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11985阅读:7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回流比分配器,特别涉及一种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生产的原油装置以实沸点蒸馏为主,用以评价油品的沸程和馏分段,其中蒸馏塔塔顶馏分段一部分回流回塔内用于保证全塔热平衡,另一部分则作为产品采出。回流和采出部分的比例则由回流比分配器进行分配。传统的回流比分配器是将磁铁内置于密闭的玻璃圆柱中,当玻璃圆柱上方的电磁线圈得电时,包有磁石的玻璃柱被吸起将采出组分放出实现采出;当电磁线圈失电时,包有磁石的玻璃柱回落至塔顶将采出口堵住,精馏塔内液体自动回流。这种传统启闭形式在塔内有高真空时往往出现给电电磁线圈提不动或者突然猛烈开启损害玻璃柱等弊端,降低了仪器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其具有设计合理、结构简单、便于维护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其技术要点是,包括笔式气缸、第一密封圈、金属球头、第二密封圈、铝压盖、玻璃外壳、外密封圈、密封限位圈、密封支杆、密封导向杆、螺杆、六角螺母、密封万向小球、密封导杆压圈及下密封圈;在笔式气缸的外侧套接有金属球头,在金属球头外连接压盖,在压盖与笔式气缸之间设有第一密封圈,在笔式气缸的活塞杆上套接有限位圈,活塞杆安装在玻璃外壳的内腔,玻璃外壳与金属球头之间设有第二密封圈,玻璃外壳外侧还套接有外密封圈,活塞杆的自由端连接支杆一端,支杆的另一端插接沿支杆内腔移动的螺杆一端,螺杆的另一端连接导向杆, 导向杆上还套接有导杆压圈和下密封圈,导杆压圈上焊接有万向小球, 下密封圈对导杆压圈进行限位。

上述方案中,笔式气缸的活塞杆通过六角螺母与支杆连接。

上述方案中,所述的外密封圈设有外螺纹,压盖内腔设有内螺纹,内螺纹与外螺纹配合使玻璃外壳与压盖螺接在一起。

上述方案中,所述的压盖为铝压盖。

上述方案中,所述的金属球头外设有与密封吕压盖的内螺纹配合的外螺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采用气动驱动方式,在笔式气缸的活塞杆上依次连接有支杆、螺杆及导向杆,在笔试气缸的作用力下带动导向杆做伸缩运动,使整个回流比分配器能够平顺的在真空条件下开启和关闭,具有响应时间短、密封效果良好、不易破损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说明如下:1笔式气缸、2密封圈、3金属球头、4密封圈、5铝压盖、6玻璃外壳、7外密封圈、8六角螺母、9限位圈、10支杆、11导向杆、12螺杆、13六角螺母、14万向小球、15导杆压圈、16下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1~图2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实施例采用的提杆式回流比分配器,包括笔式气缸1、密封圈2、金属球头3、密封圈4、铝压盖5、玻璃外壳6、外密封圈7、限位圈9、支杆10、导向杆11、螺杆12、六角螺母13、万向小球14、导杆压圈15及下密封圈16。本实施例采用铝压盖5作为压盖。在笔式气缸1的外侧套接有带有外螺纹的金属球头3,金属球头3的外螺纹与铝压盖5的内螺纹配合使金属球头3与铝压盖5螺接在一起。在铝压盖5与笔式气缸1之间设有密封圈2,在笔式气缸1的活塞杆上套接有限位圈9,活塞杆安装在玻璃外壳6的内腔,玻璃外壳6与金属球头3之间设有密封圈4,玻璃外壳6外侧还套接有外密封圈7,外密封圈7设有外螺纹,铝压盖5内腔设有内螺纹,内螺纹与外螺纹配合使玻璃外壳6与铝压盖5螺接在一起。活塞杆的自由端通过六角螺母8连接支杆10一端,支杆10的内腔插接有螺杆12的一端,螺杆12的另一端通过六角螺母8连接导向杆11,导向杆11上还套接有导杆压圈15和下密封圈16,导杆压圈15上焊接有万向小球14, 下密封圈16对导杆压圈15进行限位。

本实施例采用的回流比分配器采用气动驱动,对比传统电磁铁形式开启更迅速,且能高效克服在减压精馏时塔内由于高真空吸力造成的开启不顺情况。整套回流比分配器执行机构在关闭时可保证对蒸馏系统良好的密封性能,安全可靠。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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