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设备的运行,因此会有较大的噪 音,臭味大,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影响,影响到了周围居民的生活。另外,进行污水处理时,经常会出现水质、水量不稳定,污水提升泵容易堵塞的问题,而且运行费用高,占地面积大,土地利用率低,需要建房,寒冷地区还要采暖保温,成本高。
为克服改问题人们想到了埋地式污水处理,污水处理主要经初次沉淀、缺氧处理、生物接触氧化处理、二次沉淀最后消毒;以往污水处理装置埋地,从结构上非常紧凑,致使污水在其中流淌的时候比较急促,影响污水在缺氧池、好氧池以及二次沉淀池中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包括池体,所述池体内由左至右依次分隔成进液池、污泥消化池、初次沉淀池、缺氧池、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次沉淀池以及消毒池;
所述进液池和污泥消化池之间的隔断下方经开设的通孔连通,所述污泥消化池和初次沉淀池之间的隔断上端开设有溢流口连通;所述初次沉淀池和缺氧池之间设置有第一过渡池,所述第一过渡池与缺氧池之间隔断上端开设溢流口连通,所述第一过渡池和缺氧池之间隔断下方开设通孔连通;
所述缺氧池和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之间的隔断上方开设有溢流口连通,所述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和二次沉淀池之间设置第二过渡池,所述第二过渡池和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之间隔断下方开设通孔连通,所述第二过渡池和二次沉淀池之间隔断中部开设通孔连通;所述消毒池和二次沉淀池之间隔断上端开设有溢流口连通,所述消毒池连接出水管。
进一步的,沉淀池内设置有填料支架,所述填料支架上设置有斜管填料;沉淀池底部设置有污泥提升器,所述污泥提升器的管道出口伸入进液池内。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过渡池的底部设置有硝化液回流泵,所述硝化液回流泵的管道出口伸入第一过渡池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新增第一过渡池可以缓流初次沉淀池内污水进入缺氧池内的速度,使污水可以在缺氧池内获得充足的反应处理时间;新增的第二过渡池用于缓流进入二次沉淀池内污水的流速,同时也为硝化液回流泵的安装提供了位置,从而使硝化液回流泵作业时避免了其对二次沉淀池内污水的处理的影响。
硝化液回流泵使消化液回流是为了通过反硝化作用去除氮,硝化液回流至第一过渡池内,同时也避免了硝化液回流泵对初次沉淀池内污水处理的影响。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污水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其中,1、进液池,2、污泥消化池,3、初次沉淀池,4、第一过渡池, 5、缺氧池,6、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7、第二过渡池,8、二次沉淀池,9、消毒池,10、硝化液回流泵。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一种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包括池体,池体内由左至右依次分隔成进液池1、污泥消化池2、初次沉淀池3、缺氧池5、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6、二次沉淀池8以及消毒池9。
进液池1和污泥消化池2之间的隔断下方经开设的通孔连通,污泥消化池2和初次沉淀池3之间的隔断上端开设有溢流口连通;初次沉淀池3和缺氧池5之间设置有第一过渡池4,第一过渡池4与缺氧池5之间隔断上端开设溢流口连通,第一过渡池4和缺氧池5之间隔断下方开设通孔连通。新增第一过渡池4可以缓流初次沉淀池3内污水进入缺氧池5内的速度,使污水可以在缺氧池5内获得充足的反应处理时间。
缺氧池5和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6之间的隔断上方开设有溢流口连通,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6和二次沉淀池8之间设置第二过渡池7,第二过渡池7和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6之间隔断下方开设通孔连通,第二过渡池7和二次沉淀池8之间隔断中部开设通孔连通;消毒池9和二次沉淀池8之间隔断上端开设有溢流口连通,消毒池9连接出水管。
沉淀池内设置有填料支架,填料支架上设置有斜管填料;沉淀池底部设置有污泥提升器,污泥提升器的管道出口伸入进液池1内。斜管填料的作用在于,污泥在重力的作用下易于滑到下部,通过污泥排出口进行收集。
第二过渡池7的底部设置有硝化液回流泵10,硝化液回流泵10的管道出口伸入第一过渡池4内。硝化液回流泵10使消化液回流是为了通过反硝化作用去除氮,硝化液回流至第一过渡池4内,同时也避免了硝化液回流泵10对初次沉淀池3内污水处理的影响。
新增的第二过渡池7用于缓流进入二次沉淀池8内污水的流速,同时也为硝化液回流泵10的安装提供了位置,从而使硝化液回流泵10作业时避免了其对二次沉淀池8内污水的处理的影响。
本实用新型新增的两个过渡池,减缓污水流速,延长污水反应时间,提升污水处理质量,同时也为整个硝化液回流线路提供了更有良好的作业空间。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