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0108阅读:4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重机支撑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塔吊附着形式单一、功能简单,市场上传统的附着只能对应一种型号的塔吊标准节,换到另一种不同宽度塔身标准节上则不能使用,这就导致不同宽度的塔身标准节需要不同的附着来进行搭配,不仅浪费材料,有时在施工现场用起来也十分不便,出现一种型号的塔吊缺少附着的情况有时需要从厂家或其它施工现场借调,而不能实现不同型号塔吊之间附着共用,费时费力、十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实现了一种塔吊附着应用于不同塔吊标准节宽度的情况,解决了不同塔吊型号附着不能共用的问题。

1.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实现的: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包括附着框、耳板Ⅰ、耳板Ⅱ、可调节顶杆和撑杆,附着框通过可调节顶杆与塔吊标准节的主肢连接,所述附着框由四个边角结构连接而成,所述边角结构由两块矩形箱梁垂直焊接在一起,每个矩形箱梁上设有一个横向槽,靠近建筑物一侧的两个边角结构上分别设有耳板Ⅰ,另外两个边角结构上分别设有耳板Ⅱ,撑杆分别与耳板Ⅰ和耳板Ⅱ铰接,所述可调节顶杆包括螺纹杆、螺母与垫板,螺纹杆中间设有螺母,螺纹杆一端设有垫板。

进一步的,所述螺纹杆上的螺母数量为两个,所述垫板外侧设有弹性塑料板;弹性塑料板使得垫板与主肢的连接更加紧密且不会损伤塔吊标准节主肢。

进一步的,所述耳板Ⅰ形状为直角三角形,其上设有通孔;所述耳板Ⅱ形状为弧形状板结构,其上设有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边角结构上横向槽的宽度大于可调节顶杆上螺纹杆的直径,螺纹杆穿过边角结构上的横向槽,两个螺母分别位于边角结构两侧,垫板上的弹性塑料板与标准节主肢接触。

进一步的,所述矩形箱梁中间填充混凝土。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每个边角结构上设有两个横向槽和可调节顶杆,通过调节可调节顶杆在横向槽中的位置和改变螺母的位置就能实现与不同标准节宽度的塔吊进行组合安装的目标,解决了传统塔吊中一种类型附着只能应用于一种塔吊型号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通过在可调节顶杆的垫板上设置弹性塑料板使得垫板与主肢的连接更加紧密,而且避免了传统附着与塔吊标准节之间的硬连接,不会损伤塔吊标准节主肢和附着。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耳板Ⅰ与耳板Ⅱ的设计形状考虑了其各自与撑杆连接的角度不同,受力的方向不同,基于受力更合理的原因设计,使得耳板在节约材料的同时保证了受力方向上的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边角结构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可调节顶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建筑物,2、撑杆,3、边角结构,31、横向槽,32、耳板Ⅰ,33、耳板Ⅱ,4、可调节顶杆,41、螺纹杆,42、螺母,43、垫板,44、弹性塑料板,5、主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由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3所示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种可调节塔吊附着,包括附着框、耳板Ⅰ、耳板Ⅱ、可调节顶杆4和撑杆2,附着框通过可调节顶杆与塔吊标准节的主肢5连接,所述附着框由四个边角结构3连接而成,所述边角结构由两块矩形箱梁垂直焊接在一起,矩形箱梁中间填充混凝土,每个矩形箱梁上设有一个横向槽31,靠近建筑物1一侧的两个边角结构上分别设有耳板Ⅰ32,另外两个边角结构上分别设有耳板Ⅱ33,撑杆分别与耳板Ⅰ和耳板Ⅱ铰接,所述可调节顶杆包括螺纹杆41、螺母42与垫板43,螺纹杆中间设有螺母,螺纹杆一端设有垫板。

进一步的,所述螺纹杆上的螺母数量为两个,所述垫板外侧设有弹性塑料板44;弹性塑料板使得垫板与主肢的连接更加紧密且不会损伤塔吊标准节主肢。

进一步的,所述耳板Ⅰ形状为直角三角形,其上设有通孔;所述耳板Ⅱ形状为弧形状板结构,其上设有通孔;耳板Ⅰ与耳板Ⅱ之所以形状不同,是由于其与撑杆连接的角度不同,受力的方向不同,考虑其受力更合理的原因设计,使得耳板在受力方向上的强度更高。

进一步的,所述边角结构上横向槽的宽度大于可调节顶杆上螺纹杆的直径,螺纹杆穿过边角结构上的横向槽,两个螺母分别位于边角结构两侧,垫板上的弹性塑料板与标准节主肢接触,根据塔吊标准节的宽度调节固定螺纹杆在横向槽上的位置,使得垫板与标准节主肢水平的位置对应,在垂直方向上,调节两个螺母在螺杆上的位置,直到垫板上的弹性塑料板紧紧与标准节主肢连在一起,然后两边螺母拧死紧紧夹住边角结构,使得垫板与主肢的连接紧密没有缝隙。

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施方式中未明确的各组成部分均可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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