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节能风淋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3808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节能风淋室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风淋室,尤其涉及一种高效节能风淋室。



背景技术:

风淋室是一种通用性较强的局部净化设备,安装于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当人与货物要进入洁净区时需经风淋室吹淋,其吹出的洁净空气可去除人与货物所携带的尘埃,能有效的阻断或减少尘源进入洁净区。风淋室/货淋室的前后两道门为电子互锁,又可起到气闸的作用,阻止未净化的空气进入洁净区域,现有的风淋室当行人进入后,所有装置便进行工作,可能造成能源的耗费,并且现有的风淋室无鞋底除尘功能,从而造成除尘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节能风淋室,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高效节能风淋室,包括风淋室主体、红外感应器、喷头、下除尘口、摩擦板、鞋底除尘装置、第一风淋室、第二风淋室、第三风淋室、高压风机和负压风机,所述风淋室主体由第一风淋室、第二风淋室、第三风淋室组成,所述第一风淋室的左右两侧设有多个喷头,所述第一风淋室的底端设有鞋底除尘装置,所述鞋底除尘装置的上表面由摩擦板和下除尘口相间隔铺设制成,所述鞋底除尘装置的下端设有负压风机,所述第一风淋室的顶面设有红外感应器,所述第二风淋室、第三风淋室的结构与第一风淋室的结构相同,所述风淋室主体的前端设有高压风机。

进一步的,所述高压风机吹风口垂直向下,并且所述高压风机吹风口的长度与风淋室主体入口的长度一致。

进一步的,所述喷头斜向下设置,且喷头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60-45度。

进一步的,所述摩擦板的表面设有密集的橡胶毛刺。

进一步的,所述下除尘口的网孔直径为0.5-1c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高效节能风淋室通过将风淋室主体分为第一风淋室、第二风淋室和第三风淋室,并且每个风淋室的顶面都设有红外传感装置,因此行人可在风淋室主体中直接行走无需等待,当每个红外传感装置感应到行人时,对应的风淋室便工作,其他风淋室停止工作,从而极大的降低能耗,并且通过设置鞋底除尘装置可有效的去除鞋底粉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图。

图中:1-风淋室主体、2-红外感应器、3-喷头、4-下除尘口、5-摩擦板、6-鞋底除尘装置、7-第一风淋室、8-第二风淋室、9-第三风淋室、10-高压风机、11-负压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效节能风淋室,包括风淋室主体1、红外感应器2、喷头3、下除尘口4、摩擦板5、鞋底除尘装置6、第一风淋室7、第二风淋室8、第三风淋室9、高压风机10和负压风机11,所述风淋室主体1由第一风淋室7、第二风淋室8、第三风淋室9组成,所述第一风淋室7的左右两侧设有多个喷头3,所述第一风淋室7的底端设有鞋底除尘装置6,所述鞋底除尘装置6的上表面由摩擦板5和下除尘口4相间隔铺设制成,所述鞋底除尘装置6的下端设有负压风机11,所述第一风淋室7的顶面设有红外感应器2,所述第二风淋室8、第三风淋室9的结构与第一风淋室7的结构相同,所述风淋室主体1的前端设有高压风机10,所述高压风机10吹风口垂直向下,并且所述高压风机10吹风口的长度与风淋室主体1入口的长度一致,所述喷头3斜向下设置,且喷头3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60-45度,所述摩擦板5的表面设有密集的橡胶毛刺,所述下除尘口4的网孔直径为0.5-1cm。

该种高效节能风淋室通过将风淋室主体分为第一风淋室、第二风淋室和第三风淋室,并且每个风淋室的顶面都设有红外传感装置,因此行人可在风淋室主体中直接行走无需等待,当每个红外传感装置感应到行人时,对应的风淋室便工作,其他风淋室停止工作,从而极大的降低能耗,并且通过设置鞋底除尘装置可有效的去除鞋底粉尘。

工作原理:使用时,高压风机10工作,可防止粉尘进入风淋室,当行人刚进入风淋室主体1时,此时第一风淋室主体7上端的红外感应器2感应到行人后便将信号传给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控制喷头3和鞋底除尘装置6工作,当行人被第二封淋室8上端的红外感应器2感应时,第二风淋室7内喷头3工作,第一风淋室7喷头关闭,依次第三感应室9的工作原理相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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