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炉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3299发布日期:2019-02-15 19:58阅读:482来源:国知局
燃气灶炉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气灶炉头。



背景技术:

目前,燃气灶炉头包括炉头及引射管组,炉头包括中心出气腔、外环出气腔、第一混气腔及第二混气腔,第一混气腔的出气口与中心出气管的进气口连通,第二混气腔的出气口与外环出气管的进气口连通。当第二混气腔顶面的向上倾斜的角度过大,使用时,气体混合时间不够,空气中的氧气与燃气不能充分混合使燃气灶炉头燃烧时外环火有黄色火焰;当第二混气腔顶面的向上倾斜角度过小,使用时,气体出气慢,燃气灶炉头燃烧时外环火火力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燃气与空气中的氧气能在第二混气腔中充分混合,第二混气腔的出气速度适中,外环火火力大,外环火无黄色火焰,第二混气腔中的燃气与空气中的氧气能充分混合,燃烧效果好的燃气灶炉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其是一种燃气灶炉头,其特征在于包括引射管组及炉头;

所述炉头包括中心火出气腔、外环火出气腔、中心火混气腔、外环火混气腔,所述引射管组包括中心火引射管及外环火引射管;所述中心火引射管的出气口与中心火混气腔的进气口连通,所述中心火混气腔的出气口与中心火出气腔连通,所述中心火出气腔位于外环火出气腔的中部;所述外环火混气腔包括第一混气腔及第二混气腔,所述第一混气腔的进气口与外环火引射管的出气口连通,第一混气腔的进气口呈圆弧形并与外环火引射管出气口的形状相适应,第一混气腔圆弧形进气口的底端位于第二混气腔底面的下方,第一混气腔的出气口即是第二混气腔的进气口,第一混气腔的出气口的宽度L小于第一混气腔的进气口的宽度,所述外环火混气腔的顶面向上倾斜,所述顶面向上倾斜的角度R范围是28°—38°。

在本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混气腔出气口的宽度L范围是18mm-21mm。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为:燃气与空气中的氧气能在第二混气腔中充分混合,第二混气腔的出气速度适中,外环火火力大,外环火无黄色火焰,第二混气腔中的燃气与空气中的氧气能充分混合,燃烧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图2的A-A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删除引射管组件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互相结合。

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术语“上”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要求本实用新型必须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第一”及“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如图1至图4所示,其是一种燃气灶炉头,包括引射管组1及炉头2;

所述炉头2包括中心火出气腔21、外环火出气腔22、中心火混气腔23、外环火混气腔24,所述引射管组1包括中心火引射管11及外环火引射管12;所述中心火引射管11的出气口与中心火混气腔23的进气口连通,所述中心火混气腔23的出气口与中心火出气腔21连通,所述中心火出气腔21位于外环火出气腔22的中心;所述外环火混气腔24包括第一混气腔241及第二混气腔244,所述第一混气腔241的进气口与外环火引射管12的出气口连通,第一混气腔241的进气口呈圆弧形并与外环火引射管12出气口的形状相适应,第一混气腔241圆弧形进气口的底端位于第二混气腔244底面245的下方,第一混气腔241的出气口243即是第二混气腔244的进气口,第一混气腔241的出气口243的宽度L小于第一混气腔241的进气口的宽度,所述外环火混气腔24的顶面242向上倾斜,所述顶面242向上倾斜的角度R范围是28°—38°;生产时,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调整顶面242向倾斜的角度R,可以选择28°、30°、35°及38°等。

工作时,空气中的氧气与燃气能在外环火混气腔24中充分混合,使燃气灶炉头燃烧时,气体出气速度适中,外环火无黄色火焰,外环火火力大;由于第一混气腔241的出气口243的宽度L小于第一混气腔241的进气口的宽度,且第一混气腔241圆弧形进气口的底端位于第二混气腔244底面245的下方,使第一混气腔241的出气口243不仅小于第一混气腔241的进气口还小于第二混气腔244的出气口,使燃气与空气混合更均匀。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混气腔241的出气口宽度L范围是18mm-21mm,可以根据外环火引射管12出气口的孔径设置出气口宽度L,如选择其宽度L是18mm、19.5mm及21mm。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出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及变形仍落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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