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尾气排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含氨废气回收系统的尾气排放烟囱。
背景技术:
现有的工业生产中产生的氨气都要经过回收处理,特别是在LED照明领域,LED照明是现在最主流的照明技术,LED行业的兴起意味着一个全兴照明时代的改变,LED芯片在生产中会有大量的氨气、氢气、氮气排出,氨气通过最新膜法回收技术进行回收至氨水循环利用,变废为宝,但是同时LED行业中尾气在去除氨以后还有大量的氢气和氮气,而氢气属于易燃、易爆的气体,那么氨气回收系统尾气排放烟囱会因打雷等原因造成燃烧和闪爆的现象导致引发停机和火灾等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含氨废气回收系统的尾气排放烟囱,解决了尾气排放烟囱出现燃烧或者闪爆的现象导致停机和发生火灾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含氨废气回收系统的尾气排放烟囱,包括氨气回收模组,所述氨气回收模组上设有尾气排放管,所述尾气排放管末端设有达标排放烟囱,所述尾气排放管上设有排放烟囱阀门,所述排放烟囱阀门与所述达标排放烟囱之间的所述尾气排放管上连接有应急氮气管,所述应急氮气管上设有氮气进气阀门,所述应急氮气管与一供氮装置连接,所述排放烟囱阀门与所述氨气回收模组之间的所述尾气排放管上连接有应急排放管,所述应急排放管末端设有应急排放烟囱,所述应急排放管上设有应急烟囱排放烟囱阀门。
进一步地,所述尾气排放管包络依次连接的第一尾气排放管、第二尾气排放管和第三尾气排放管,所述第一尾气排放管和所述第二尾气排放管通过前三通管连接,所述第二尾气排放管和所述第三尾气排放管通过后三通管连接,所述应急排放管连接在所述前三通管上,所述应急氮气管连接在所述后三通管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尾气排放管上设有低排阀门。
进一步地,所述氮气进气阀门为电动阀。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在尾气排放管上设有排放烟囱阀门、应急氮气管、应急排放管、应急烟囱排放烟囱阀门和应急排放烟囱,这样可以防止尾气排放烟囱出现燃烧或者闪爆的现象而导致停机,降低损失,同时也能及时扑灭火势避免更大的火灾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含氨废气回收系统的尾气排放烟囱一个实施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序号及其说明:
1、氨气回收模组;2、供氮装置;3、氮气进气阀门;4、第三尾气排放管;5、达标排放烟囱;6、应急排放烟囱;7、应急排放管;8、排放烟囱阀门;9、应急烟囱排放烟囱阀门;10、第二尾气排放管;11、第一尾气排放管;12、低排阀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含氨废气回收系统的尾气排放烟囱,包括氨气回收模组1,氨气回收模组1上设有尾气排放管,尾气排放管末端设有达标排放烟囱5,尾气排放管上设有排放烟囱阀门8,排放烟囱阀门8与达标排放烟囱5之间的尾气排放管上连接有应急氮气管,应急氮气管上设有氮气进气阀门3,应急氮气管与一供氮装置2连接,排放烟囱阀门8与氨气回收模组1之间的尾气排放管上连接有应急排放管7,应急排放管7末端设有应急排放烟囱6,应急排放管7上设有应急烟囱排放烟囱阀门9。氨气回收模组1为多个氨气吸收塔组成,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做赘述。供氮装置2为现有的提供氮气设备,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做赘述。本技术方案的结构简单、投入低、操作简单;可保证氨气回收系统持续运行,降低企业损失。
本技术方案的操作流程为:在尾气排放烟囱因打雷等原因导致尾气中氢气燃烧或者闪爆时,首先打开应急烟囱排放烟囱阀门9,让氨气回收系统尾气通过应急排放烟囱6排出,接着关闭排放烟囱阀门8,不让尾气继续进入达标排放烟囱5导致火势变大,再接着打开氮气进气阀门3用氮气对达标排放烟囱5进行吹扫从而达到灭火的功能,保证氨气回收系统不因达标排放烟囱5出现燃烧或者闪爆的现象而导致停机,减少给哦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及时扑灭火势避免更大的火灾发生。
尾气排放管包络依次连接的第一尾气排放管11、第二尾气排放管10和第三尾气排放管4,第一尾气排放管11和第二尾气排放管10通过前三通管连接,第二尾气排放管10和第三尾气排放管4通过后三通管连接,应急排放管7连接在前三通管上,应急氮气管连接在后三通管上。第一尾气排放管11上设有低排阀门12。通过低排阀门12可以将尾气排放管的冷凝水排出。
氮气进气阀门3为电动阀。这样方便快速打开阀门,快速的用氮气对达标排放烟囱进行吹扫进行灭火。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尾气排放管上设有排放烟囱阀门、应急氮气管、应急排放管、应急烟囱排放烟囱阀门和应急排放烟囱,这样可以防止尾气排放烟囱出现燃烧或者闪爆的现象而导致停机,降低损失,同时也能及时扑灭火势避免更大的火灾发生。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