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燃水节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06425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内燃机燃水节油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内燃机节油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内燃机用的向燃料空气混合气中加入雾化水汽作为燃料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为了节约能源,内燃机动车已有多种节能措施,其中,在燃油中掺水乳化剂,便是措施之一。乳化剂掺水虽然能燃烧柴油,但节油率只有10%-15%。掺水后的柴油存放时间过长,油、水会产生分离,使燃油变质,难以保存。同时,乳化剂耗量约占10%,乳化剂的生产工艺流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和化工原料,都影响乳化剂的大量应用。而自然界中的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能将水雾化成水汽,直接与空气、燃油混合进缸作功,则可节省大量油料,同时不必使用乳化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制作一种内燃机燃水节油器,将作为燃料的水雾化成水汽,直接与空气、燃油混合进缸作功,以节省油料。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内燃机燃水节油器,包括水箱、储气包、水雾化器,水箱内设有水位传感器,连接有缺水语音告知器,水箱壁四周设有进水管注水阀,出水管出水阀,进气管进气阀,排气管排气阀和排污阀,进气管通过限压阀连接储气包,出水管通过水净化过滤器连接水雾化器,水雾化器的汽化水的导气管用于连接内燃机气缸的进气口,水雾化器中的换能器电路连接油、水同步供应控制器的同步传感器,同步传感器的汽化水量控制室与内燃机动车的油路踏板联动。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可按照油70%,水30%的比例同步供应,在燃烧水雾化后与空气、燃油混合进缸作功,即同时燃烧30%的水来代替油料,节约油料30%。油、水可分离储存,保证油品不变质。与现有用乳化剂方法柴油掺水相比,节省了大量乳化剂。在成龙LZ1060ML型柴油车试用中,原车道路行驶耗油量是24公升/百公里,安装内燃机燃水节油器后,耗油量为17公升/百公里,即节油率达30%。适用于各种燃油动力车辆(船)。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内燃机燃水节油器的构造示意图图中,1水箱,2水净化过滤器,3水雾化器,4油水同步供应控制器,5同步传感器,6水位传感器,7语音告知器,8储气包,9限压阀,10汽化水导气管,11进气管进气阀,12进水管注水阀,13出水管出水阀,14排气管排气阀,15排污阀,16油路踏板。
具体实施方式

图1可见,本实用新型的内燃机燃水节油器,包括水箱、储气包、水雾化器,水箱1内设有水位传感器6,连接有缺水语音告知器7,水箱壁四周设有进水管注水阀12,出水管出水阀13,进气管进气阀11,排气管排气阀14,排污阀15,进气管通过限压阀9连接储气包8,出水管通过水净化过滤器2连接水雾化器3,水雾化器的汽化水导气管10用于连接内燃机气缸的进气口,水雾化器中的换能器电路连接油、水同步供应控制器4的同步传感器5,同步传感器的汽化水量控制室与内燃机动车的油路踏板16联动。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是水箱充满水后,依靠储气包的气压向水箱出水管供水,通过水净化过滤器净化成没有杂质的纯净水,进入超声波雾化器,雾化成1-2微米的水汽,通过导气管送进内燃机的进气口,与空气混合后进缸,经压缩在高温情况下与喷进缸的燃油同时燃烧作功。当水箱内水量不足时,水位传感器可连通缺水语音告知器报警。超声波雾化器的雾化量是根据内燃机供油量的大小调节其雾化量的大小,油路踏板给内燃机供油时,同时联动同步传感器的汽化水量控制室,同步传感器利用现有技术的电路原理即可控制换能器的电磁振荡频率,实现油、水同步供应,供应量比例为油70%,水30%,达到节油30%的目标。
权利要求1.一种内燃机燃水节油器,包括水箱、储气包、水雾化器,水箱内设有水位传感器,连接有缺水语音告知器,水箱壁四周设有进水管注水阀,出水管出水阀,进气管进气阀,排气管排气阀和排污阀,进气管通过限压阀连接储气包,其特征是,出水管通过水净化过滤器连接水雾化器,水雾化器的汽化水的导气管连接内燃机气缸的进气口,水雾化器中的换能器电路连接油、水同步供应控制器的同步传感器,同步传感器的汽化水量控制室与内燃机动车的油路踏板联动。
专利摘要一种内燃机燃水节油器,包括水箱、储气包、水雾化器,其特征是,水箱壁四周设有进水管注水阀,出水管出水阀,进气管进气阀,排气管排气阀,进气管通过限压阀连接储气包,出水管通过水净化过滤器连接水雾化器,水雾化器的汽化水的导气管用于连接内燃机气缸的进气口,水雾化器中的换能器电路连接油、水同步供应控制器的同步传感器,同步传感器的汽化水量控制室与内燃机动车的油路踏板联动。积极效果是,可按照油70%,水30%的比例同步供应,在燃烧水雾化后与空气、燃油混合进缸作功,即同时燃烧30%的水来代替油料,节约油料30%。
文档编号F02B47/02GK2716528SQ200420077410
公开日2005年8月10日 申请日期2004年7月8日 优先权日2004年7月8日
发明者刘同元 申请人:刘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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