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燃气热水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快速恒温燃气热水器。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户对洗浴舒适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燃气热水器使用过程中,大多数用户会在洗浴期间进行短暂关水,当燃气热水器再次开启时,停水温升造成的高温水以及热水器启动过程中流入的冷水是用户无法使用的,需等待时间较长,尤其是用水点距离热水器较远时,等待时间更长,在寒冷的季节更加不能忍受,严重影响洗浴舒适性。目前这一用户洗浴痛点普通结构的热水器是不能解决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短暂关水后再次开启时能快速恒温的燃气热水器。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快速恒温燃气热水器,包括:燃烧器,与燃烧器连接的燃气比例阀、热交换器,与热交换器连接的进水管、出水管、风机,安装在进水管上的水比例阀,安装在出水管上的储水罐,以及与燃气比例阀、风机、水比例阀连接的主控制器;其特征在于,用户洗浴后关水后,主控制器自动记忆关水时间t,当t在一定时间内时,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启动同时进行快速自检;所述快速自检是指: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时,将风机的前清扫时间缩短,将点火时间、燃气比例阀的开启时间提前,且再次启动水比例阀、燃气比例阀、分段阀时不再强制吸阀。
作为改进地,在快速自检时,风机的前清扫时间比初次开机启动时缩短0.9s。
作为改进地,在快速自检时,点火时间、燃气比例阀的开启时间比初次开机启动时提前0.1-0.5s。
作为改进地,所述一定时间为2-10min。
作为改进地,燃气热水器在熄火后,如果用户马上再次开启,燃气热水器不会马上启动,风机强行后清扫5秒后再次点火启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利用主控制器记忆关水时间,并在二次开机启动燃气热水器时进行快速自检,从根本上解决洗浴过程中关水后停水温升及二次启动过程中大量未经加热的冷水对洗浴的影响,实现洗浴二次热水零等待,同时节约水、气、电,最大程度上保证出水温度恒定满足用户使用需求,解决忽冷忽热,有效提升洗浴舒适性。同时,程序改进容易,实现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燃气热水器结构示意图。
图2所示为现有的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启动控制时序图。
图3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启动控制时序图。
图4所示为现有的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启动时的水温波动图。
图5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启动时的水温波动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燃烧器,2:燃气比例阀,3:热交换器,4:进水管,5:出水管,6:风机,7:水比例阀,8:储水罐,9:主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方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实质,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所示,一种快速恒温燃气热水器,包括:燃烧器1,与燃烧器1连接的燃气比例阀2、热交换器3,与热交换器3连接的进水管4、出水管5、风机6,安装在进水管4上的水比例阀7,安装在出水管5上的储水罐8,以及与燃气比例阀2、风机6、水比例阀7连接的主控制器9。
实际工作时,用户洗浴后关水后,热水器主控制器自动记忆关水时间t,当t在一定时间内时,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启动同时进行快速自检,这样可以提升点火速度低至0.5s,同时安装在出水管5上的储水罐中的热水以及热交换器3内的热水可以缓冲开机点火过程流入的冷水,有效解决二次开机时水温波动过大问题。
本实施例中,所述一定时间优选为2min。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一定时间可在2-10min内自由设定,不限于本实施例。
所述快速自检是指:燃气热水器二次开机时,将风机6的前清扫时间缩短0.9s,将点火时间、燃气比例阀2的开启时间提前0.2s,且再次启动水比例阀7、燃气比例阀2、分段阀时不再强制吸阀,如图2、图3所示。强制吸阀为热水器安全启动的自检程序,主要判断热水器是否存在漏气,不再强制吸阀可以缩短热水器再次启动的时间,为快速加热热水提供技术保障。
进一步地,为提高安全性,燃气热水器在熄火后,如果用户在5~10min内再次开启,燃气热水器不会马上启动,风机6强行后清扫5秒后再次点火启动。
对比试验
分别对6L、8L、10L无水罐的燃气热水器和利用本实施例制得的6L、8L、10L的燃气热水器做水温波动测试,测试的设定温度为45℃,进水温度为15℃。测试结构如图4、图5所示。
从测试结果可以看出,传统的燃气热水器关水后二次开机启动时,水温波动为:-26.2~5K,而利用本实施例制得的燃气热水器,关水后二次开机启动时,水温波动仅为:-2.5~3K。由此可见,本实施例提供的燃气热水器完全解决了用户洗浴忽冷忽热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停水温升高害及二次开机冷水对洗浴的影响,实现洗浴二次热水零等待,同时节约水、气、电。
以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实质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并不能以此来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进行限制。显而易见地,在本发明实质的启示下,本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还可进行许多改进和修饰,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改进和修饰都落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