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提取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6922发布日期:2018-08-28 23:04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提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多功能提取罐。



背景技术:

目前多功能提取罐,药物提取的效率低,在药物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泡沫漂浮在最上层表面,无法药物液体表面的泡沫进行收集,从而降低了药物提取的质量,利用价值小,结构复杂,操作繁琐等不足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多功能提取罐,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多功能提取罐,包括提取罐,所述提取罐上还包括支撑架,所述提取罐上设有进料管、出液管、油水分离器、电机、支撑块、排渣阀和捕沫器,所述油水分离器上设有接管,所述电机上设有转杆、连接杆和搅拌叶,所述排渣管口上设有排渣阀,所述支撑架上设有支撑脚,所述提取罐设置在支撑架的内侧处,且通过支撑块和支撑架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进料管设置在提取罐的左侧上端处,且与提取罐固定连接,所述出液管设置在进料管的下侧处,且与提取罐固定连接,所述油水分离器设置在提取罐的右侧处,且通过接管和提取罐的相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电机设置在提取罐的上端中间处,且与支撑架固定连接,所述搅拌叶设置在转杆的两侧处,且通过连接杆和转杆固定连接,且从上往下依次排列,所述转杆设置在提取罐的内部中间处,且与电机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排渣管口设置在提取罐的下端中间处,且与提取罐和排渣阀固定连接,所述捕沫器设置在提取罐的内部右上角处,且与提取罐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支撑脚设置在支撑架的底部四角处,且与支撑架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多功能提取罐,通过设有的搅拌叶,通过搅拌叶对其药物进行搅拌,从而提高了药物提取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了药物提取的质量;设有的捕沫器,通过对药物液体表面的泡沫进行收集,从而提高了药物提取的质量,具有很大利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多功能提取罐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多功能提取罐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提取罐1、进料管11、出液管12、油水分离器13、接管131、电机14、转杆141、连接杆142、搅拌叶143、支撑块15、排渣管口16、排渣阀161、捕沫器17、支撑架2、支撑脚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多功能提取罐,包括提取罐1,所述提取罐1上还包括支撑架2,所述提取罐1上设有进料管11、出液管12、油水分离器13、电机14、支撑块15、排渣阀161和捕沫器17,所述油水分离器13上设有接管131,所述电机14上设有转杆141、连接杆142和搅拌叶143,所述排渣管口16上设有排渣阀161,所述支撑架2上设有支撑脚21,所述提取罐1设置在支撑架2的内侧处,且通过支撑块15和支撑架2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进料管11设置在提取罐1的左侧上端处,且与提取罐1固定连接,所述出液管12设置在进料管11的下侧处,且与提取罐1固定连接,所述油水分离器13设置在提取罐1的右侧处,且通过接管131和提取罐1的相连接;所述电机14设置在提取罐1的上端中间处,且与支撑架2固定连接,所述搅拌叶143设置在转杆141的两侧处,且通过连接杆142和转杆141固定连接,且从上往下依次排列,所述转杆141设置在提取罐1的内部中间处,且与电机14转动连接;所述排渣管口16设置在提取罐1的下端中间处,且与提取罐1和排渣阀161固定连接,所述捕沫器17设置在提取罐1的内部右上角处,且与提取罐1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脚21设置在支撑架2的底部四角处,且与支撑架2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改进在于:首选,通过进料管11进行加料,然后通过电机14开始工作,使电机14带动转杆141转动,从而带动了搅拌叶143对其药物进行搅拌,然后捕沫器17对其产生的泡沫进行收集,通过油水分离器13进行分离药物,最后通过出液管12出料,其次,通过排渣阀161打开排渣管口16进行排渣处理。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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