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83045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一种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业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排风除尘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其中大气污染、水污染最为严重,其中造成大气污染的元凶就包括工厂车间的粉尘。在抛光操作进行中,由于需要将工件表面的粗糙处进行打磨,所以抛光设备内部往往存在较多的粉尘。如果不能及时将粉尘从设备内部清理,不仅影响设备美观,而且漂浮的粉尘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如果打磨工件为金属,粉尘堆积容易造成电路短路。因此工业除尘设备特别是抛光设备除尘已从单一的环保发展成为工业不可或缺的生产必备设备,而且随着除尘设备的广泛使用,现代工业必将开启了绿色工业之门。但是目前一些厂房在生产和建设的时候,对于粉尘的处理一般只是简单地在车间墙壁上安装排风扇,直接将室内粉尘排除车间内,这样只能保证车间内粉尘浓度降低,但是车间设备内部的粉尘不容易被清理,因此大面积除尘对单个设备的除尘效果来讲并不理想,还有一些企业通过排风通道将车间内的粉尘排出,并且对其进行收集处理,但是如果排尘通道较长,粉尘集中在管道中,造成管道内部粉尘密度较大,容易发生爆炸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装置简单、除尘效果明显、有效降低除尘管道内部粉尘浓度,可实现较远距离输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所述除尘系统包括多组由除尘管与第一风机组成的收集系统、排尘通道、第二风机、水幕喷头和膨胀室,所述每组收集系统中的除尘管均呈L形,其水平段设置在车间内部,且水平段的进风口处设置第一风机,所述第一风机安装在抛光设备上,所述除尘管的竖直段设置在车间外部,且竖直段出风口连接排尘通道,所述排尘通道水平设置,排尘通道的一端密封设置,另一端设置第二风机,且第二风机的外部连接膨胀室,所述排尘通道的顶部安装多个水幕喷头,且水幕喷头与除尘管的出风口处交叉设置,所述排尘通道底面设置排水槽,且排水槽靠近第二风机的一端连接污水系统。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排尘通道内的排水槽呈倒梯形,且排水槽沿排尘通道方向具有倾斜角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收集系统的第一风机外设置有防护罩。

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第一,本实用新型的除尘系统,设置有多组收集系统,每组收集系统的风机设置在车间内抛光设备的外罩上,可对设备内部进行深度清洁。而且,除尘通道外部设置有大风机,配合车间内部的小风机工作,这样大小风机同时工作,不仅除尘效果好,而且工作效率高,可迅速将车床产生的粉尘收集。

第二,本实用新型的除尘系统,所述排尘通道的顶面安装有多个水幕喷头,不仅净化效率高,而且能够处理高温、高湿的气流.将着火、爆炸的可能减至最低,因此可进行远程输送,节约了工厂的粉尘处理空间。排尘通道底面设置梯形排水槽,可将吸收过粉尘的废水排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远程输送式除尘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第一风机,2、第二风机,3、除尘管,4、排尘通道,5、水幕喷头,6、膨胀室,7、排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施例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除尘系统包括多组由除尘管3与第一风机1组成的收集系统、排尘通道4、第二风机2、水幕喷头5和膨胀室6,所述每组收集系统中的除尘管2均呈L形,且水平段设置在车间内部,水平段的进风口处设置第一风机1,第一风机安装在车间内抛光设备的外罩上,可对抛光设备进行深度清洁,而且第一风机1外设置有防护罩,防止较大物件进入除尘管2和对工人造成伤害,所述除尘管3的竖直段设置在车间外部,竖直段出风口连接排尘通道4,可将由收集系统收集的粉尘输送至排尘通道4内,所述排尘通道4水平设置,排尘通道4的一端密封设置,另一端设置第二风机2,且第二风机2的外部连接膨胀室6,所述排尘通道4的顶部安装多个水幕喷头5,且水幕喷头5与除尘管3的出风口处交叉设置,水幕喷头5的设置不仅净化效率高,而且能够处理高温、高湿的气流.将着火、爆炸的可能减至最低,因此可将粉尘进行远程输送,节约了工厂的粉尘处理空间,所述排尘通道4底面设置排水槽7,排水槽7的横截面呈倒梯形,排水槽7沿排尘通道4方向具有倾斜角度,便于排尘通道4内污水的流动,并且排水槽7靠近第二风机2的一端连接污水系统,将混有粉尘的水流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