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3128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皮带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



背景技术:

带式输送机具有输送量大、结构简单、维修方便、部件标准化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矿山、冶金、煤炭等行业,用来输送松散物料或成件物品。转载点附近胶带(缓冲托辊以上)多采用裙边密封装置,以防止转载点溢料。

带式输送机中的皮带在加工过程中需要运用到挡块裙边焊接机,现有的挡块裙边焊接机在对皮带进行焊接时,焊接速度慢,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实用性不强,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鉴于以上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有必要将其进一步改进,使其更具备实用性,才能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现有的挡块裙边焊接机在对皮带进行焊接时,焊接速度慢,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实用性不强,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包括壳体、气缸和导杆,所述壳体底部固定有支撑底座,且壳体内部下方设置有电控箱,所述气缸位于气缸座上,且气缸与平衡调节板上表面相连接,所述气缸座两端固定于壳体内,所述导杆从气缸座内穿过,且导杆的下端与平衡调节板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平衡调节板通过调节杆与平衡板相连接,且平衡板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上模板,所述上模板下方对应有下膜板,且下膜板位于工作台上。

优选的,所述壳体高度为1700mm,上顶面和下底面的长度分别为1200mm和1325mm,同时上顶面和下底面的宽度均为700mm。

优选的,所述导杆个数为两个,且关于上模板和下膜板中心线对称。

优选的,所述上模板和下膜板之间的间距小于导杆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工作台下方的壳体上开设有弧形槽,且该弧形槽右端为开口状。

优选的,所述弧形槽的中心线与上模板和下膜板的中心线处于同一垂直线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的工作台下方的壳体上开设有弧形槽,且弧形槽的中心线与上模板和下膜板的中心线处于同一垂直线上,在对皮带加工过程中根据皮带环形特点,就可以对皮带360°环形焊接挡块或裙边,焊接过程操作简单,速度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用性强,在电控箱上改变气缸气压的大小,方便不同规格产品加工,使用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示意图。

图中:1、壳体,2、电控箱,3、支撑底座,4、气缸,5、气缸座,6、导杆,7、平衡调节板,8、调节杆,9、平衡板,10、上模板,11、下膜板,12、工作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包括壳体1、电控箱2、支撑底座3、气缸4、气缸座5、导杆6、平衡调节板7、调节杆8、平衡板9、上模板10、下膜板11和工作台12,壳体1底部固定有支撑底座3,且壳体1内部下方设置有电控箱2,壳体1高度为1700mm,上顶面和下底面的长度分别为1200mm和1325mm,同时上顶面和下底面的宽度均为700mm,气缸4位于气缸座5上,且气缸4与平衡调节板7上表面相连接,气缸座5两端固定于壳体1内,导杆6从气缸座5内穿过,且导杆6的下端与平衡调节板7上表面固定连接,导杆6个数为两个,且关于上模板10和下膜板11中心线对称,上模板10上下运动过程中更加平稳,平衡调节板7通过调节杆8与平衡板9相连接,且平衡板9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上模板10,上模板10和下膜板11之间的间距小于导杆6的长度,整体运行稳定,结构合理,上模板10下方对应有下膜板11,且下膜板11位于工作台12上,工作台12下方的壳体1上开设有弧形槽,且该弧形槽右端为开口状,弧形槽的中心线与上模板10和下膜板11的中心线处于同一垂直线上。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皮带挡块裙边焊接机时,先对该装置进行一个简单的结构了解,通过调节杆8和平衡调节板7调节平衡板9的平衡度,调节完成后,接通电源并启动设备,在电控箱2上设定好气缸4的气压大小并使气缸4开始工作,将环形皮带的一边放置在弧形槽内和上模板10与下膜板11之间,气缸4通过平衡板9带动上模板10下压,上模板10在过程下压中配合下膜板11就可以对皮带进行挡块或裙边的焊接,这就是该装置的整个工作过程。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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