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镀热风烘干装置,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一些手机等电子设备上的小型的零部件,例如接口上的金属钣件等,由于在加工成型后通常还需要经过电镀工序,因而需要借助于送料线等设备对产品进行送料和加工。
送料过程中,产品在完成电镀和清洗等步骤后,通常都需要进行烘干处理,目前所使用的烘干装置,热风管的热风容易受到送料线的反弹而将产品表面的水回入热风管内,造成管体内部的污染,在下次烘干时容易将污物带回到产品表面。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有效防止热风管内污染的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其包括箱体,箱体的相对两端开设有两相对的缺口部,板形送料线通过缺口部穿过箱体,箱体的底部开设有多个进风口,进风口通过管道连接热风源,进风口上连接于进风弯管,进风弯管的出风口朝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进风弯管的一侧设置有导风板,导风板的一端连接有折弯部,折弯部的端部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延伸。
进一步地,上述导风板为弧形板,导风板的第一弧弯朝向进风弯管。
进一步地,上述折弯部为C形板,折弯部的第二弧弯朝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
进一步地,上述箱体的侧板上包覆有毛毡布,毛毡布通过卡件固定于箱体的侧板上。
进一步地,上述缺口部的相对两内壁上设置有两向外斜向延伸的挡风块。
进一步地,上述挡风块的断面呈三角形。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设置了箱体,箱体的相对两端开设有两相对的缺口部,板形送料线通过缺口部穿过箱体,箱体的底部开设有多个进风口,进风口通过管道连接热风源,进风口上连接于进风弯管,进风弯管的出风口朝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进风弯管的一侧设置有导风板,导风板的一端连接有折弯部,折弯部的端部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延伸;通过该结构的设置,通过导风板和折弯部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污物向进风弯管内回入,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污物对产品的污染。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实施例一:
参见图1,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其包括箱体1,箱体1的相对两端开设有两相对的缺口部11,板形送料线2通过缺口部11穿过箱体1,箱体1的底部开设有多个进风口12,进风口12通过管道连接热风源,进风口12上连接于进风弯管13,进风弯管13的出风口131朝向板形送料线2的侧面,进风弯管13的一侧设置有导风板14,导风板14的一端连接有折弯部141,折弯部141的端部向板形送料线2的侧面延伸。
本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设置了箱体,箱体的相对两端开设有两相对的缺口部,板形送料线通过缺口部穿过箱体,箱体的底部开设有多个进风口,进风口通过管道连接热风源,进风口上连接于进风弯管,进风弯管的出风口朝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进风弯管的一侧设置有导风板,导风板的一端连接有折弯部,折弯部的端部向板形送料线的侧面延伸;通过该结构的设置,通过导风板和折弯部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污物向进风弯管内回入,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污物对产品的污染。
实施例二:
参见图1,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地做出了以下作为改进的技术方案:导风板14为弧形板,导风板14的第一弧弯142朝向进风弯管13;折弯部141为C形板,折弯部141的第二弧弯143朝向板形送料线2的侧面。通过该结构的设置,可以形成更佳的导风效果。
实施例三:
参见图1,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地做出了以下作为改进的技术方案:箱体1的侧板上包覆有毛毡布15,毛毡布15通过卡件151固定于箱体1的侧板上。通过该结构的设置,可以形成吸水效果。
实施例四:
参见图1,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板形送料线的电镀热风烘干装置,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地做出了以下作为改进的技术方案:缺口部11的相对两内壁上设置有两向外斜向延伸的挡风块16;挡风块16的断面呈三角形。通过该结构的设置,可以形成出入口的挡风效果,防止外部的污染进入。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