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00171阅读:5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污染风险加剧已成为中国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社会对于污水处理技术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各种水污染处理技术中,膜工艺拥有占地面积小,为用户节省土地成本,处理出来的水质非常稳定,以及人工成本较低,仅仅是传统法的1/10,三大优势占据着未来处理技术发展的主要舞台。陶瓷膜过滤器是一套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的精密型超级过滤净化设备。其核心组件无机陶瓷膜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与孔稳定性能,不但强度高、且耐化学腐蚀,清洗再生性能好,兼备有高效过滤与精密过滤的双重优点。

目前国内外现有膜处理设备中,存在普遍的配件工装较多,工艺缺陷不断涌现的状况。其中之一是出水口与出水管的连接处出现松动漏水现象。常规的出水口与出水管采用螺纹或胶水连接密封,螺纹密封性差,时间长了会松动,采用胶水密封会导致出水口与出水管难以拧开,更换出水管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加强密封对接水头,减少渗漏,使用寿命长。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包括连接杆、连接平台、连接头,所述连接平台位于所述连接杆上,所述连接头位于所述连接平台上,所述连接头和连接杆上设有连通的通孔,所述连接杆、连接平台、连接头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连接平台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连接杆的横截面积,所述连接平台的边缘上设有数个螺丝孔。

优选地,所述连接平台与所述连接杆之间设有加强筋,用于使连接平台更牢固。

优选地,所述连接头绕通孔外设有一圈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密封圈。

优选地,所述连接杆外表面为光滑面。

优选地,所述连接平台的横截面积为圆形,所述连接平台的直径为20-30cm。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用螺丝穿过螺丝孔,将连接平台固定在设备的出水口处,出水口插入连接头的通孔,连接杆插入出水管,连接杆外表面与出水管内壁紧密结合,并通过卡扣将连接杆和出水管固定,从而防止出水管道渗漏,使得出水口与出水管更换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的俯视图。

1.连接杆;2.连接平台;3.连接头;4.加强筋;21.螺丝孔;31.凹槽;32.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2。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包括连接杆1、连接平台2、连接头3,所述连接平台2位于所述连接杆1上,所述连接头3位于所述连接平台2上,所述连接头3和连接杆1上设有连通的通孔32,所述连接杆1、连接平台2、连接头3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连接平台2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连接杆1的横截面积,所述连接平台2的边缘上设有数个螺丝孔。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平台2与所述连接杆1之间设有加强筋4,用于使连接平台更牢固。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头3绕通孔外设有一圈凹槽31,所述凹槽31内设有密封圈。用于增强密封性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杆1外表面为光滑面。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平台2的横截面积为圆形,所述连接平台2的直径为20-30cm。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振动陶瓷膜水处理设备的出水连接结构,用螺丝穿过螺丝孔,将连接平台固定在设备的出水口处,出水口插入连接头的通孔,连接杆插入出水管,连接杆外表面与出水管内壁紧密结合,并通过卡扣将连接杆和出水管固定,从而防止出水管道渗漏,使得出水口与出水管更换方便。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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