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适用于板材的翻转机构。
背景技术:
现代工业,如汽车制造,船舶,制药,板塑,机械加工等行业,都需要把一些板材类零件进行翻转,传统的手工翻转费时费力,甚至对操作工人造成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而提供一种适用于板材的翻转机构,结构简单、操作安全、降低工人工作强度、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适用于板材的翻转机构,包括曲柄A、曲柄B、曲柄连杆A、曲柄连杆B、支撑台A、支撑台B,飞轮,所述的曲柄A的一端与曲柄B的一端均铰接在飞轮中心轴M上,所述的曲柄A的另一端与曲柄B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飞轮外沿,并分别与曲柄连杆A一端、曲柄连杆B一端同轴活动连接,所述的曲柄连杆A另一端与曲柄连杆B另一端分别与支撑台A下端与支撑台B下端铰接,支撑台A与支撑台B分别铰接在支撑轴A与支撑轴B上;
所述的曲柄A与曲柄B夹角为120°;
所述的支撑轴A位置低于支撑轴B位置;
所述的支撑台A与支撑台B上设置有相互对应的沟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利用曲柄连杆机构来实现板材的翻转,此装置结构简单、操作安全、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适用于板材的翻转机构,包括曲柄A11、曲柄B12、曲柄连杆A21、曲柄连杆B22、支撑台A31、支撑台B32,飞轮4,所述的曲柄A11的一端与曲柄B12的一端均铰接在飞轮4中心轴M上,所述的曲柄A11的另一端与曲柄B12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飞轮外沿,并分别与曲柄连杆A21一端、曲柄连杆B22一端同轴活动连接,所述的曲柄连杆A21另一端与曲柄连杆B22另一端分别与支撑台A31下端与支撑台B32下端铰接,支撑台A31与支撑台B32分别铰接在支撑轴A51与支撑轴B52上;
所述的曲柄A11与曲柄B12夹角为120°;
所述的支撑轴A51位置低于支撑轴B52位置,保证支撑台A31与支撑台B32闭合时垂线向右偏离。
所述的支撑台A31与支撑台B32上设置有相互对应的沟槽。
具体的,当曲柄连杆A21一端处于A点,曲柄连杆B22处于B点的时候,支撑台A31与支撑台B32张开,板材物料安放在支撑台B32沟槽中,当飞轮4旋转至曲柄连杆A21一端处于A’点,曲柄连杆B22一端处于B’点的时候支撑台A31与支撑台B32闭合,由于闭合时候垂线向右偏移,板材物料在支撑台A31与支撑台B32的沟槽之间构成的空间内从支撑台B32移动到支撑台A31,飞轮4继续旋转使得曲柄连杆A21一端再次处于A点,曲柄连杆B22再次处于B点的时候,板材物料完成翻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这些具体实施方式都是基于本实用新型整体构思下的不同实现方式,而且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