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92944发布日期:2021-01-30 06:56阅读: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物有机肥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生物有机肥是将半糖、烟茎、酵母液混合后发酵,再混以有机质、陶土粉进行搅拌,破碎后筛分,再进行挤压造粒,抛圆,烘干,包衣,最后制成成品包装,在有机肥发酵后,容易结成块,现有技术的破碎机一般使用搅叶在破碎筒的底部对有机肥进行破碎,有机肥发酵块往往破碎不充分,直接进入下一级工序,影响生物有机肥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有机肥发酵块破碎不充分,影响生物有机肥的质量的问题。
[0004]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包括筒体,所述筒体的中心通过轴承安装有竖向的转动轴,所述转动轴连接变速电机,所述变速电机安装在筒体的顶面上,转动轴上对称安装有若干层破碎杆,筒体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若干层弧形杆,所述弧形杆与所述破碎杆错位设置,筒体的顶面开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与弧形杆的位置相对应,筒体的底面设置有出料口。
[0005]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为:将待破碎的发酵混料通过传送带运送至筒体的进料口处,从进料口进入筒体,由变速电机带动转动轴转动,转动轴带动若干层破碎杆与若干层弧形杆对自由下落的发酵混料进行剪切破碎,待混料落到筒体下部,混料经过多层破碎至破碎完全,最后从筒体底部的出料口进入传送带上,进行下一步工序,发酵混料经过多级破碎杆和弧形相的剪切破碎作用,混料的破碎更加充分,方便后续筛分和造料,提高有机肥的质量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
[0006]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采用了多层破碎杆与多层弧形杆相互的剪切破碎作用,其解决了有机肥发酵块破碎不充分,影响生物有机肥的质量的技术问题,产生了发酵混料经过多级破碎杆和弧形杆的剪切破碎作用,混料的破碎更加充分,方便后续筛分和造料,提高有机肥的质量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0007]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竖向剖切结构示意图。
[0008]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横向剖切结构示意图。
[0009]
上述附图中:1、筒体;11、变速电机;12、弧形杆;13、进料口;14、出料口;15、进料仓;16、进料板;17、尖锐部;2、转动轴;21、破碎杆;22、锐角部。
具体实施方式
[0010]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0011]
如图1、附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包括筒体1,所述筒体1的中心通过轴承安装有竖向的转动轴2,所述转动轴2连接变速电机11,所述变速电机11安装在筒体1的顶面上,转动轴2上对称安装有若干层破碎杆21,筒体1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若干层弧形杆12,所述弧形杆12与所述破碎杆21错位设置,筒体1的顶面开设有进料口13,所述进料口13与弧形杆12的位置相对应,筒体1的底面设置有出料口14。
[0012]
如附图1、附图2所示,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所述弧形杆12分为两组,每组弧形杆12分别对称设置在转动轴2的两侧,筒体1的顶面开设有与两组弧形杆12相对应的进料口13,通过传送带将发酵混料从两个进料口13输送至筒体1,破碎杆21与两组弧形杆 12对混料进行破碎,提高混料的破碎效率,提高生产效率。
[0013]
如附图1所示,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所述进料口13处固定连接有进料仓15,所述进料仓15敞口设置,进料仓15设置有倾斜的进料板16,方便发酵混料从进料仓15顺利地落入筒体1,防止混料撒落。
[0014]
如附图1所示,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所述弧形杆12错位排列,上下相邻的弧形杆12依次错开,上层剪切破碎的混料落入下层,由于弧形杆12层层错位排列,混料在筒体1内剪切破碎时间更长,破碎效果更好。
[0015]
如附图1、附图2所示,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所述弧形杆12上设置有向转动轴2 凸出的尖锐部17,带有尖锐部17的弧形杆12能够更好地对烟茎进行切断,使烟茎打碎的更细,对混料的破碎效果更好。
[0016]
如附图2所示,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所述破碎杆21采用弧形的封闭杆,弧形的封闭杆增加破碎杆21与弧形杆12的剪切破碎作用,使破碎杆21与弧形杆12对混料的破碎效果更好,混料破碎更加充分。
[0017]
如附图1、附图2所示,一种烟茎肥料粉碎装置,所述破碎杆21上设置有向筒体1凸出的锐角部22,带有锐角部22的破碎杆21增加对混料的剪切破碎作用,对混料的破碎效果更好。
[0018]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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