轮13可采用竖向设置的定滑轮,设置在提升梁11的上表面。同时在塔吊标准节中设置卷绳装置14,该卷绳装置14可采用卷扬机,在卷扬机上设有吊绳15,吊绳15绕过导向轮13而连接于需提升的结构构件,其中的结构构件可为各类塔吊支撑体系的支撑构件及相关主体构件。通过在提升梁11的两端对称设置导向轮13,可提高提升梁的稳定性,防止提升梁倾覆。利用卷绳装置14和导向轮13构成提升机构,来提升需提升的结构构件,由于提升梁11的两端悬挑于塔吊标准节的外部,使得被提升的结构固件与塔吊标准节之间始终保持有一段距离,可以避免两者之间在提升过程中发生相互碰撞而受损的情况,因此,提升梁11悬挑出塔吊标准节的悬挑段的长度应根据所需提升的结构构件的体积来进行设计,以确保被提升的结构构件在提升过程中不会碰撞到塔吊标准节为设计准则。

连梁件12用于固定连接提升梁11和塔吊标准节20,以确保提升梁11不会从超高层的塔吊标准节上掉落,确保施工安全。可在连梁件12上设置吊装件,如吊板、吊环,以通过吊装方式将连梁件12连通提升梁吊装至适当的提升机位处的塔吊标准节上。

参阅图3和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中的连梁件的第一种实施效果图及该连梁件的平面示意图。

如图3和图4所示,该连梁件12包括夹持于塔吊标准节20的标准节连杆两侧的两夹板121以及连接于夹板121并固定连接提升梁11的耳板122,两夹板121的底部延伸出标准节连杆的底部并通过第一螺栓161固定相连。图中,提升梁11采用H型钢,一侧翼板朝向下,用于固定连接连梁件12的耳板122;标准节连杆采用角钢,角钢的一侧翼板被夹持于连梁件12的两夹板121之间,角钢的另一侧翼板贴合于其中一夹板上方的一耳板的上表面。两夹板121的上方分别设有一上述耳板122,耳板与夹板一体成型且互呈直角,构成角钢形式。两耳板122分别通过第二螺栓162与提升梁11之间可拆卸相连。

其中,在耳板122上开设有供第二螺栓162穿设的第一安装孔,在提升梁的底部翼板上开设有供第二螺栓162穿设的第二安装孔,第二螺栓162上进一步螺合有螺纹紧固件,以在第二螺栓穿过第一安装孔和第二安装孔后,利用螺纹紧固件进行紧固,以实现连梁件与提升梁的固定相连,在提升梁提升施工完成后,再通过松开该螺纹紧固件来拆卸提升梁。

进一步的,上述第一安装孔或第二安装孔可采用一字型或十字型的调节孔,以便于在安装提升梁时,对提升梁的安装位置进行微调。

另外,为了确保提升梁在塔吊标准节上的连接强度,还可将连梁件的夹板直接焊接于塔吊标准节的标准节连杆,或者采用螺栓连接的方式进一步将连梁件的夹板与塔吊标准节的标准节连杆固定相连,采用上述结构,可提高提升梁与塔吊标准节的连接强度,同时提升梁仍然可以通过第二螺栓可拆卸地连接连梁件的耳板,提升梁仍可随装随用,安、拆方便,操作简单、高效。

再参阅图5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中的连梁件的第二种实施效果图。其与上述连梁件的第一种实施例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连梁件的夹板121’直接采用螺栓16可拆卸地连接塔吊标准节20的标准节连杆,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要在标准节连杆的两侧设置两个夹板来夹持住标准节连杆,当只在标准节连杆的一侧设置连梁件时,同样可以达到连结标准节连杆的效果。此种连结方式更加简单、便利。

本实用新型塔吊附着装配式提升机构由提升梁通过活性连接与塔吊标准节组合装配,形成支撑机构,在塔吊标准节内安装卷绳装置与支撑机构连接形成整个提升机构,其中,所有连接均为活性连接,安、拆方便,操作简单、高效,适应于超高层各类塔吊支撑体系安装、拆除及相关主体构件吊装施工。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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