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空隔热纸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19435发布日期:2018-11-13 22:58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空隔热纸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杯子,特别涉及一种中空隔热型纸杯。



背景技术:

传统中空隔热型纸杯所使用的内杯均为普通纸杯,纸杯的整体表面平整无凹陷,中空外贴纸张采用底部卷曲或折叠方式让外贴纸张与内杯中空形成空隙,从面达到中空隔热效果。由于外贴纸张底部卷曲或折叠后增加了纸杯的外径,让纸杯外型锥度变小,从而与内杯不能保持合理间隙,在叠放时外贴片底部与下一层纸杯内部直接接触,并由于内外杯均是带有角度的圆锥体,当施加轴向压力的时候,会对杯壁形成一定的径向压力,从而使外贴片与纸杯内部接触部位产生巨大的摩擦力,从而出现纸杯被“卡住”现象。纸杯在用力叠放时就会存在不易拔出问题,严重时甚至无法将两个纸杯分离,这样就会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纸杯再做进一步的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纸杯叠放时摩擦力小、易于分离的中空隔热纸杯。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中空隔热纸杯,包括内杯和外杯,所述内杯套设在所述外杯内,所述内杯与所述外杯之间设有间隙,所述内杯的内周面上设有凸起。

优选的,所述凸起设置在所述内杯的中下部。

优选的,所述内杯的外周面设有内凹陷部,所述内凹陷部与所述凸起位置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内杯的内周面设有台阶部,所述台阶部与所述凸起位置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凸起的高度为0.5-2mm。

优选的,所述凸起为环形凸起。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中空隔热纸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中空隔热纸杯在内杯的内周面上设有凸起,这样当纸杯叠放时,下层纸杯的凸起能够拖住上层纸杯的底部,承受从上层而来的轴向压力,能有效避免上层纸杯外侧与下层纸杯内侧直接接触时径向压力增大造成的摩擦力增加的情况,这样就能有效解决两个纸杯由于摩擦力太大而不能分开的问题,从而方便消费者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内杯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两层纸杯叠放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1、外杯;2、内杯;3、内凹陷部;4、上层纸杯;5、下层纸杯;6、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4。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中空隔热纸杯,其包括外杯1和内杯2,内杯2套设在外杯1内,外杯1采用底部卷曲或折叠方式在内杯2中空形成间隙,从面达到中空隔热效果。在内杯2的内周面上设有凸起,凸起设置在内部的中下部位置,一般是与上层纸件底部接触的位置。

作为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可在内杯2的外周面设置内凹陷部3,内凹陷部3与凸起位置相对应。内凹陷部3向内凹陷形成内周面的凸起,同时可增加内杯2和外杯1之间的间隙,提高隔热效果。作为另一种实施方式,可在内杯2的内周面设置台阶部,台阶部与凸起位置相对应,由台阶部直接形成内杯2内周面的凸起。凸起可以为环形凸起,其高度一般设置为0.5-2mm。

如图3、4所示,采用上述结构的中空隔热纸杯,当上层纸杯4与下层纸杯5叠放时,,下层纸杯5的凸起6能够拖住上层纸杯4的底部,承受从上层而来的轴向压力,能有效避免上层纸杯4外侧与下层纸杯5内侧直接接触时径向压力增大造成的摩擦力增加的情况。

该中空隔热纸杯在内杯的内周面上设有凸起,这样当纸杯叠放时,下层纸杯的凸起能够拖住上层纸杯的底部,承受从上层而来的轴向压力,能有效避免上层纸杯外侧与下层纸杯内侧直接接触时径向压力增大造成的摩擦力增加的情况,这样就能有效解决两个纸杯由于摩擦力太大而不能分开的问题,从而方便消费者使用。

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