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热器防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1458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过热器防护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余热锅炉领域,尤其涉及余热锅炉内对过热器进行保护的机构。



背景技术:

通过垃圾焚烧产生烟气进行锅炉加热发电的技术,是一种既能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又能解决电力需求问题的技术,但在焚烧过程中,其产生的烟气具有极大的腐蚀性,若积聚在过热器管道上,则会影响过热器使用寿命,目前大都采用吹灰装置辅助去灰,但是效果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积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实现一种能够有效保护过热器的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过热器防护结构,设置在烟道内的过热器与余热锅炉的汽包连接,所述烟道竖直设置,所述过热器的管道水平设置,所述的过热器的换热管朝向烟气来向一侧设有防护板。

所述烟气从烟道下方向过热器输送,所述防护板位于过热器换热管的下方。

所述防护板由焊接在过热器换热管上的C形管套构成。

所述C形管套的下表面均匀分布有凹陷状结构。

所述C形管套为柔性钢条。

所述烟道包括上方与燃烧室连通的第一烟道,下方与第一烟道连通的第二烟道,所述过热器安装在第二烟道内。

所述防护板和过热器均设有两组,两组过热器均固定在第二烟道的下部,两组所述防护板分别为第一防护板和第二防护板,且由C形管套构成,

所述第一防护板和第二防护板的C形管套之间通过震动连接件连接,所述第一防护板和第二防护板旁设有用于敲打防护板边缘的振打装置。

所述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的下方连通部位的底部设有收尘机构。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通过与烟道结构配合,能够有效的降低烟道内的烟气速度,从而降低其携带灰尘量,避免过热器管道上吸附过多的灰尘,从而提高其使用寿命和换热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发明说明书中每幅附图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简要说明:

图1为过热器防护结构示意图;

图2为防护板结构示意图;

上述图中的标记均为:1、第一烟道;2、第二烟道;3、过热器;4、第一防护板;5、第二防护板;6、换热管;7、C形管套。

图1中的箭头为燃烧烟气流动方向。

具体实施方式

过热器3用于将汽包内的水汽再次升温,过热器3安装在烟道内,为了能够降低燃烧烟气中灰尘的携带量,烟道竖直设置,过热器3的管道水平设置。防护结构是在过热器3烟气来向一侧设有水平固定的防护板。防护板能够降低烟气流速速度,降低其灰尘携带量,并且能够通过防护板吸附一定的灰尘。

为了配合防护板提高降尘效果,烟道包括上方与燃烧室连通的第一烟道1,下方与第一烟道1连通的第二烟道2,过热器3安装在第二烟道2内,燃烧烟气流动方向如图1所示,第一烟道1和第二烟道2的下方连通部位的底部设有收尘机构,通过第一烟道1和第二烟道2下方的弯道结构,能够自动去除掉大量的灰尘,并通过收尘机构自动收集去除。

为进一步提高防护板的防护效果,防护板设有两个,分别为第一防护板4和第二防护板5。

第一防护板4和第二防护板5均水平固定在第二烟道2内,过热器3设有两组,分两层分院第二烟道2的下部,第一防护板4固定在第一过热器,第二防护板5固定在第二过热器上,第一过热器位于第二过热器的下方。

第一防护板4和第二防护板5均由并排设置的C形管套7构成,C形管套7并排固定在框架内,C形管套7之间具有供烟气通过的间隙,C形管套7凸面朝向烟气来向,防护板让烟气在底端急速减速,防护板本身也能吸附灰尘,让其能大量的落入收尘装置中,降低通过第二烟道2内的灰尘量,

如图2所示,该C形管套7位于换热管6的底端,即烟气来向方向,用于保护换热管6,也能够进一步减少阻隔烟气中的灰尘,达到双重防护效果。

第一防护板4和第二防护板5的C形管套7可以设置多层,即在多层换热管6上均安装C形管套7,也可以设置一层,仅在最底层的换热管6上安装C形管套7,根据烟气减速和防护需求决定。

由于防护板由并列设置的C形管套7构成,C形管套7之间设有供烟气通过的孔隙,这样的结构有助于对烟气减速,也能保护换热管6。每个C形管套7朝向烟气来向方向均均匀分布有凹陷状结构(呈麻点状分布),即在C形管套7的外表面设有凹陷状结构,C形管套7优选采用柔性钢条制作,通过凹陷结构,能够增大C形管套吸附灰尘的效果和提高C形管套降低烟气流速的效果,并且配合C形管套的柔性特征,每个C形管套在烟气吹动的作用下,C形管套会发生自震动,能够自动的将吸附在C形管套上的灰尘结块震落到下方的收尘装置中,具有一定的自净作用,此外第一防护板4和第二防护板5旁设有用于敲打防护板边缘的振打装置,第二防护板5的C形管套7之间可以焊接震动传递条,能够主动的对C形管套上的灰尘结构清洁。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发明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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