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简易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4580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室内空气净化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简易空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空气净化是指针对室内的各种环境问题提供杀菌消毒、降尘除霾、祛除有害装修残留以及异味等整体解决方案,提高改善生活、办公条件,增进身心健康。

在现有技术中,对于空气的净化一般采用喷淋法,即用净化液来对空气中的灰尘以及杂质进行吸附,但是一道吸附装置完全无法吸附空气中的较多杂质,净化后的空气中仍然残留较多的杂质与有害分子,其处理效果不佳,造成了资源的再次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简易空气净化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简易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中央处设有一套筒,套筒内从下至上依次设有第一导流板、第二导流板和第三导流板,第一导流板和第三导流板向左上方倾斜设置,且第一导流板和第三导流板的左端分别开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三通孔,第二导流板向右上方倾斜设置,第二导流板的右端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套筒外部套设有罩体,罩体与套筒之间设有干燥层,干燥层下方设有吸附层,吸附层下方设有消毒层,罩体下端的侧壁上开设有若干第四通孔;所述壳体与罩体之间设有增香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套筒底部设有进风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风管上设有引风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罩体顶端封闭,底端与壳体内底部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壳体下侧设有支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壳体顶部设有出风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导流板有效延长空气与净化液的接触时间,提高空气的处理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对空气的处理效果好,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简易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中央处设有一套筒2,所述套筒2底部设有进风管3,所述进风管3上设有引风机4,套筒2内从下至上依次设有第一导流板12、第二导流板14和第三导流板17,第一导流板12和第三导流板17向左上方倾斜设置,且第一导流板12和第三导流板17的左端分别开设有第一通孔13和第三通孔18,第二导流板14向右上方倾斜设置,第二导流板14的右端开设有第二通孔15,工作时,启动引风机4,引风机4将室内空气引入到套筒2内,套筒2内盛有净化液,空气进入到套筒2内后,从第一导流板12左端的第一通孔13向上运动,然后从第二导流板14右端的第二通孔15向上运动,再从第三导流板17左端的第三通孔18处继续向上运动,由于导流板的设置使得空气与净化液的接触时间变长,有效提高了空气的净化效果;

所述套筒2外部套设有罩体11,罩体11与套筒2之间设有干燥层10,干燥层10下方设有吸附层9,吸附层9下方设有消毒层8,罩体11下端的侧壁上开设有若干第四通孔6,所述壳体1与罩体11之间设有增香层16,增香层16内含有增香剂,接着空气进入到罩体11与套筒2的中间区域,干燥层10吸附空气中含有的净化液,便于后续的处理,吸附层9吸附空气中剩余的微粒杂质,消毒层8对空气进行消毒处理,然后空气从罩体11下侧的第四通孔6处冒出,增香层16改善空气的清新度。

所述罩体11顶端封闭,底端与壳体1内底部固定连接。

所述壳体1下侧设有支腿5。

所述壳体5顶部设有出风口19。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工作时,启动引风机4,引风机4将室内空气引入到套筒2内,套筒2内盛有净化液,空气进入到套筒2内后,从第一导流板12左端的第一通孔13向上运动,然后从第二导流板14右端的第二通孔15向上运动,再从第三导流板17左端的第三通孔18处继续向上运动,由于导流板的设置使得空气与净化液的接触时间变长,有效提高了空气的净化效果;接着空气进入到罩体11与套筒2的中间区域,干燥层10吸附空气中含有的净化液,便于后续的处理,吸附层9吸附空气中剩余的微粒杂质,消毒层8对空气进行消毒处理,然后空气从罩体11下侧的第四通孔6处冒出,增香层16改善空气的清新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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