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54281阅读:5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农作物秸秆环保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



背景技术:

农业生产中处理农作物秸秆的传统方式大多是就地焚烧,上述传统的处理方式不仅是对资源的浪费,而且对环境也有很大污染,例如会造成雾霾天气,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与其他生物健康形成威胁,因此秸秆的禁烧与利用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随着秸秆禁烧的逐步推行,农作物秸秆的处理方式通常为聚集焚烧,在焚烧处理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抑制有害气体的产生和排放。

现有技术中的农作物秸秆焚烧处理装置,通常仅仅包括燃烧分解炉以便用于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燃烧分解,然后将燃烧分解炉中的燃烧尾气排入到热水锅炉中进行热交换,以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焚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最后将经过热水锅炉后的尾气通入到集尘设备中除尘,最后将经过除尘处理的燃烧尾气排入到大气中。上述作业过程一方面秸秆燃烧的热量利用不充分,尾气的含热量依旧较高,直接通入到集尘设备中不仅加速了集尘设备的损耗,而且影响了集尘设备的除尘性能;再一方面农作物秸秆焚烧处理的尾气以酸性为主,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容易加剧大气环境的恶化,增加酸雨的发生几率;此外在热水锅炉中进行热交换的步骤中,会产生大量水汽混合物,为了提高热量的输送效率通常需要对水汽进行分离,现有技术中进行水汽分离的方式主要通过水汽分离器来实现,但是仅仅以尾气中回收的热量作为热源,存在热量供应不稳定的情况,因此常常出现水汽分离器中的疏水阀无法冲开的情况,影响了水汽分离的作业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能够充分利用秸秆燃烧的热量,使燃烧尾气的含热量较低,从而保护集尘设备使之使用寿命延长、除尘性能提高,并可以充分去除农作物秸秆焚烧处理尾气中的酸性成分,避免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容易加剧大气环境的恶化;此外可以避免出现水汽分离器中的疏水阀无法冲开的情况,提高水汽分离的作业效果。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包括用于对农作物秸秆进行充分焚烧的高效焚烧炉,利用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热量加热水使之形成水蒸汽的热水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水锅炉的下游还依次设置有用于对所述热水锅炉的尾气进行冷却的急冷塔,用于对所述急冷塔的尾气进行除湿和除酸的脱酸塔,用于对所述脱酸塔的尾气进行粉尘过滤的布袋过滤器,用于对所述布袋过滤器过滤后的尾气进行再次除酸洗气的碱液洗涤池;所述急冷塔的内腔顶部设置有用于对所述热水锅炉的尾气进行喷淋冷却水的冷却水喷头,所述脱酸塔的上部设置有用于对所述急冷塔的尾气进行喷洒石灰粉末的粉末喷头;

还包括密闭设置的水汽分离室和水汽进入管,所述水汽分离室中设置有水汽隔板,所述水汽隔板连接所述水汽分离室的顶壁和侧壁,所述水汽隔板与所述水汽分离室的底壁之间设置有过水间隙;所述水汽分离室由所述水汽隔板分割为排水室和排气室,所述排气室的顶部设置有排气管道,所述水汽进入管的出口端位于所述排气室中且高度高于所述过水间隙,所述水汽进入管的入口端位于所述水汽分离室外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热水锅炉设置有加热气入口、加热气出口和盘绕换热管,所述加热气入口设置于所述热水锅炉的上部,所述加热气出口设置于所述热水锅炉的下部,所述盘绕换热管设置于所述热水锅炉中,所述盘绕换热管的冷水进入端位于所述热水锅炉底部,所述盘绕换热管的水汽排出端位于所述热水锅炉顶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急冷塔设置有急冷进气口和急冷排气口,所述急冷进气口设置于所述急冷塔的上部且连接所述加热气出口,所述急冷排气口设置于所述急冷塔的下部且连接所述脱酸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脱酸塔设置有脱酸进气口、脱酸排气口和排灰人孔,所述脱酸进气口设置于所述脱酸塔的下部,所述脱酸排气口设置于所述脱酸塔的顶部,所述粉末喷头设置于所述脱酸进气口和所述脱酸排气口之间,所述排灰人孔设置于所述脱酸塔的下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布袋过滤器设置有过滤布袋、过滤进气口、过滤排气口和粉末收集仓,所述过滤布袋设置于所述布袋过滤器的内腔中且将所述布袋过滤器内腔分割为上下两部分,所述过滤进气口连通所述布袋过滤器内腔下部分,所述过滤排气口连通所述布袋过滤器内腔上部分,所述粉末收集仓连通所述布袋过滤器的内腔底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排水室的底部设置有排水管道,所述排水管道上设置有排水阀;所述排气室的顶部还设置有加热筒,所述加热筒底部开口且连通所述排气室,所述加热筒顶部封闭,且所述排气管道连通所述加热筒的顶部;所述水汽进入管在所述水汽分离室外部的部分缠绕设置于所述加热筒的外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尤其适用于仅仅以尾气中回收的热量作为热源的换热设备,避免了出现现有技术中由于热量供应不稳定而导致水汽分离器中的疏水阀无法冲开的情况;在排气室的顶部设置有加热筒有利于提高分离后水蒸汽的温度,避免在后续的输送过程中冷凝;并且水汽管进入孔设置于排气室的上部有利于水汽进入管在排气室内加热水蒸汽,避免热量的浪费。且本发明能够充分利用秸秆燃烧的热量,使燃烧尾气的含热量较低,从而保护集尘设备使之使用寿命延长、除尘性能提高,并可以充分去除农作物秸秆焚烧处理尾气中的酸性成分,避免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容易加剧大气环境的恶化。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的水汽分离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和图2,图1和图2是本发明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农作物秸秆焚烧供热系统,包括用于对农作物秸秆进行充分焚烧的高效焚烧炉10,利用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热量加热水使之形成水蒸汽的热水锅炉20;所述热水锅炉20的下游还依次设置有用于对所述热水锅炉20的尾气进行冷却的急冷塔30,用于对所述急冷塔30的尾气进行除湿和除酸的脱酸塔40,用于对所述脱酸塔40的尾气进行粉尘过滤的布袋过滤器50,用于对所述布袋过滤器50过滤后的尾气进行再次除酸洗气的碱液洗涤池60;所述急冷塔30的内腔顶部设置有用于对所述热水锅炉20的尾气进行喷淋冷却水的冷却水喷头31,所述脱酸塔40的上部设置有用于对所述急冷塔30的尾气进行喷洒石灰粉末的粉末喷头41;所述热水锅炉20设置有加热气入口21、加热气出口22和盘绕换热管23,所述加热气入口21设置于所述热水锅炉20的上部,所述加热气出口22设置于所述热水锅炉20的下部,所述盘绕换热管23设置于所述热水锅炉20中,所述盘绕换热管23的冷水进入端位于所述热水锅炉20底部,所述盘绕换热管23的水汽排出端位于所述热水锅炉20顶部。所述急冷塔30设置有急冷进气口33和急冷排气口32,所述急冷进气口33设置于所述急冷塔30的上部且连接所述加热气出口22,所述急冷排气口32设置于所述急冷塔30的下部且连接所述脱酸塔40。所述脱酸塔40设置有脱酸进气口42、脱酸排气口43和排灰人孔44,所述脱酸进气口42设置于所述脱酸塔40的下部,所述脱酸排气口43设置于所述脱酸塔40的顶部,所述粉末喷头41设置于所述脱酸进气口42和所述脱酸排气口43之间,所述排灰人孔44设置于所述脱酸塔40的下部。所述布袋过滤器50设置有过滤布袋51、过滤进气口52、过滤排气口53和粉末收集仓54,所述过滤布袋51设置于所述布袋过滤器50的内腔中且将所述布袋过滤器50内腔分割为上下两部分,所述过滤进气口52连通所述布袋过滤器50内腔下部分,所述过滤排气口53连通所述布袋过滤器50内腔上部分,所述粉末收集仓54连通所述布袋过滤器50的内腔底部。

还包括密闭设置的水汽分离室70和水汽进入管75,所述水汽分离室70中设置有水汽隔板71,所述水汽隔板71连接所述水汽分离室70的顶壁和侧壁,所述水汽隔板71与所述水汽分离室70的底壁之间设置有过水间隙74;所述水汽分离室70由所述水汽隔板71分割为排水室73和排气室72,所述排气室72的顶部设置有排气管道76,所述水汽进入管75的出口端位于所述排气室72中且高度高于所述过水间隙74,所述水汽进入管75的入口端位于所述水汽分离室70外部。所述排水室73的底部设置有排水管道78,所述排水管道78上设置有排水阀79;所述排气室72的顶部还设置有加热筒74,所述加热筒74底部开口且连通所述排气室72,所述加热筒74顶部封闭,且所述排气管道76连通所述加热筒74的顶部;所述水汽进入管75在所述水汽分离室70外部的部分缠绕设置于所述加热筒74的外侧。

农作物秸秆在所述高效焚烧炉10进行充分焚烧后,对所述热水锅炉20中的所述盘绕换热管23进行加热,冷水在所述盘绕换热管23中变成夹杂水蒸气的沸水,进行水汽分离后输送至需要供热的位置;所述高效焚烧炉10的燃烧尾气首先经过所述急冷塔30急冷,然后通过所述脱酸塔40进行除酸并除水,从而避免后后续的所述布袋过滤器50发生糊袋现象,提高了粉尘过滤的效率,经过除尘的尾气最后通入到所述碱液洗涤池60中除去剩余的酸性成分。所述盘绕换热管23加热产生的水汽混合物通过所述水汽进入管75进入到所述排气室70中,并在所述排气室70中进行水汽分离,水沉底并通过所述过水间隙74进入到所述排水室73,水蒸汽向上运动进入到所述加热筒77中并进一步加热避免降温冷凝,然后由所述排气管道76输送至后续使用单位;所述排水室73中的水积累到一定量的时候,打开所述排水阀79即可通过所述排水管道78将所述排水室73中的水排出。

以上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当然,本发明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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