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餐饮油脂分解除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82424发布日期:2020-02-21 20:01阅读:806来源:国知局
一种餐饮油脂分解除臭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适用于含动、植物油的分解除臭技术,具体涉及一种适合餐饮含油污水油脂去除处理但不限于餐饮污水油脂处理。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餐饮业产出污水残留很多油脂,如果直接排入下水道中会造成极大的污染,极易滋生细菌、病毒等并对排水管道堵塞,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有影响,因此就需要对餐饮污水进行油脂去除,目前市场上使用的油脂分离设备,采用重力分离,由于停留时间有限,不能除去污水中的分散油及乳化油,油脂油脂分离不彻底,造成排水管堵塞,由于餐饮污水有机物含量较,有机物腐烂变质后散发恶臭,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与空气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的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餐饮油脂分解除臭装置,适用于含有植物油和动物油脂的餐饮油脂分离器,避免传统油脂分离器油脂清理不及时及油脂分离不彻底所带来的一系列麻烦,这种物理方式分解各形态餐饮废弃油脂,无任何化学制剂添加,不产生二次污染,从根本上消灭“地沟油”,并克服传统餐饮油脂分离器臭味不能消除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餐饮油脂分解除臭装置,包括由曝气机、臭氧发生器、等离子发生器、正离子收集器、负离子收集器及连接管路及控制系统组成,油脂分离器多组曝气器,一端曝气器通过通气管道连接正离子收集器和等离子收集器,另一端曝气器连接负离子收集器和臭氧发生器,正离子收集器、负离子收集器连接等离子发生器,臭氧发生器连接曝气机。

作为优选,所述臭氧发生装置通过曝气机和管道将臭氧导入餐饮污水中。

作为优选,所述等离子发生装置产生正离子和负离子,产生的正、负离子通过离子收集器进行分别收集。

作为优选,所述正、负离子通过曝气机和管道分别将正、离子导入餐饮污水中。

由于臭氧层发生器本身产生少量的负离子,负离子可与臭氧发生器管道合并通过曝气器导入餐饮污水中。正离子单独通过曝气机及管道通往含油餐饮污水中。

本发明打破以往臭氧只能分解植物油而不能分解动物油脂,并打破了以往油脂分离器不能分离餐饮污水中的分散油及乳化油导致的分离不彻底,采用臭氧、正负离子微泡曝气技术进行有效的油脂分解,避免油脂分解不彻底所带来的一系列麻烦,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与等离子发生产生的正、负离子氧通过曝气机进入微孔曝气管路,由微孔曝气器产生的微气泡与含油污水大面积接触,达到分解油脂的目的。也就是利用臭氧分解植物性油脂,正、负离子在水中结合产生的高能可将动、植物油分解,分解后的油脂形成水、酒石酸等亲水性降解物,最终为水中的微生物彻底分解,在此过程中,由于臭氧的高氧化性,可除去污水中的各种细菌及恶臭,达到排水标准。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采用本装置,这种物理方式分解各形态餐饮废弃油脂,无任何化学制剂添加,不产生二次污染,油脂被分解成亲水性分子,随水流出,无需清掏,分解速度快,效率高,设备除臭功能明显,改善环境、排除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的安全隐患,没有油脂产生,从根本上消灭“地沟油”。

为使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和技术内容,详见本实用新型附图和实施方式,然而所附图式仅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一种餐饮油脂分解除臭装置,包括包括由曝气机、臭氧发生器、等离子发生器、正离子收集器、负离子收集器及连接管路及控制系统组成,油脂分离器多组曝气器,一端曝气器通过通气管道连接正离子收集器和等离子收集器,另一端曝气器连接负离子收集器和臭氧发生器,正离子收集器、负离子收集器连接等离子发生器,臭氧发生器连接曝气机。所述臭氧发生装置通过曝气机和管道将臭氧导入餐饮污水中。所述等离子发生装置产生正离子和负离子,产生的正、负离子通过离子收集器进行分别收集。所述正、负离子通过曝气机和管道分别将正、离子导入餐饮污水中。

由于臭氧层发生器本身产生少量的负离子,负离子可与臭氧发生器管道合并通过曝气器导入餐饮污水中。正离子单独通过曝气机及管道通往含油餐饮污水中。

本发明打破以往臭氧只能分解植物油而不能分解动物油脂,并打破了以往油脂分离器不能分离餐饮污水中的分散油及乳化油导致的分离不彻底,采用臭氧、正负离子微泡曝气技术进行有效的油脂分解,避免油脂分解不彻底所带来的一系列麻烦,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与等离子发生产生的正、负离子氧通过曝气机进入微孔曝气管路,由微孔曝气器产生的微气泡与含油污水大面积接触,达到分解油脂的目的。也就是利用臭氧分解植物性油脂,正、负离子在水中结合产生的高能可将动、植物油分解,分解后的油脂形成水、酒石酸等亲水性降解物,最终为水中的微生物彻底分解,在此过程中,由于臭氧的高氧化性,可除去污水中的各种细菌及恶臭,达到排水标准。

然而上述仅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的实施例而已,非因此局限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依照上述实施例所作各种变形或套用均在此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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