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抽油烟机(2),具有风扇壳体和作为用于装入吊柜的固定装置的配件,其特征在于,采用框架元件(4)作为用于将所述抽油烟机(2)与所述吊柜连接的配件,其中所述框架元件(4)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框架区段(6),其包含用于抵靠和固定在所述吊柜的侧壁上的竖直抵靠面(12),并且具有在抽油烟机(2)的装入位置中局部地从上卡住所述风扇壳体的第二框架区段(8),在所述框架元件(4)上构建有钩子容置口(14),以及,在所述风扇壳体上设有与所述钩子容置口(14)对应的钩子(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区段(8)形成用于抵靠至所述风扇壳体和/或所述吊柜的底部的水平抵靠面(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元件(4)在吊柜的内宽的范围内从一个侧壁延伸至相对的侧壁。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元件(4)具有呈拱形延伸的形状。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钩子容置口(14)构建在所述第一与第二框架区段(6,8)之间。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元件(4)在其底侧或顶侧上具有加固筋(18)。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钩子容置口(14)被构建成所述框架元件(4)中的凹口,其宽度大于所述钩子(16)。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框架区段(6)上设有固定条,所述框架元件(4)可沿水平方向相对所述固定条移动。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区段(8)具有用于容置所述抽油烟机(2)的排风接头的通孔(20)。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抽油烟机(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风扇壳体中和/或在所述框架元件(4)中构建有用于将风扇壳体与框架元件(4)螺接的螺孔(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