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境工程固液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7877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境治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环境工程固液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污水治理是环境工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工作,在污水治理过程中,需要将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分离出来,剩余的污水才可以另做用途,但这些有害物质和有毒物质和污水混合在一起,需要比较复杂的设备才能将之分离,不但耗费人力物力,而且很占用时间,因此,如何采用比较简单的结构和方式来分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有毒物质,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环境工程固液分离装置,该固液分离装置结构简单,而且分离有害物质、有毒物质的效率较高,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及时间。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环境工程固液分离装置,包括一封闭式的桶状的金属水箱,所述金属水箱上端的两侧设有带电子阀门的进水口,所述金属水箱上端设有一底部带伸缩杆的电动伸缩装置,所述伸缩杆底部连接有一活塞,并且所述活塞位于金属水箱的内部上端;所述金属水箱内部下端设有多级过滤装置,并且所述金属水箱底部设有一小口径出水口,所述小口径出水口底部设有电子气动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之优选,所述多级过滤装置包括第一过滤板支架、第二过滤板支架和第三过滤板支架,所述第一、第二、第三过滤板支架之间设有第一滑槽、第二滑槽和第三滑槽,金属水箱侧边设有和所述滑槽相通的第一通孔、第二通孔和第三通孔,并且所述第一、第二、第三滑槽内通过第一、第二、第三通孔连接有第一过滤板、第二过滤板和第三过滤板,同时所述第一过滤板上的滤孔大于第二过滤板上的滤孔,第二过滤板上的滤孔大于第三过滤板上的滤孔。

进一步的,所述小口径出水口两边和金属水箱侧边之间,还设有呈对称设置的第一斜面板和第二斜面板。

本实用新型将简单的活塞结构和多级过滤装置相结合,使不同大小颗粒的有害物质、有毒物质能通过大气压力差附着在多级过滤装置上,从而大大提高了污水的利用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结构图。

1、其中:1、金属水箱;2、电子阀门;3、进水口;4、伸缩杆;5、电动伸缩装置;6、活塞;7、小口径出水口;8、电子气动阀;9、第一过滤板支架;10、第二过滤板支架;11、第三过滤板支架;12、第一滑槽;13、第二滑槽;14、第三滑槽;15、第一通孔;16、第二通孔;17、第三通孔;18、第一过滤板;19、第二过滤板;20、第三过滤板;21、第一斜面板;22、第二斜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由图1可知,一种环境工程固液分离装置,包括一封闭式的桶状的金属水箱1,该金属水箱1上端的两侧设有带电子阀门2的进水口3,在金属水箱1上端设有一底部带伸缩杆4的电动伸缩装置5,在伸缩杆4底部连接有一活塞6,并且该活塞6位于金属水箱1的内部上端;

在金属水箱1内部下端设有多级过滤装置,并且在金属水箱1底部设有一小口径出水口7,该小口径出水口7底部设有电子气动阀8,在本实用新型中,优选的多级过滤装置包括第一过滤板支架9、第二过滤板支架10和第三过滤板支架11,第一过滤板支架9、第二过滤板支架10和第三过滤板支架11之间设有第一滑槽12、第二滑槽13和第三滑槽14,在金属水箱1侧边设有和第一滑槽12、第二滑槽13和第三滑槽14相通的第一通孔15、第二通孔16和第三通孔17,并且第一滑槽12、第二滑槽13和第三滑槽14内通过第一通孔15、第二通孔16和第三通孔17连接有第一过滤板18、第二过滤板19和第三过滤板20,同时第一过滤板18上的滤孔大于第二过滤板19上的滤孔,第二过滤板19上的滤孔大于第三过滤板20上的滤孔。

污水通过电子阀门2、进水口3进入金属水箱1后,关闭电子阀门2,然后启动电动伸缩装置5,使活塞6下压,从而使带有压力的污水冲向第一过滤板18、第二过滤板19和第三过滤板20,不同大小颗粒的杂质、有毒物质都会粘附在第一过滤板18、第二过滤板19和第三过滤板20,剩余的处理过后的污水,可通过小口径出水口7、电子气动阀8流向别处,另做用途。

第一过滤板18、第二过滤板19和第三过滤板20使用一段时间后,可通过第一滑槽12、第二滑槽13、第三滑槽14以及第一通孔15、第二通孔16和第三通孔17抽出,换上新的滤板即可。

在小口径出水口7两边和金属水箱1侧边之间,还设有呈对称设置的第一斜面板22和第二斜面板22,第一斜面板22和第二斜面板22主要起到导流的作用,使处理过的污水能以更快速度流向小口径出水口7。

总的来说,本实用新型将简单的活塞结构和多级过滤装置相结合,使不同大小颗粒的有害物质、有毒物质能通过大气压力差附着在多级过滤装置上,从而大大提高了污水的利用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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