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及其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9659096阅读:来源:国知局
°C,搅拌2个小时,过滤,包装即为成品;C剂(环保型重金属螯合稳定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对二氮己环50%、氨基乙基对二氮己环37%、水余量,依次加入容器中,搅拌混合、搅拌均匀即为成品。
[0031]请参阅图1,工业烟气及废水、城市中水、煤化工等废水循环冷却水一体化处理系统,由换热器、循环水池、混合水池、均质水池和澄清水池组成,换热器与循环水池循环连通。
[0032]众所周知,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反渗透浓水、脱硫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酸碱废水、生活中水等,目前工业处理上述废水的方法分别为:
[0033]①所有工业企业(除了采用本水质稳定剂及技术的用户外)没有一家是废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达到零排放及设备多年不结垢不腐蚀,可以在任何已经预膜和没有预膜的循环冷却水设备系统进行多种挂片监测实验,远远超过国家腐蚀标准,所以使用本水质稳定剂循环冷却水设备不用预膜。而且本发明产品具有除垢、阻垢、螯合分散、杀菌、预膜、补膜作用。经重金属螯合稳定所排放的废物可以循环综合利用,无环境污染和副作用,达到真正的零排放。
[0034]②对于反渗透浓水的处理方法有四种:一是进行高压膜处理,产水回收利用,30?50%的浓水排放,属于高耗能减排方法;二是进行多效蒸发,将废水加热成蒸汽,再冷却成蒸馏水回收利用,浓液排放或加药结晶固化,投资大,运行费用高,消耗热能巨大,很少有用户采纳;三是排入蒸发塘,太阳晒时蒸发或地层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四是直接排放大自然的江河湖海。
[0035]③脱硫水的处理相当困难,有的企业是无序排放或排至城市污水厂处理,有的企业掺入燃煤中焚烧,形成恶性循环。脱硫废水中含有悬浮物、过饱和的硫酸盐、氯离子、重金属汞、铅、镍、锌等重金属,城市污水处理厂接受脱硫水后,并没有好的方法处理,只是稀释除浊后排放。
[0036]④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酸碱废水,各企业做到了酸碱废水中和,中和程度顺其自然。由于酸碱废水中的C1—、S042—及Ca2+、Mg2+含量极高,pH值忽高忽低、所以这部分废水都成为企业的外排水。
[0037]⑤锅炉排污水和城市中水可以作为循环水的补充水,达到一定数值后(S卩:国家循环水水质控制标准),排污水至自然水体,或者排污水经膜处理后,回收纯水,浓水排放。
[0038]由于本发明技术采用化学处理和物理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在达到循环水系统零排放情况下不结垢。即A剂(阻垢螯合剂)作用于超饱和结垢物质的结晶析出过程,使结垢物质的晶格形态发生畸变,成为多面体不规则的水渣,而后通过循环水过滤不排污和补水降低循环水浊度,使循环水重复利用。B剂(生物预膜补膜缓蚀剂)能够络合循环水中的微量三价金属离子在换热设备上预膜。金属膜质地坚硬而细腻,有效地防止了高C1 —、高S042—等对换热设备的腐蚀。C剂(环保型重金属螯合稳定剂)能够稳定循环水中的微量重金属离子工业废物和脱硫废水、水渣、污泥、被污染的土壤等含有的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如汞、镉、铅、铬、砷、砸等,如直接排放或者填埋,会污染周边环境。所排放的废物可以循环综合利用,无环境污染和副作用,达到真正的零排放。
[0039]实施例4
[0040]贵州某企业的自备电厂将企业的废水、反渗透浓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的酸碱废水补入循环水系统,在循环水系统中加入本发明实施例1制得的水质稳定剂,根据不同水质和循环水系统保有水量,A剂(阻垢螯合剂)加入量为80?150PPM;B剂(生物预膜补膜缓蚀剂)加入量为80?300PPM,2?3天加一次,达到120000mg/L,是国标的18倍之多。使用本发明实施例1制得的水质稳定剂后,电导21000us/cm、硬度5080mg/L、碱度450mg/L,长期运行已半年之久,期间多次打开换热器检查,不仅没有结垢、没有腐蚀,而且老垢除掉了,设备上没有预膜的,预上了膜。在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无机固体物和泥渣可在大修时清除或用泥浆栗抽出,按体积百分比容量加入C剂(环保型重金属螯合稳定剂),C剂(环保型重金属螯合稳定剂)加入量为2?10%,搅拌均匀晒干后填坑、铺路均可,实现工业循环水系统零排放并且实现了循环水系统零排放。
[0041 ] 实施例5
[0042]贵州另一家企业自备电厂,把脱硫废水、反渗透浓水、离子交换树脂酸碱再生废水都用作循环水的补充水,其废水水质为:碱度9.5mmol/L、硬度22mmol/L、Cr280mg/L、浊度50NTU。不足时用工业水,在循环水系统中加入本发明实施例2制得的水质稳定剂,根据不同水质和循环水系统保有水量,A剂(阻垢螯合剂)加入量为80?150PPM; B剂(生物预膜补膜缓蚀剂)加入量为80?300PPM,2?3天加一次,在达到国标的基础下长期运行已一年之久,期间多次打开换热器检查,不仅没有结垢、没有腐蚀,而且老垢除掉了,设备上没有预膜的预上了膜,在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无机固体物和泥渣可在大修时清除或用泥浆栗抽出,按体积百分比容量加入C剂(环保型重金属螯合稳定剂),C剂(环保型重金属螯合稳定剂)加入量为2?10%,搅拌均匀晒干后填坑、铺路均可,实现工业循环水系统零排放并且实现了循环水系统零排放。
[0043]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0044]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由A剂、B剂和C剂组成;所述的A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阻垢剂20?50 %、分散剂15?60%、螯合剂10?40 %、稳定剂5?10%、增效剂0.2?1.2%、杀菌剂5?15%、水余量;所述的B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植酸20?50%、硝酸锌15?60%、硝酸镧10?40%、硝酸镍5?10%、2_羟基膦酰基乙酸5?10%、硝酸钴5?10 %、水余量;所述的C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对二氮己环30?60%、氨基乙基对二氮己环30?60%、水余量。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剂中的阻垢剂是多氨基多醚基亚甲基膦酸、二乙烯三胺五亚甲基膦酸和二己烯三胺五亚甲基膦酸、丙烯酸-烯丙氧基聚乙氧基硫酸盐共聚物(AA-APES)中的一种或多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剂中的分散剂是聚天冬氨酸钠盐和聚环氧琥珀酸钠盐、羧酸盐-磺酸盐-非离子三元共聚物、聚醚羧酸酯、烯丙氧基聚醚羧酸、膦基聚羧酸其中的一种或多种。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剂中的螯合剂是二己烯三胺五亚甲基膦酸钠、乙二胺四乙酸四钠盐和乙二胺四乙酸的一种或多种。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剂中的稳定剂是2-膦酸基丁烷-1,2,4-三羧酸、甲基纤维素、分子量1000万以下水解度30的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中的一种或多种。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剂中的增效剂是甲基苯骈三氮唑、苯骈三氮唑、2,2 ’ -二硫代二苯并噻唑、2-氨乙基十七烯基咪唑啉、双十七烯基咪唑啉季铵盐中的一种或多种。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剂中的杀菌剂选自2,2-二溴-2-硝基乙醇、2-溴-2-硝基-1,3-丙二醇中的一种或多种。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①分别取三个容器,在三个容器分别加入一定量的水; ②将A剂按质量百分比,阻垢剂20?5 0 %、分散剂15?6 0 %、螯合剂10?4 0 %、稳定剂5?10%、增效剂0.2?1.2%、杀菌剂5?15%、水余量,依次加入容器中混合,加热至60°C,搅拌2个小时,过滤,包装即为成品; ③将B剂按质量百分比,植酸20?50%、硝酸锌15?60%、硝酸镧10?40%、硝酸镍5?10%, 2-羟基膦酰基乙酸5?10 %、硝酸钴5?10 %、水余量,依次加入容器中混合,加热至60°C,搅拌2个小时,过滤,包装即为成品; ④将C剂按质量百分比,对二氮己环30?60%、氨基乙基对二氮己环30?60%、水余量,依次加入容器中,搅拌混合,搅拌均匀即为成品。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工业废水全部回收零排污水质稳定剂及其制造方法,所述水质稳定剂由A剂、B剂和C剂组成;A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阻垢剂20~50%、分散剂15~60%、螯合剂10~40%、稳定剂5~10%、增效剂0.2~1.2%、杀菌剂5~15%、水余量;B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植酸20~50%、硝酸锌15~60%、硝酸镧10~40%、硝酸镍5~10%、2-羟基膦酰基乙酸5~10%、硝酸钴5~10%、水余量;C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对二氮己环30~60%、氨基乙基对二氮己环30~60%、水余量。本发明能使循环水系统多年不结垢不腐蚀,实现工业循环水系统零排放。
【IPC分类】C02F5/14, C02F5/10
【公开号】CN105417739
【申请号】CN201510782488
【发明人】高同柱
【申请人】高同柱
【公开日】2016年3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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