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7638发布日期:2019-01-02 22:1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回收单元、第二回收单元和切换单元,所述切换单元包括切换机构,所述切换机构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第二回收单元以选择性地将有机废气从所述切换机构导向所述第一回收单元或第二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所述第二回收单元分别用于对有机废气中的不同有机溶剂进行回收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机构包括第一阀门、第二阀门、第一支管和第二支管,所述第一支管的进气口和所述第二支管的进气口连通以供有机废气进入,所述第一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二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一阀门位于所述第一支管上以控制所述第一支管的开闭,所述第二阀门位于所述第二支管上以控制所述第二支管的开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机构包括切换阀、第一支管和第二支管,所述第一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二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切换阀用于选择性地将有机废气导向所述第一支管或所述第二支管。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单元包括第一主管、第二主管和多个切换机构,所述第一主管分别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和所述多个切换机构的第一支管的排气口,所述第二主管分别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和所述多个切换机构的第二支管的排气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主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为回收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为回收不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二回收单元。

7.一种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回收单元、第二回收单元和切换单元,所述切换单元包括多个切换机构,每个所述切换机构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第二回收单元以选择性地将每个所述切换机构接入的有机废气从所述切换机构导向所述第一回收单元或第二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所述第二回收单元分别用于对有机废气中的不同有机溶剂进行回收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单元包括还包括第一主管和第二主管,所述第一主管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二主管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每个所述切换机构分别连接所述第一主管和第二主管以选择性地将每个所述切换机构接入的有机废气从所述切换机构导向所述第一主管或第二主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主管。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为回收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为回收不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二回收单元。

11.一种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回收单元、第二回收单元和切换单元,所述切换单元包括切换机构,所述切换机构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第二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

有机废气包含第一溶剂和第二溶剂时,所述切换机构用于将有机废气导向所述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依次分别对有机废气中的第一溶剂和第二溶剂进行回收处理;

有机废气包含第二溶剂时,所述切换机构用于将有机废气导向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以对有机废气中的第二溶剂进行回收处理。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机构包括第一阀门、第二阀门、第一支管和第二支管,所述第一支管的进气口和所述第二支管的进气口连通以供有机废气进入,所述第一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二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一阀门位于所述第一支管上以控制所述第一支管的开闭,所述第二阀门位于所述第二支管上以控制所述第二支管的开闭。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机构包括切换阀、第一支管和第二支管,所述第一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二支管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切换阀用于选择性地将有机废气导向所述第一支管或所述第二支管。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单元包括第一主管、第二主管和多个切换机构,所述第一主管分别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和所述多个切换机构的第一支管的排气口,所述第二主管分别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和所述多个切换机构的第二支管的排气口。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主管。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为回收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为回收不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二回收单元。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包括用于回收DMF的水洗塔,所述第二回收单元包括用于回收甲苯的吸附罐。

18.一种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回收单元、第二回收单元和切换单元,所述切换单元包括多个切换机构,每个所述切换机构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第二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连接所述第一回收单元;

所述切换机构接入的有机废气包含第一溶剂和第二溶剂时,所述切换机构用于将有机废气导向所述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和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依次分别对有机废气中的第一溶剂和第二溶剂进行回收处理;

所述切换机构接入的有机废气包含第二溶剂时,所述切换机构用于将有机废气导向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以对有机废气中的第二溶剂进行回收处理。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单元包括还包括第一主管和第二主管,所述第一主管连通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所述第二主管连通所述第二回收单元的进气口,每个所述切换机构分别连接所述第一主管和第二主管以选择性地将每个所述切换机构接入的有机废气从所述切换机构导向所述第一主管或第二主管。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的排气口连通所述第二主管。

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为回收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一回收单元,所述第二回收单元为回收不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的第二回收单元。

22.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单元包括用于回收DMF的水洗塔,所述第二回收单元包括用于回收甲苯的吸附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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