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768331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船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
背景技术
目前,供港湾、河道、江湖等疏浚工程挖泥船配套使用的漂浮胶管是指用于输送液体、浆状物料或粒状物料的一类管状橡胶制品,其连接方便,使用寿命长,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传统的漂浮胶管的外表面材质为黑色橡胶,由于海上作业过程中,疏浚管线长,单一的黑色橡胶无法起到标识作用,其它船舶在行驶时很容易忽视该种漂浮胶管而与漂浮胶管发生碰撞事故,特别是在夜间海上作业时,此类事故更容易发生。为此,现有技术提供的漂浮胶管的外表面贴有彩色警示带,然而,由于彩色警示带在海水浸泡下很容易脱色,而且在夜间也无法起到警示带的作用,因此,该种漂浮胶管同样易于发生与其它船舶的碰撞事故,可应用性差。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以解决现有技术提供的外表面贴有警示带的漂浮胶管,由于彩色警示带在海水浸泡下容易脱色,在夜间也无法起到警示带的作用,易于发生与其它船舶的碰撞事故,可应用性差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包括呈管状的橡胶本体,分别置于所述橡胶本体两端的两个法兰,所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还包括置于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由添加自发光材料的橡胶制成的发光警示带。上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中,所述发光警示带可以是由添加粉末状光致蓄光发光材料的橡胶制成的警示带。上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中,所述法兰与所述橡胶本体可以是粘接。上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中,所述发光警示带可以缠绕于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上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中,所述发光警示带还可以粘接于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上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中,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还可以设有分别容置所述至少一个发光警示带的至少一个凹槽。进一步地,所述橡胶本体在包括内层橡胶、中层橡胶以及外层橡胶时,所述凹槽可以设置于所述外层橡胶的外表面。由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在其外表面设置有由自发光材料制成的警示带,解决了现有技术的彩色警示带易于脱色、夜间无警示的问题,有效避免了漂浮胶管与其它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可应用性强。

[0014]图I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图I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的结构,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包括呈管状的橡胶本体I ;分别置于橡胶本体I两端的两个法兰3 ;以及置于橡胶本体I的外表面的至少一个发光警示带2。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彩色警示带易于脱色、夜间无警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中,发光警示带2是由 添加自发光材料的橡胶制成的警示带。使用时,橡胶本体I通过法兰3实现与其它自发光式漂浮胶管或挖泥船的连接。由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在其外表面设置有由自发光材料制成的警示带,解决了现有技术的彩色警示带易于脱色、夜间无警示的问题,有效避免了漂浮胶管与其它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可应用性强。优选地,该自发光材料为粉末状光致蓄光发光材料。粉末状光致蓄光发光材料又称为非放射性蓄光材料、无电源自发光材料,该种材料对450纳米以下的短波可见光具有很强的吸收能力,并可多次循环使用,且这种发光颜料不含放射性元素,可作为一种添加齐U,均匀地分布于橡胶中。其中,发光警示带2可以是缠绕于橡胶本体I的外表面,粘接于橡胶本体I的外表面,或以其他方式置于橡胶本体I的外表面,以保证发光警示带2与橡胶本体I成为一体。本实用新型中,橡胶本体I的外表面设有分别容置至少一个发光警示带2的至少一个凹槽,至少一个发光警示带2分别置于至少一个凹槽中。更进一步地,橡胶本体I包括内层橡胶、中层橡胶以及外层橡胶,该凹槽设置于外层橡胶的外表面。其中,法兰3与橡胶本体I采用粘接方式实现连接。由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在其外表面设置有由自发光材料制成的警示带,解决了现有技术的彩色警示带易于脱色、夜间无警示的问题,有效避免了漂浮胶管与其它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可应用性强。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包括呈管状的橡胶本体,分别置于所述橡胶本体两端的两个法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还包括置于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由添加自发光材料的橡胶制成的发光警示带,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设有分别容置所述至少一个发光警示带的至少一个凹槽; 所述橡胶本体包括内层橡胶、中层橡胶以及外层橡胶,所述凹槽设置于所述外层橡胶的外表面。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与所述橡胶本体粘接。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警示带缠绕于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
4.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警示带粘接于所述橡胶本体的外表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包括呈管状的橡胶本体,分别置于橡胶本体两端的两个法兰,自发光式漂浮胶管还包括置于橡胶本体的外表面、由添加自发光材料的橡胶制成的发光警示带。由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的自发光式漂浮胶管在其外表面设置有由自发光材料制成的警示带,解决了现有技术的彩色警示带易于脱色、夜间无警示作用的问题,有效避免了漂浮胶管与其它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可应用性强。
文档编号F16L11/133GK202612904SQ20112017110
公开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26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26日
发明者闻学秋, 王敏, 李作胜, 赵秀娟 申请人:大连巅峰橡胶机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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