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拉线棒储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03351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拉线棒储存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
[0001]技术领域:
[0002]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属于物资储存技术领域。
[0003]【背景技术】:
[0004]拉线棒是一种细长立体棒状结构,堆放时占据空间面积过大,也不利于搬运及清点。农网改造物资需要大批量采购拉线棒,目前,大批量的拉线棒尚未形成规范的储存方式,拉线棒不便于搬运和仓储,且不便于清点,十分不方便,因此需要实用规范的储存方式来增强强仓库标准化管理。
[0005]【实用新型内容】:
[000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已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稳定牢固,使用方便,占据空间小,便于移动,方便清点拉线棒数量的拉线棒储存架。
[000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如下措施来达到: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工字型底座,工字型底座由两个三角铁基座及与两个三角铁基座连为一体的中间固定横梁构成,中间固定横梁上对称设有两个实心钢棒,实心钢棒的直径小于拉线棒两端孔洞直径。
[0008]为了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述的实心钢棒上按拉线棒标准直径长度标注刻度。
[0009]为了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述的实心钢棒的高度为120cm。
[0010]为了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述的三角铁基座长LI为47cm,宽Wl为6cm,中间固定横梁长L2为10cm,宽W2为25cm。
[0011]本实用新型同已有技术相比可产生如下积极效果:本实用新型是专门用于拉线棒存放的简易支架。其底座以工字型宽钢板铸成,工字型底座的设计大大增强了支架的稳固程度,轻巧简便的支架便于存放,可以使拉线棒有序的存放,同时便于移动,提高了仓库拉线杆存储管理水平。且可在两端垂直铸造的钢棒上按拉线棒标准直径长度标注刻度。便于通过尺度确定拉线棒数量。可适当缩小铸钢棒的直径,节省材料,减轻支架重量。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能规范拉线棒的储存,便于搬运和移动,且标注刻度便于清点拉线棒数量,功能较多,使用方便,实用性好,稳定牢固,使用方便,占据空间小。
[0012]【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图1的侧视图;
[0015]图3为图1的俯视图。
[0016]【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说明:
[0017]实施例: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参见图1-图3),其包括工字型底座,工字型底座由两个三角铁基座I及与两个三角铁基座连为一体的中间固定横梁2构成,三角铁基座I长LI为47cm,宽Wl为6cm,中间固定横梁2长L2为10cm,宽W2为25cm,中间固定横梁2上对称设有两个实心钢棒3为了堆放方便高度最好为120cm,实心钢棒3上按拉线棒标准直径长度标注刻度,每10支拉线棒的高度做为一个单位,这样便于通过刻度确定拉线棒数量。实心钢棒3的直径小于拉线棒两端孔洞直径,以便拉线棒顺利套入其中。
[0018]使用时,将两个储存架成直线摆放,将拉线棒两端套进实心钢棒上,可以通过实心钢棒上的刻度读出拉线棒根数,占据空间小,便于移动,方便清点。以120cm长钢棒为例,能够存放75根16mm粗的拉线棒,
[001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工字型底座,工字型底座由两个三角铁基座(I)及与两个三角铁基座连为一体的中间固定横梁(2)构成,中间固定横梁(2)上对称设有两个实心钢棒(3),实心钢棒(3)的直径小于拉线棒两端孔洞直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实心钢棒(3)上按拉线棒标准直径长度标注刻度。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实心钢棒(3)的高度为120c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角铁基座(I)长LI为47cm,宽Wl为6cm,中间固定横梁(2)长L2为10cm,宽W2为25c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拉线棒储存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工字型底座,工字型底座由两个三角铁基座(1)及与两个三角铁基座连为一体的中间固定横梁(2)构成,中间固定横梁(2)上对称设有两个实心钢棒(3),实心钢棒(3)的直径小于拉线棒两端孔洞直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稳定牢固,使用方便,占据空间小,便于移动,方便清点拉线棒数量。
【IPC分类】B65D61/00
【公开号】CN205114031
【申请号】CN201520820753
【发明人】赵德强, 于凌云, 李军, 乔桂丽, 于淑芳, 邹峰, 鲁彦平, 张贤峰, 于梅雪, 徐志强
【申请人】国网山东海阳市供电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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