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取用的书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3639阅读:4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取用的书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方便取用的书箱。



背景技术:

学生们从迈入中学开始学业任务就在一天天加重,学习资料繁多,大多学校为了减轻学生的携带负担,会给学生配发一个收纳箱用于装书,但普通收纳箱都不具备分类收存功能,并且在收纳书本及资料后取用非常不方便,需要翻找,耗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方便取用的书箱。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方便取用的书箱,包括上部开口的箱体,所述箱体相对的两个壁面底部设有孔槽;所述箱体内部设有隔挡框,所述隔挡框将所述箱体分隔成若干个大小相同的空间;所述箱体底部为“日”字型框结构,所述“日”字型框结构的中间横板上设有两排铆钉,所述两排铆钉的数量根据所述隔挡框阻隔出的空间数量设定,以保证每个空间中对应有1颗铆钉;所述铆钉的铆帽与所述中间横板的垂直距离为5~10cm;

所述书箱还设有若干个底板,所述底板的数量和所述铆钉的数量相等,所述底板的长宽与所述每个空间的底部长宽相匹配;每个底板底部都设有弹板,所述弹板通过弹片与所述底板连接,所述弹板通过所述孔槽延伸到所述箱体外部;并且每个底板的一端都设有通孔,每个底板通过其通孔穿过铆钉安置在所述每个空间底部;当按压某个底板的弹板时,该底板在弹片的作用下垂直弹起,弹起高度为5~10cm。

进一步地,所述隔挡框为可拆卸结构,由纵向隔板和横向隔板组成,所述纵向隔板和所述横向隔板上都设有卡槽,用于卡接所述纵向隔板和所述横向隔板。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的四个壁面上设有凹槽,用于插接所述纵向隔板和所述横向隔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隔挡框将书箱分隔成若干个空间,每个空间中都可放置不同的书本或资料,方便归类整理;并且将书箱箱体底部设计成日”字型框结构,在该结构的中间横板上设置距离横板有一定高度的双排铆钉,每个铆钉都穿过一块设有弹片弹板的底板,并且底板位于每个空间中,当需要取用某个空间中放置的书本时,只要按压弹板,底板在弹片的作用下弹起,进而将书本弹起,一目了然,取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书箱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书箱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书箱的隔挡框的连接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书箱的底部“日”字型框结构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书箱的底板及其弹板的结构示意图,其中(a)为底板及弹板的连接示意图,(b)为按压弹板时底板与弹板的连接状态示意图;其中1、箱体,2、隔挡框,3、“日”字型框结构,4、中间横板,5、铆钉,6、箱体上的孔槽,7、底板,8、弹板,9、弹片,10、通孔,11、纵向隔板,12、横向隔板,13、卡槽,14、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所述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不是限定。

图1和图2示出本实用新型的方便取用的书箱的结构示意图,包括上部开口的箱体1,箱体1相对的两个壁面底部设有孔槽6;箱体1内部设有隔挡框2,隔挡框2为可拆卸结构,由3个纵向隔板11和1个横向隔板12组成,纵向隔板11和横向隔板12上都设有卡槽13,用于卡接纵向隔板11和横向隔板12;隔挡框2将箱体1分隔成若干个大小相同的空间。箱体1的四个壁面上设有凹槽14,用于插接纵向隔板11和横向隔板12,隔挡框的组成结构如图3所示。

如图4所示,箱体1底部为“日”字型框结构3,该“日”字型框结构3的中间横板4上设有两排铆钉5,数量为8颗,每个空间中对应有1颗铆钉;并且每颗铆钉5的铆帽与中间横板4的垂直距离为5~10cm。

如图5所示,书箱还设有8个底板7,底板7的长宽与每个空间的底部长宽相匹配;每个底板7底部都设有弹板8,弹板8通过弹片9与底板7连接,其中弹片9一端与底板7底部是固定连接,而另一端则与弹板8活动连接,这儿的活动连接是指弹片的这一端通过按压弹板可上下跳动,并且弹板8通过孔槽6延伸到箱体1外部。每个底板7的一端都设有通孔10,每个底板7通过其通孔10穿过铆钉5安置在每个空间底部;如果需要取用某个空间的书本时,只要按压该底板底部的弹板,该底板在弹片的作用下垂直弹起,弹起高度刚好为铆钉5的铆帽与中间横板4的垂直距离,即5~10cm。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隔挡框将书箱分隔成多个相同大小的存书空间,每个空间中都可根据需要放置不同的书本或资料,方便归类整理;并且箱体底部“日”字型框结构的中间横板上设置距离横板有一定高度的双排铆钉,每个铆钉都穿过一块设有弹片弹板的底板,底板位于每个空间中,方便底板弹起,当需要取用某个空间中放置的书本时,只要按压弹板,底板在弹片的作用下弹起,进而将书本弹起,弹起高度达到5~10cm,使书本或资料的名称一目了然,取用方便。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