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577214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变速器,具体地说是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
背景技术
目前匹配发动机480-4100的工程自卸车变速器多为主箱加前副箱或主箱加后副箱,该种变速箱存在高低档,高挡、低挡有些挡位速比相差不大或重复,挡位不能有效利用,造成挡位浪费,相应变速箱成本增高;由于主副箱连接在一起,造成加工工艺复杂且关键尺寸难以保证,主副箱同轴度难控制,造成主副箱之间轴承易损坏,齿轮打齿等现象;换挡结构采用主副箱分开的型式,整车换挡机构复杂,操纵困难。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供一种使用寿命长、生产成本低、易于加工、对环境无污染的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箱体内中间部位设置有一轴和二轴,拨叉轴设置在二轴的上方,倒挡轴和中间轴设置在二轴的下方,其特征在于二轴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倒挡齿轮、一挡齿轮、二挡齿轮、三挡齿轮、四挡齿轮和五挡齿轮,中间轴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三四挡双联齿轮、中间轴五挡齿轮和常合齿轮,倒挡轴上设置有倒挡惰轮。
拨叉轴上设置有四个拨叉;三四挡双联齿轮分别与三挡齿轮、四挡齿轮啮合;中间轴五挡齿轮与五挡齿轮啮合;常合齿轮与一轴常啮合;倒挡惰轮与中间轴、倒挡齿轮常啮合。
该变速器的一挡为超低挡,增加爬坡能力,相当于内置副变速;二、三、四、五、六挡采用同步器换挡,一、倒挡采用啮合套换挡;对齿轮、轴进行了加强设计;换挡机构采用一个换挡操纵机构,操纵简单。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设计合理、结构简单、简化操纵,生产成本低,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并且节省了安装空间,减轻了驾驶人员的疲劳程度。
以下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为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一轴,2、箱体,3、五挡齿轮,4、四挡齿轮,5、三挡齿轮,6、二挡齿轮,7、一挡齿轮,8、倒挡齿轮,9、常合齿轮,10、中间轴五挡齿轮,11、三四挡双联齿轮,12、中间轴,13、倒挡惰轮,14、二轴,15、倒挡轴,16、拨叉,17、拨叉轴。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作以下详细地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其结构包括箱体2、一轴1、二轴14、拨叉轴17、中间轴12和倒挡轴15,箱体2内中间部位设置有一轴1和二轴14,拨叉轴17设置在二轴14的上方,倒挡轴15和中间轴12设置在二轴14的下方,二轴14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倒挡齿轮8、一挡齿轮7、二挡齿轮6、三挡齿轮5、四挡齿轮4和五挡齿轮3,中间轴12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三四挡双联齿轮11、中间轴五挡齿轮10和常合齿轮9,倒挡轴15上设置有倒挡惰轮13。
拨叉轴17上设置有四个拨叉16;三四挡双联齿轮11分别与三挡齿轮5、四挡齿轮4啮合;中间轴五挡齿轮10与五挡齿轮3啮合;常合齿轮9与一轴1常啮合;倒挡惰轮13与中间轴12、倒挡齿轮8常啮合。
除说明书所述的技术特征外,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已知技术。
权利要求1.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包括箱体、一轴、二轴、拨叉轴、中间轴和倒挡轴,箱体内中间部位设置有一轴和二轴,拨叉轴设置在二轴的上方,倒挡轴和中间轴设置在二轴的下方,其特征在于二轴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倒挡齿轮、一挡齿轮、二挡齿轮、三挡齿轮、四挡齿轮和五挡齿轮,中间轴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三四挡双联齿轮、中间轴五挡齿轮和常合齿轮,倒挡轴上设置有倒挡惰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其特征在于拨叉轴上设置有四个拨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其特征在于三四挡双联齿轮分别与三挡齿轮、四挡齿轮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其特征在于中间轴五挡齿轮与五挡齿轮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其特征在于常合齿轮与一轴常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其特征在于倒挡惰轮与中间轴、倒挡齿轮常啮合。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属于变速器,其结构包括箱体、一轴、二轴、拨叉轴、中间轴和倒挡轴,箱体内中间部位设置有一轴和二轴,拨叉轴设置在二轴的上方,倒挡轴和中间轴设置在二轴的下方,二轴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倒挡齿轮、一挡齿轮、二挡齿轮、三挡齿轮、四挡齿轮和五挡齿轮,中间轴上从右至左依次设置有三四挡双联齿轮、中间轴五挡齿轮和常合齿轮,倒挡轴上设置有倒挡惰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程自卸车用变速器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设计合理、结构简单、简化操纵,生产成本低,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并且节省了安装空间,减轻了驾驶人员的疲劳程度。
文档编号F16H3/02GK2876441SQ20062008177
公开日2007年3月7日 申请日期2006年3月14日 优先权日2006年3月14日
发明者刘玉富, 吴伟, 葛宏坤, 马卫东, 高金宏, 彭玉兰 申请人:张昊, 刘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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