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包括:
池塘本体;
安装于所述池塘本体中的多个隔断件,多个所述隔断件将所述池塘本体分隔为串联的至少三净化池,所述隔断件形成有缺口,所述池塘本体开设有进污口和出水口,所述进污口连通于首端的所述净化池,所述出水口连通于尾端的所述净化池;
曝气装置,首端的所述净化池和尾端的所述净化池内分别安装有所述曝气装置;
微生物菌剂,首端的所述净化池和尾端的所述净化池内分别投放有所述微生物菌剂,所述微生物菌剂包括硝化细菌和光合细菌;
抑菌剂,投放于中间的所述净化池;以及
用于拦截悬浮物的生态浮床,多个所述净化池分别安装有所述生态浮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池的深度自首端的所述净化池向尾端的所述净化池逐渐增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断件为围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硝化细菌包括脱臭芽孢杆菌和枯草芽孢杆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合细菌为沼泽红假单胞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抑菌剂包括粪肠球菌、嗜酸乳杆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态浮床包括悬浮骨架、包覆于所述悬浮骨架的固定网和种植于所述悬浮骨架内的浮水植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浮骨架的下部的固定网挂设有人工水草。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首端的所述净化池和尾端的所述净化池内放养有鱼类和螺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体治理的生态塘,其特征在于,首端的所述净化池和尾端的所述净化池的沿岸种植有挺水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