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稀释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58098发布日期:2019-09-12 10:21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的稀释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的稀释罐。



背景技术:

稀释就是在溶液中再加入溶剂使溶液的浓度变小的过程。其在工业和食品加工业应用较为广泛,但是传统的稀释罐都是将溶质和溶剂一起加入稀释罐中进行搅拌混合来实现稀释,但是搅拌周期较长,稀释的效率较低,不利于工业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一种新型的稀释罐,它采用隔离板调控稀释罐内的上层稀释空间,根据被稀释液的加入量逐渐调节上稀释空间,减少搅拌混合的周期,使溶液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配比稀释。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稀释罐、法兰盖板、原液进料口、溶剂进料口、溶液出料口、液压伸缩缸、伸缩连杆、密封连接托架、隔离板、搅拌电机、搅拌桨叶;所述的稀释罐的上端设置有法兰盖板,法兰盖板的上端一侧连接有原液进料口;所述的稀释罐的侧壁上下两端设置有溶剂进料口、溶液出料口;所述的稀释罐的内部设置有隔离板,隔离板的中间镶嵌有搅拌电机,搅拌电机的上端连接有搅拌桨叶;所述的隔离板的下端焊接有密封连接托架,密封连接托架将搅拌电机密封包裹在隔离板内侧;且密封连接托架的下端连接有伸缩连杆,伸缩连杆与稀释罐底部外侧的液压伸缩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隔离板的表面设置有数个流通槽,流通槽的上端口通过旋转轴连接有金属盖板,减少隔离板上溶液由上往下的对流。

作为优选,所述的稀释罐的内部为光滑结构,且与隔离板之间保持0.5-1cm的距离。

作为优选,所述的隔离板上升的最高位置不超过稀释罐1的一半。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新型的稀释罐,它采用隔离板调控稀释罐内的上层稀释空间,根据被稀释液的加入量逐渐调节上稀释空间,减少搅拌混合的周期,使溶液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配比稀释;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隔离板9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隔离板9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稀释罐1、法兰盖板2、原液进料口3、溶剂进料口4、溶液出料口5、液压伸缩缸6、伸缩连杆7、密封连接托架8、隔离板9、搅拌电机10、搅拌桨叶11、流通槽12、金属盖板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稀释罐1、法兰盖板2、原液进料口3、溶剂进料口4、溶液出料口5、液压伸缩缸6、伸缩连杆7、密封连接托架8、隔离板9、搅拌电机10、搅拌桨叶11;所述的稀释罐1的上端设置有法兰盖板2,法兰盖板2的上端一侧连接有原液进料口3;所述的稀释罐1的侧壁上下两端设置有溶剂进料口4、溶液出料口5;所述的稀释罐1的内部设置有隔离板9,隔离板9的中间镶嵌有搅拌电机10,搅拌电机10的上端连接有搅拌桨叶11;所述的隔离板9的下端焊接有密封连接托架8,密封连接托架8将搅拌电机10密封包裹在隔离板9内侧;且密封连接托架8的下端连接有伸缩连杆7,伸缩连杆7与稀释罐1底部外侧的液压伸缩缸6连接。

其中,所述的隔离板9的表面设置有数个流通槽12,流通槽12的上端口通过旋转轴连接有金属盖板13,减少隔离板9上溶液由上往下的对流;使上层溶液先与下层溶液进行混合稀释;所述的稀释罐1的内部为光滑结构,且与隔离板9之间保持0.5-1cm的距离;减小上层液体向下对流的速率;所述的隔离板9上升的最高位置不超过稀释罐1的一半。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首先将溶剂通过溶剂进料口4加入到稀释罐1的内部,然后通过原液进料口3缓慢的进行原液添加;在此过程中,搅拌电机10带动搅拌桨叶11进行搅动混合,加快稀释的速率;且隔离板9能够适度的阻挡原液向下渗透;伴随原液添加量的增加;通过液压伸缩缸6带动隔离板9向下运动,由于隔离板9上的隔离片为单向开放,在隔离板9下沉时,下层液体在挤压作用下,从流通槽12导入上层进行进一步的稀释混合;最后降低到最低位置。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它采用隔离板调控稀释罐内的上层稀释空间,根据被稀释液的加入量逐渐调节上稀释空间,减少搅拌混合的周期,使溶液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配比稀释。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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