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的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9864阅读:8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注塑模具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的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注塑成型模具结构中,螺纹抽芯多数常采用原地转向的方式,利用推板边推动产品边顶出抽牙,从而使产品脱落,但是这种结构不能满足所有模具的需要,在前后模都需要抽牙的同时,前后模采用原地转向的方式做抽芯结构难以开模,当抽完牙需要顶针或司筒顶出时,则还需要使螺牙型芯向后退,再用顶针或者司筒顶出,原地转向的方式中的螺牙型芯不能够运动,顶出距离短,并且在不同产品的加工中螺牙型芯的伸入型腔内部深度不一致,需要设置不同的螺牙型芯结构,增加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和提高生产率的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的机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

一种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的机构,设于模具型腔内部,所述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机构包括螺牙型芯、圆柱型牙套、齿条和传动齿轮,所述传动齿轮设于所述螺牙型芯的一侧,所述螺牙型芯包括柱体和设置在柱体两端的成型螺纹端和连接螺纹端,所述成型螺纹端设于型腔内部,所述牙套的中心轴处设有内螺纹孔,所述牙套通过内螺纹孔套设在螺牙型芯的螺纹连接端,所述传动齿轮包括同轴设置的第一传动齿轮和第二传动齿轮,所述螺牙型芯的柱体上还设有与第一传动齿轮啮合的从动齿轮,所述第二传动齿轮与齿条啮合连接,所述牙套的上表面设有围绕牙套中心轴圆周排列的若干调节孔,所述调节孔内设有销钉,所述牙套通过销钉固定连接在后模上。

具体的,所述齿条的一端设有推动气缸。

具体的,模具上设有销钉孔,所述销钉穿过调节孔插入销钉孔内。

具体的,所述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机构包括两个螺牙型芯和两个牙套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齿条带动牙套的设计解决了螺牙型芯原地转动式抽芯难以开模的问题,使产品顶出的同时螺牙型芯也做后退运动,增加了开模空间和顶出距离,同时通过牙套位置的调节改变了螺牙型芯伸入型腔内的深度,调节方便,并且在取出螺牙型芯时通过齿条的旋转带动螺牙型芯旋出,无需人工进行扭动,节省人力,实现模具自动化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的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所示,一种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的机构,设于模具的型腔内部,所述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机构包括螺牙型芯1、圆柱型牙套2、齿条3、传动齿轮4,所述传动齿轮4设于所述螺牙型芯1的一侧,所述螺牙型芯1包括柱体101和设置在柱体101两端的螺纹成型端102和螺纹连接端103,所述螺纹成型端102设于型腔内部,所述牙套2的中心轴处设有内螺纹孔,所述牙套2通过内螺纹孔套设在螺牙型芯1的螺纹连接端103,所述传动齿轮4包括同轴设置的第一传动齿轮401和第二传动齿轮402,所述螺牙型芯1的柱体101上还设有与第一传动齿轮啮合401的从动齿轮(图示中未标出),所述第二传动齿轮402与齿条4啮合连接,所述牙套2的上表面设有围绕牙套2中心轴圆形排列的若干调节孔201,所述调节孔201内设有销钉(图示中未标记),所述牙套2通过销钉固定连接在后模上。采用牙套2对螺牙型芯1的位置以及高度进行固定,提高了螺牙型芯的可调节性,对螺牙型芯1伸入型腔内部的深度进行调节,从而控制产品上的螺纹深度。

具体的,所述齿条4的一端设有推动气缸(图示中未标记),采用推动气缸控制齿条的运动。

具体的,模具上设有销钉孔,所述销钉穿过调节孔201插入销钉孔内。通过销钉对牙套2进行固定。

具体的,所述采用牙套使螺牙型芯后退机构包括两个螺牙型芯1和两个牙套2。模具上设有两个型腔,提高了产品的加工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是通过齿条3带动第二传动齿轮402,第一传动齿轮401与第二传动齿轮401为同轴设置,并且第一传动齿轮401与从动齿轮相啮合连接,在第二传动齿轮402转动的同时带动第一传动齿轮401转动,从而带动从动齿轮转动,使螺牙型芯1转动,由于螺牙型芯1与牙套2为螺纹连接,牙套2通过销钉固定在后模上,所以在螺牙型芯1在转动时也同步向上运动,螺牙型芯1的螺纹成型端101从型腔的内部抽出,完成抽芯,牙套2上设有一圈调节孔201,通过拔出销钉,转动牙套2,每转动一个调节孔201的位置,牙套2螺牙型芯1上升0.1mm,再通过螺牙型芯1的转动上升来调节螺纹成型端102伸入型腔内部的高度时,同时增大了牙套2与型腔之间的高度,提高了螺牙型芯1在型腔内的运动空间,增加了开模空间。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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