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底脚结构,用于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脚结构包括:
基座,所述基座的侧壁上设置有通孔;
第一紧固件;以及,
限位块,所述限位块通过第一紧固件与所述基座活动连接,所述第一紧固件部分穿过所述通孔与所述限位块相连接;
其中,所述限位块即可以围绕所述第一紧固件的轴线转动,也可以沿所述第一紧固件的轴线方向运动;
所述限位块转动后,至少部分突出所述基座的底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与所述限位块相连接壁的底部具有所述通孔一端设置有第一安装孔,所述基座通过第二紧固件穿过所述第一安装孔与需与所述家用电器相固定的固定体固定连接,以达到将所述基座固定的目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底部设置有安装台,所述安装台上设置有第二安装孔,所述基座通过第三紧固件穿过所述第二安装孔与所述家用电器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孔为两个,分别位于所述通孔的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上设置有向下凹陷的凹槽,所述第一安装孔位于所述凹槽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底脚盖板,所述底脚盖板扣合在所述凹槽上,用以打开或关闭所述凹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脚盖板与所述基座通过卡扣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底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紧固件与所述基座之间设置有弹簧,用以使所述限位块转动和/或伸出后复位。
9.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底脚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为橱柜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