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7721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能热水器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



背景技术:

太阳能工程联箱是太阳能热水工程重要的组成部分,用于收集储存太阳能热量。太阳能工程联箱为了保证其保温性能,往往需要进行发泡处理,但现有的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支架或装置结构设计不够合理,稳定性不好,使得太阳能工程联箱在发泡过程中会出现歪斜等现象,大大影响发泡效果。且现有技术中的发泡支架或装置结构简陋,一个时间内只能对一个太阳能工程联箱进行发泡处理,生产效率低,无法进行大规模生产,经济效益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能够避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处理时出现歪斜现象,并可实现多工位同时生产,保证生产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包括支撑平台和设置在支撑平台上的支撑架,还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有滚珠丝杆、下固定杆、固定支架、上支撑盘、下支撑盘、第一轴承、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所述滚珠丝杆上端连接所述支撑架,所述滚珠丝杆下端连接所述上支撑盘,所述下固定杆下端连接所述支撑平台,所述下固定杆上端通过所述第一轴承连接所述下支撑盘,所述固定支架分别通过所述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连接所述滚珠丝杆和所述下固定杆。

优选的,相邻两个所述固定架之间设置有挡板。

优选的,所述固定支架两侧还分别设置有固定器。

优选的,所述固定器通过螺纹丝杆连接所述固定支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在支撑平台和支撑架之间设置有固定架,固定架通过滚珠丝杆、下固定杆、固定支架、上支撑盘、下支撑盘来实现太阳能工程联箱的固定。通过滚珠丝杆能够实现不同高度的太阳能工程联箱的固定,通过第一轴承、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能够实现太阳能工程联箱以下固定杆为轴心的转动,增加了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使用灵活性。固定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既发泡架为多工位的发泡架,能够保证大规模生产,实现量产,提高生产效率。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具有结构简单、固定稳固,灵活性高,生产效率高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以下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照图1,一种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包括支撑平台10和设置在支撑平台10上的支撑架20,还包括三个固定架30。固定架30包括有滚珠丝杆31、下固定杆32、固定支架33、上支撑盘34、下支撑盘35、第一轴承36、第二轴承37和第三轴承38。滚珠丝杆31上端连接支撑架20,滚珠丝杆31下端连接上支撑盘34,下固定杆32下端连接支撑平台10,下固定杆32上端通过第一轴承36连接下支撑盘35,固定支架33分别通过第二轴承37和第三轴承38连接滚珠丝杆31和下固定杆32。固定架30通过滚珠丝杆31、下固定杆32、固定支架33、上支撑盘34、下支撑盘35来实现太阳能工程联箱的固定。通过滚珠丝杆31能够实现不同高度的太阳能工程联箱的固定,通过第一轴承36、第二轴承37和第三轴承38能够实现太阳能工程联箱以下固定杆32为轴心的转动,增加了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使用灵活性。固定架30为三个,既发泡架为多工位的发泡架,能够保证大规模生产,实现量产,提高生产效率。

如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相邻两个固定架30之间设置有挡板40。挡板40能将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隔离成三个工位,三个工位之间既可以相互协作也可以独立作业。

如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固定支架33两侧还分别设置有固定器39。固定器39能够在作业时进一步固定太阳能工程联箱,避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处理时出现歪斜现象。固定器39通过螺纹丝杆连接所述固定支架33。螺纹丝杆连接方式简单,能通过调节伸缩长度来适应不同尺寸的太阳能工程联箱,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多工位太阳能工程联箱发泡架具有结构简单、固定稳固,灵活性高,生产效率高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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