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孔吐丝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19336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孔吐丝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具,尤其涉及一种双孔吐丝模具。



背景技术:

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常用到PVC管材,而PVC管材一般是通过挤出机挤出成型。现有的挤出机都包括吐丝模具,常用的吐丝模具包括模具座,在模具座的中间设置有挤出管道,PVC原料从挤出管道中挤出,经过冷却成型。而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挤出管道是等直径的通道,直接设置在模具座上,模具座上的端面为平面,容易造成堵料;由于温度较高,堵料很容易烧糊,这些糊料都影响挤出成型PVC管材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不堵料、不糊料、管材质量高的双孔吐丝模具。

本方案是通过如下技术措施来实现的: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包括固定座,该固定座内套装有漏斗状集料斗,固定座的后端安装有模具管体,所述集料斗的内部设置有吐丝通道Ⅰ,该吐丝通道Ⅰ与模具管体上的吐丝通道Ⅱ连通。首先在固定座的内部设置漏斗状的集料斗,再在集料斗的内部设置吐丝通道Ⅰ,即首先通过集料斗进行集料,再通过吐丝通道Ⅰ,可以有效地避免堵料、糊料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其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吐丝通道Ⅰ设置有两个,该吐丝通道Ⅰ设置在集料斗中部,对称分布。通过设置两个吐丝通道Ⅰ,一方面可以提高加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减少堵料、糊料现象的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其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吐丝通道Ⅰ前段为锥台状。即吐丝通道Ⅰ的前段直径逐渐减小,可以实现集料斗与吐丝通道Ⅰ之间平滑过渡,减少了堵料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其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固定座一端设置有内螺纹。通过固定座内的内螺纹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与挤出机的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其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模具管体上设置有外螺纹。方便该双孔吐丝模具与其他部件的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其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集料斗在吐丝通道Ⅰ的开始部位形成分料尖端。由于在集料斗的内部设置有两个吐丝通道Ⅰ,而两个吐丝通道Ⅰ的直径相等,对称分布,而且两个吐丝通道Ⅰ相邻设置;即两个吐丝通道Ⅰ的相邻段的通道壁形成分料尖端,这有设置可以避免两吐丝通道Ⅰ之间形成挡料面,避免堵料。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据对上述方案的叙述得知,由于在该方案中在集料斗的内部设置有漏斗状的集料斗,避免了挡料平面的形成,可以实现进料通畅、不堵料;同时设置两个吐丝通道Ⅰ,在实现加工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避免堵料、糊料现象的发生。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中,1-固定座;11-内螺纹;2-集料斗;21-分料尖端;3-吐丝通道Ⅰ;4-吐丝通道Ⅱ;5-模具管体;51-外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一个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通过附图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包括固定座1,该固定座1内套装有漏斗状集料斗2,固定座1的后端安装有模具管体5,所述集料斗2的内部设置有吐丝通道Ⅰ3,该吐丝通道Ⅰ3与模具管体5上的吐丝通道Ⅱ4连通。首先在固定座1的内部设置漏斗状的集料斗2,再在集料斗2的内部设置吐丝通道Ⅰ3,即首先通过集料斗2进行集料,再通过吐丝通道Ⅰ3,可以有效地避免堵料、糊料现象。所述吐丝通道Ⅰ3设置有两个,该吐丝通道Ⅰ3设置在集料斗中部,对称分布。通过设置两个吐丝通道Ⅰ3,一方面可以提高加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减少堵料、糊料现象的发生。所述吐丝通道Ⅰ3前段为锥台状。即吐丝通道Ⅰ的前段直径逐渐减小,可以实现集料斗与吐丝通道Ⅰ之间平滑过渡,减少了堵料现象。所述固定座1一端设置有内螺纹11。通过固定座1内的内螺纹11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双孔吐丝模具与挤出机的连接。所述模具管体5上设置有外螺纹51。方便该双孔吐丝模具与其他部件的连接。所述集料斗2在吐丝通道Ⅰ3的开始部位形成分料尖端21。由于在集料斗2的内部设置有两个吐丝通道Ⅰ3,而两个吐丝通道Ⅰ3的直径相等,对称分布,而且两个吐丝通道Ⅰ3相邻设置;即两个吐丝通道Ⅰ3的相邻段的通道壁形成分料尖端21,这有设置可以避免两吐丝通道Ⅰ3之间形成挡料面,避免堵料。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据对上述方案的叙述得知,由于在该方案中在集料斗的内部设置有漏斗状的集料斗,避免了挡料平面的形成,可以实现进料通畅、不堵料;同时设置两个吐丝通道Ⅰ,在实现加工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避免堵料、糊料现象的发生。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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