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06151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包括地基填料、预埋件和塔身基础件;所述塔身基础件包括圆筒本体和连接法兰,所述预埋件的上平面在同一平面上,所述圆筒本体通过预埋件固定在地基填料上,所述连接法兰固定在圆筒本体上,所述连接法兰为凸字形结构。最后把加工设备吊上去找正后就可利用动力头进行平面的加工,这样可以保证法兰的加工精度,使塔身的预装和螺栓孔的连接能达到很高的精度。大大降低了工作量及难度,质量更容易保障。
【专利说明】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

【技术领域】
[0001]该发明涉及一种起重设备基础安装部件,特别涉及一种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属于起重机制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圆筒塔身为起重机常见结构,由于机械加工设备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大型钢结构在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焊接变形,最后导致很难保证大法兰盘连接处的平面度。达不到平面度的要求将对产品的使用寿命带来很大的影响。
[0003]对上述问题,目前常用的办法就是在两法兰连接处增加垫圈来垫平,但是由于塔身的结构尺寸、起重机的工作频率以及垫片材质的影响,这种方法就显得治标不治本,需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修,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浪费了成本,对日常工作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发明内容】

[0004]发明目的: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降低圆筒塔身制造难度、提高法兰连接的配合精度的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
[0005]技术方案:一种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包括地基填料、预埋件和塔身基础件;所述塔身基础件包括圆筒本体和连接法兰,所述预埋件的上平面在同一平面上,所述圆筒本体通过预埋件固定在地基填料上,所述连接法兰固定在圆筒本体上,所述连接法兰为凸字形结构。最后把加工设备吊上去找正后就可利用动力头进行平面的加工,这样可以保证法兰的加工精度,使塔身的预装和螺栓孔的连接能达到很高的精度。大大降低了工作量及难度,质量更容易保障。
[0006]为了保护塔身基础的可靠性,至少有三组带预埋件的地基填料均布在圆筒本体的圆周上,所述塔身基础件的外径壁上均布有数量与地基填料数量相等的塔身支撑架,所述塔身支撑架位于两个地基填料之间并且与塔身基础件外径固定连接。
[0007]优选项,所述塔身支撑架的中心位于两个地基填料之间夹角的角平分线上。
[0008]为了保护安装完成后塔身不下陷,所述地基填料包括底部的碎石填料和上部的混凝土填料。
[0009]有益效果:本发明在改进塔身制造过程中,降低了机械加工难度,减少了结构变形的修复工作,提高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也进一步提高,同时降低了成本,效果好,经济实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发明的剖视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12]如图1所示,一种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包括地基填料1、预埋件2和塔身基础件3 ;所述塔身基础件3包括圆筒本体4和连接法兰5,所述预埋件2的上平面在同一平面上,所述圆筒本体4通过预埋件2固定在地基填料I上,所述连接法兰5固定在圆筒本体4上,所述连接法兰5为凸字形结构。所述地基填料I包括底部的碎石填料7和上部的混凝土填料8。
[0013]如图2所示,地面设有四组带预埋件2的地基填料I均布在圆筒本体4的圆周上,所述塔身基础件3的外径壁上均布有数量与地基填料I数量相等的塔身支撑架6,所述塔身支撑架6位于两个地基填料I之间并且与塔身基础件3外径固定连接。所述塔身支撑架6的中心位于两个地基填料I之间夹角的角平分线上。
【权利要求】
1.一种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其特征在于:包括地基填料(I)、预埋件(2)和塔身基础件(3);所述塔身基础件(3)包括圆筒本体(4)和连接法兰(5),所述预埋件(2)的上平面在同一平面上,所述圆筒本体(4)通过预埋件(2)固定在地基填料(I)上,所述连接法兰(5)固定在圆筒本体(4)上,所述连接法兰(5)为凸字形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其特征在于:至少有三组带预埋件(2)的地基填料(I)均布在圆筒本体(4 )的圆周上,所述塔身基础件(3 )的外径壁上均布有数量与地基填料(I)数量相等的塔身支撑架(6),所述塔身支撑架(6)位于两个地基填料(I)之间并且与塔身基础件(3)外径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塔身支撑架(6)的中心位于两个地基填料(I)之间夹角的角平分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起重设备的预埋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基填料(I)包括底部的碎石填料(7 )和上部的混凝土填料(8 )。
【文档编号】E02D27/42GK104074200SQ201410249673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9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9日
【发明者】刘丽, 杨英丽 申请人:江苏大通重工有限公司, 吉林大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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