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甲醛空气过滤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6490发布日期:2018-10-23 16:13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甲醛空气过滤器。



背景技术:

甲醛,化学式HCHO或CH2O,式量30.03,又称蚁醛。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特别是在新装修的房间内,含有大量甲醛,一旦没有及时清除入住,对人体会造成重大危害,因此需要对甲醛进行过滤清除。目前新装修的房子中有多个房间,在使用时,往往对一个房间除甲醛后,将除甲醛装置搬到另一个房间进行除甲醛,这个过程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便于对多个房间进行同时去除甲醛工作的除甲醛空气过滤器。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除甲醛空气过滤器,包括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之间通过一软质弹性橡胶带连接,软质弹性橡胶带的两端分别插入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内部;软质弹性胶的内部设有一空腔,空腔内插入一输液管,输液管设有一开口,输液管内填充有海绵体,空腔的左右两端均设有一连接孔,连接孔贯穿软质弹性橡胶带;软质弹性橡胶带与第一机体、第二机体的内部连接固定通过导热防水胶固定,导热防水胶填充满连接孔;软质弹性橡胶带面向任意一机体背面的一侧设有一海绵层,海绵层的两侧分别向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延伸,海绵层通过固定胶分别与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相固定,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的背面均安装固定有两个左右对称的吸盘体,吸盘体穿过海绵层;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的底部均设有两根伸缩杆,同一机体的伸缩杆之间相互对称,伸缩杆的底部均安装固定有一万向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远离软质弹性橡胶带的一侧设有一进风口,进风口内安装固定有一甲醛过滤网;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内均安装有蓄电池。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伸缩杆为天线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便于移动,能够同时对两个房间进行除甲醛,工作效率更高;能够有效利用机体内的热量,提升空气净化的作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图2所示,一种除甲醛空气过滤器,包括第一机体1和第二机体2,第一机体1和第二机体2之间通过一软质弹性橡胶带3连接,软质弹性橡胶带的两端分别插入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内部;软质弹性胶的内部设有一空腔4,空腔内插入一输液管5,输液管设有一开口,输液管内填充有海绵体6,空腔的左右两端均设有一连接孔,连接孔贯穿软质弹性橡胶带;软质弹性橡胶带与第一机体、第二机体的内部连接固定通过导热防水胶7固定,增加密封性和导热性,导热防水胶填充满连接孔。使用时,可往海绵体内滴入空气净化液,在重力的作用下,输液管向下。通过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内部的一定热量,通过导热防水胶导热,热量传输到空腔,最后进入到输液管,使得海绵体内的空气净化液加速挥发,提升对空气净化的效果。

本实施例中,软质弹性橡胶带3面向任意一机体背面的一侧设有一海绵层8,海绵层的两侧分别向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延伸,海绵层通过固定胶分别与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相固定,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的背面均安装固定有两个左右对称的吸盘体9,吸盘体穿过海绵层。通过吸盘体可将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固定在墙体14上,通过软质弹性橡胶带使得,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的位置能够进行调整,能够同时对两个不同的房间进行除甲醛,海绵层增加了防水和减震效果。

进一步,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远离软质弹性橡胶带的一侧设有一进风口,通过进风口吸收有害气体,进风口内安装固定有一甲醛过滤网11;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内均安装有蓄电池。

进一步,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的底部均设有两根伸缩杆12,同一机体的伸缩杆之间相互对称,伸缩杆的底部均安装固定有一万向轮13,通过万向轮便于在房间内移动。

进一步,伸缩杆为天线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便于移动,能够同时对两个房间进行除甲醛,工作效率更高;能够有效利用机体内的热量,提升空气净化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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