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049455发布日期:2021-05-14 12:58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取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


背景技术:

2.生物质颗粒汽化炉使用的是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生物质颗粒汽化炉设有炉芯、点火器和送风装置,送风装置一般选用风机,风机连通炉芯。点火器延伸到炉芯内,通过直接传热的方式点燃燃料。使用时,将生物质颗粒放入到炉芯中,点火器加热,将炉芯内的生物质颗粒点燃,启动风机,风机产生的风流为生物质颗粒提供氧气,生物质颗粒点燃后,关闭点火器,风机产生的风流持续不断的为生物质颗粒提供氧气,进而实现生物质颗粒的持续燃烧。如申请人早期申请的专利cn2020223729977提到的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炉体内设有炉芯,炉芯的中部设有炉孔,炉芯包括内壁和外壁以及位于两者之间环状的空腔,空腔的顶部设有补风孔,炉芯内设有电加热器,还包括灰箱和底座,灰箱滑动连接在底座内,炉体位于底座上方,炉芯与底座连通,炉芯与炉体之间设有抽烟机构,抽烟机构包括长管、抽烟机和集尘盒,长管的底部可拆卸连接在底座上并与底座连通,集尘盒位于长管内,抽烟机与底座内的长管连通,长管的顶部可拆卸连接有盖板,长管的上侧壁均布有防尘孔。
3.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烟雾,需要使用抽烟机构来对烟雾进行吸取,这样做一方面没有对烟雾进行利用,导致生物质颗粒的燃烧效率降低,另一方面有能耗,进一步提高了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设计一种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能有效的提高燃烧效率减少能耗。
5.本发明的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包括与底座连通的炉芯本体,所述炉芯本体的中部设有炉孔,炉芯本体包括外筒、集火筒以及固定在外筒内部的内筒,外筒、集火筒和内筒同轴且两端开口,所述外筒和内筒之间设有导风腔,所述内筒的底部设有炉桥,所述内筒下部的壁体上环设有若干个导风孔,所述内筒下部的壁体还贯穿有朝向炉孔的加热器,所述外筒连通有进风管;所述集火筒固定在外筒的顶部,所述集火筒的壁体内设有导烟腔,所述集火筒的内壁设有将导烟腔与炉孔导通的导烟孔,所述外筒的外壁沿竖直方向固定有长管,所述长管的一端向上延伸并与导烟腔连通,长管的另一端向下延伸并与底座连通。
6.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本发明的生物质颗粒汽化炉,将生物质颗粒从集火筒的上部装入到炉孔内,并被内筒上的炉桥拦截在炉孔内,加料结束,启动加热器将生物质颗粒点燃,鼓风将含有氧气的空气从进风管吹入到导风腔内,空气又从导风孔进入到炉孔内,给生物质颗粒补氧同时加速其燃烧,之后将加热器关闭,风机持续吹风,风流持续不断的为生物质颗粒提供氧气,进而实现生物质颗粒的持续燃烧,在燃烧的过程,生物质颗粒的不完全燃烧导致烟雾的产生,而由于外筒外部的长管的一端是与导烟腔连通,长管的另一端又是与底座连通的,在温度带来的气压变化下,产生压力,使得燃烧产生的烟雾从底座经长管进入
到导烟腔内,又通过导烟孔进入到炉孔中再次燃烧,有效的提高了燃料的利用率。
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主要在于炉芯的改进,具体的是去掉原有抽烟机构,并在外筒的顶部设置集火筒,外筒的侧壁设置长管,在集火筒内设置与长管连通的导烟腔,利用气压变化使得烟雾又被导入到炉孔中继续燃烧,一方面去掉了原有的抽烟机构,减少了能耗,同时气流也可以通过底座进入到长管进而流入到导烟腔内,给集火筒中部的炉孔补氧,加速其燃烧,另一方面将产生的烟雾继续燃烧,有效的提高了生物质颗粒的利用率。
8.进一步,所述进风管内套设有贯穿内筒并与炉孔连通的点火管,点火管与进风管之间有间隙,所述点火管内可拆卸连接有所述加热器,加热器的加热端靠近内筒设置,点火管环绕在加热器的管体上设有进风孔,所述进风孔与点火管的内部连通。
9.其中加热器为点火棒,点火棒是包括氧化铝陶瓷点火棒、氮化硅点火棒或者其他任意形式的电动点火器。通过在进风管内设置点火管,将点火棒置于其中,再通过进风孔的设置,使得点火棒产生的热量在风力的作用下被吹到生物质颗粒处,进而通过热风的作用将生物质颗粒点燃。由于点火棒是设置在点火管内,而点火管又是位于进风管内的,一来避免直接将点火棒放入炉芯中,长时间处于高温环境下点火棒寿命降低的风险;二来在风机的风力的持续作用下,也可以降低点火管内整体的温度,同样也可以提高点火棒的使用寿命;第三风机的出口是直接连接在进风管上的,进风管的风和点火管内的风流与风机产生的风流是水平的,风力最大损耗最小,且点火管的制造和安装都较为方便。
10.进一步,所述加热器接线的一端与点火管螺纹连接或者卡接。此为点火棒与点火管的连接形式,方便将点火棒的安装和拆卸。
11.进一步,所述内筒高度为外筒高度的0.5~1倍。最优选为0.7倍,即内筒和集火筒之间的间隔较大,至少为0.5倍的外筒高度,通过设置这个间隔,有效的增加炉孔的长度,增加生物质颗粒的加料量,减少加料次数。其中内筒高度为外筒高度的0.7倍是本申请的最优选方案。
12.进一步,所述内筒的顶部设有与外筒内壁固定的顶板,所述顶板朝向内筒的中心倾斜。倾斜设置的顶板利于生物质颗粒在持续燃烧后顺利的向内筒底部的炉桥流动,便于排灰操作。
13.进一步,所述内筒的中部设有与外筒内壁固定的支撑环。
14.进一步,所述内筒在靠近顶板的壁体上环设有至少两组补风孔。
15.具体的,环布在内壁上的补风孔错位排布。
16.设置两组环设的补风孔便于给炉芯中部的生物质颗粒补氧,增加生物质颗粒接触的氧气浓度,提高生物质颗粒的燃烧程度,避免不完全燃烧的现象发生,提高生物质颗粒的燃烧率和热值。而错位设置更利于氧气迅速充满整个炉孔。
17.进一步,所述外筒的外壁还设有短管,所述短管的一端向上延伸与导风腔连通,短管的另一端向下延伸与底座连通。增加两个短管,风流从底座进入到短管中沿着导风腔给补风孔提供氧气,增加炉孔中部的氧气含量,提高生物质颗粒的燃烧率。
18.进一步,所述内筒位于支撑环下方的内径小于位于支撑环上方的内径。此设置可以减少需要点燃的生物质颗粒的量,减少生物质颗粒的点燃时间。
19.进一步,所述长管为方形柱体或者圆形柱体。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发明的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的俯视图;
21.图2为图1中a

a方向的剖视图;
22.图3为图1中b

b方向的剖视图;
23.图4为图1中c

c方向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说明:
25.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进风管1、集火筒2、内筒3、炉孔4、长管5、炉桥6、短管7、外筒8、顶板9、支撑环10、点火管11、点火棒安装口12、进风孔13、导烟孔21、导烟腔22、第一通孔23、补风孔31、导风腔32、导风孔33、第二通孔81。
26.实施例1如图1~4所示,生物质颗粒气化炉炉芯,包括炉芯本体,炉芯本体的中部设有炉孔4,炉芯本体包括外筒8、集火筒2以及焊接在外筒8内部的内筒3,外筒8、集火筒2和内筒3同轴且两端开口,外筒8和内筒3之间设有导风腔32,内筒3的底部焊接有炉桥6,外筒8连通有进风管1;集火筒2焊接在外筒8的顶部,集火筒2的外径与外筒8的外径相等,集火筒2的壁体内设有导烟腔22,集火筒2的内壁设有将导烟腔22与炉孔4导通的导烟孔21。
27.如图2所示,外筒8的外壁沿竖直方向固定有两个短管7,两个短管7相对而设,短管7的一端向上延伸与导风腔32通过第二通孔81连通,短管7的另一端向下延伸与底座连通。
28.如图3所示,外筒8的外壁沿竖直方向固定有长管5,两个长管5相对而设,长管5的一端向上延伸通过集火筒2外壁上开设有的第一通孔23与导烟腔22连通,长管5的另一端向下延伸并与底座连通。
29.如图4所示,进风管1内套设有贯穿内筒3并与炉孔4连通的点火管11,点火管11与进风管1之间有间隙,点火管11内设有点火棒安装口12,点火棒安装口12与点火棒螺纹连接,点火棒的加热端靠近内筒3设置,点火管11环绕在点火棒的管体上设有进风孔13,进风孔13与点火管11的内部连通。内筒3高度为外筒8高度的0.6倍,内筒3的顶部设有与外筒8内壁固定的顶板9,顶板9朝向内筒3的中心倾斜,顶板9与水平方向的倾斜的角度为10~15
°

30.内筒3外壁的中部设有支撑环10,内筒3被支撑环10隔开分为上筒和下筒,上筒的内径大于下筒内径,下筒的壁体上环设有若干个导风孔33,上筒在靠近顶板9的壁体上环设有两组补风孔31,环布在内壁上的两组补风孔31错位排布。
31.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区别仅在于点火棒的接线的一端与点火管11上的点火棒安装口12卡接。
32.实施例3与实施例1的区别仅在于内筒3高度为外筒8高度的0.7倍。
33.实施例4与实施例1的区别仅在于内筒3高度为外筒8高度的0.5倍。
34.具体实施的时候,以实施例1为例,将生物质颗粒从集火筒2的上部装填到炉孔4中,炉桥6可以挡住生物质颗粒使其不掉,启动点火棒,启动风机,风机产生风力通过导风孔33将点火棒产生的热量形成热风送入炉孔4内的生物质颗粒处,将生物质颗粒点燃,之后将点火棒关闭,风机持续吹风,风流通过补风孔31持续不断的为生物质颗粒提供氧气,进而实现生物质颗粒的持续燃烧。在燃烧的过程,生物质颗粒的不完全燃烧导致烟雾的产生,而由于外筒8外部长管5的一端是与导烟腔22连通,长管5的另一端又是与底座连通的,在温度带
来的气压变化下,产生压力,使得燃烧产生的烟雾从底座经长管5进入到导烟腔22内,又通过导烟孔21进入到炉孔4中再次燃烧,有效的提高了燃料的利用率。
35.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