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能源烘干房与冷库接合的能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76015发布日期:2018-08-14 18:26阅读:7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能源系统,特别涉及一种多能源烘干房与冷库接合的能源系统。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现有冷库没有充分利用自身房顶的资源和余热,而且造成能源的大量流失、浪费,实用性不强,需要针对这一问题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多能源烘干房与冷库接合的能源系统,可做到风力发电、光辐射、光伏发电、冷、热全部利用的多能源结合的高效节能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多能源烘干房与冷库接合的能源系统,包括烘干房和冷库,所述烘干房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阳光板,所述烘干房的一端开设有房门,所述房门的一侧开设有通风窗,所述房门和通风窗的顶部均安装有若干排潮换气风机,所述烘干房内侧的底部设置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若干并排的风冷式制冷机,所述风冷式制冷机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若干散热风机,所述烘干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冷库,所述冷库顶端的边侧均固定安装有风力发电机,所述风力发电机之间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若干并排的光伏发电板,所述光伏发电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太阳能集热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散热风机通过管道与太阳能集热器相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房门、通风窗和排潮换气风机均贯穿烘干房的墙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烘干房和冷库呈南北方向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风力发电机为本系统供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冷库房顶的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风力发电机,再与冷库余热相结合,与用阳光板做成的烘干房成为组合体,具有良好的烘干功能,这样就形成了冷热全部利用的多能源结合的高效节能系统。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烘干房;2、阳光板;3、房门;4、通风窗;5、排潮换气风机; 6、隔热层;7、风冷式制冷机;8、散热风机;9、冷库;10、光伏发电板; 11、太阳能集热器;12、风力发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能源烘干房与冷库接合的能源系统,包括烘干房1和冷库9,烘干房1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阳光板2,烘干房 1的一端开设有房门3,房门3的一侧开设有通风窗4,房门3和通风窗4的顶部均安装有若干排潮换气风机5,烘干房1内侧的底部设置有隔热层6,隔热层6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若干并排的风冷式制冷机7,风冷式制冷机7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若干散热风机8,烘干房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冷库9,冷库9顶端的边侧均固定安装有风力发电机12,风力发电机12之间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若干并排的光伏发电板10,光伏发电板1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太阳能集热器11。

进一步的,散热风机8通过管道与太阳能集热器11相连接为烘干房1供热,烘干房1排出的湿热空气可分别通过通风窗4和排潮换气风机5释放入大气中。

房门3、通风窗4和排潮换气风机5均贯穿烘干房1的墙体,通过设置通风窗4和排潮换气风机5可有效保持烘干房1内干燥的环境。

烘干房1和冷库9呈南北方向固定连接,烘干房1与冷库9固定连接后整体方向呈南北方向,从而方便接受太阳照射的烘房1、太阳能集热器11、光伏发电板10等更好的收集太阳能。

具体的,使用者分别将太阳能集热器11、光伏发电板10和风力发电机 12安装在冷库9的顶部,再在烘干房1内的地面上覆盖一层隔热层6,在隔热层6的表面分别放置若干散热风机8和制冷机7,在平时不使用烘干房1时,可将通风窗4和排潮换气风机5打开,保持烘干房1内干燥、清洁,当需要使用烘干房1时,将通风窗4和排潮换气风机5关闭,将冷库9工作残留的余热以及集热器11产生的热量输入烘干房1内,使烘干房1有效利用能源进行相应的烘干工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冷库9房顶的太阳能集热器10、太阳能光伏发电板11、风力发电机12,再与冷库9余热相结合,与用阳光板2做成的烘干房1成为组合体,具有良好的烘干功能,这样就形成了风力发电、光辐射、光伏发电、冷、热全部利用的多能源结合的高效节能系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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