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冷冷凝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7698阅读:763来源:国知局
水冷冷凝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冷却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水冷冷凝器。



背景技术:

冷凝器(Condenser)为制冷系统的机件,属于换热器的一种,能把气体或蒸气转变成液体,将管子中的热量,以很快的方式,传到管子附近的空气中。冷凝器工作过程是个放热的过程,所以冷凝器温度都是较高的。

现有的水冷冷凝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将蒸汽液化的目的,但是,由于冷凝器的整体容量的限制,冷凝器的冷凝能力受到制约,即冷凝器单位时间冷凝的蒸汽的量受到限制,无法满足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冷冷凝器,能够方便地根据实际冷凝需求调整冷凝能力。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冷冷凝器,包括筒体,所述筒体的两端分别设有分水盖和回水盖,所述分水盖内设有用于将其分隔为进水区和出水区的隔板,位于所述隔板上方的出水区设有出水口,位于所述隔板下方的进水区设有进水口,所述筒体包括串联连接的至少两段筒体单元,所述筒体单元包括筒体本体,所述筒体本体的两端分别设有管板,两块所述管板之间设有位于所述筒体本体内并分别与所述进水区和出水区相通的两组换热管;

每一段所述筒体单元的所述筒体本体上均设有进气管和出液口,所述出液口设置在所述筒体本体的最低点位置处;

相邻两段所述筒体单元之间设有连接筒,所述连接筒包括连接筒体,所述连接筒体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法兰,且所述连接筒体内设有与所述隔板共面的分隔板,两组所述换热管分别位于所述分隔板的上下两侧。

进一步,所述进气管设置在所述筒体本体的顶部,且所述进气管的一侧还设有与其相连通的出气管。

进一步,所述筒体本体内与所述进气管对应设有缓冲板。

进一步,所述筒体本体上还设有用于防止气压过高的安全阀。

进一步,所述筒体本体内间隔设有用于支撑所述换热管的支撑板。

进一步,所述出水口处设有用于检测水流量的测水流量口。

进一步,所述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设有用于测量水温的水温测量口;所述进气管上设有用于测量气体温度的气温测量口。

进一步,所述回水盖和筒体本体的底部分别设有用于将冷凝得到的液体放干的放清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水冷冷凝器,通过将筒体采用串联连接的多个筒体单元,如此,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筒体单元的数量,以实现对冷凝能力的调节,具有适应性广、结构简单可靠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水冷冷凝器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水冷冷凝器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水冷冷凝器,包括筒体,筒体的两端分别设有分水盖1和回水盖2,分水盖1内设有用于将其分隔为进水区3和出水区4的隔板5,位于隔板5上方的出水区4设有出水口7,位于隔板5下方的进水区3设有进水口6,筒体包括串联连接的至少两段筒体单元,筒体单元包括筒体本体7,筒体本体7的两端分别设有管板8,两块管板8之间设有位于筒体本体7内并分别与进水区3和出水区4相通的两组换热管9。本实施例的筒体包括串联连接的两段筒体单元。每一段筒体单元的筒体本体7上均设有进气管10和出液口11,出液口11设置在筒体本体7的最低点位置处;进气管10设置在筒体本体7的顶部,且进气管10的一侧还设有与其相连通的出气管12。相邻两段筒体单元之间设有连接筒,连接筒包括连接筒体13,连接筒体13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法兰14,且连接筒体13内设有与隔板5共面的分隔板15,两组换热管9分别位于分隔板15的上下两侧。

进一步,筒体本体7内与进气管10对应设有缓冲板16,防止进气气流速度过快进入筒体本体7内,以提高冷凝效果。本实施例的筒体本体7上还设有用于防止气压过高的安全阀17,且筒体本体7内间隔设有用于支撑换热管9的支撑板18。

进一步,出水口7处设有用于检测水流量的测水流量口19,进水口6和出水口7分别设有用于测量水温的水温测量口20,21;进气管10上设有用于测量气体温度的气温测量口22。本实施例的回水盖2和筒体本体7的底部分别设有用于将冷凝得到的液体放干的放清口23。

本实施例的水冷冷凝器,通过将筒体采用串联连接的多个筒体单元,如此,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筒体单元的数量,以实现对冷凝能力的调节,具有适应性广、结构简单可靠的优点。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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