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沙盘支架底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715347阅读:1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沙盘支架底座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包括立柱和连接杆,所述立柱包括450立柱、410立柱、370立柱、330立柱和290立柱,所述450立柱顶端三面设计有插刀槽,所述410立柱、370立柱、330立柱和290立柱顶端四面设计有插刀槽;所述连接杆包括二十个一号连接杆和三十八个二号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两端设计有插刀,所述一号连接杆设计有挡板;所述连接杆通过插刀连接在立柱上。该沙盘支架底座可自由进行拆分、拼接,最大可拼4×6m,采用倾斜式设计,使观看更加舒适,且结构简单,便于储存和包装运输。
【专利说明】一种沙盘支架底座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架底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沙盘支架底座。

【背景技术】
[0002]沙盘的使用越来越多的在各个领域出现,这就伴随着沙盘支架底座的使用也越来越多,但现在大多数沙盘支架底座结构固定,存在安装和拆除不方便的缺点,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沙盘支架底座。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沙盘支架底座,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解决方案: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包括立柱和连接杆,所述立柱包括七个高度为45厘米的450立柱、七个高度为41厘米的410立柱、七个高度为37厘米的370立柱、七个高度为33厘米的330立柱和七个高度为29厘米的290立柱,所述立柱所用材料为30 X 30 X 1.5T方管,所述450立柱顶端三面设计有插刀槽,所述410立柱、370立柱、330立柱和290立柱顶端四面设计有插刀槽;所述连接杆包括二十个一号连接杆和三十八个二号连接杆,所述连接杆所用材料为25X25X 1.0T方管,所述连接杆两端设计有插刀,所述一号连接杆设计有挡板;所述连接杆通过插刀连接在立柱上;所述立柱在纵向上根据规格依次从高到低安装,且间距相隔I米,横向上采用相同规格的立柱安装,且间距相隔I米;所述一号连接杆连接在外围立柱上,所述二号连接杆连接于内部立柱,可形成每个单位小铁框规格为IXlm的铁框架。
[0005]优选的,所述连接杆两端设计有插刀。
[0006]优选的,所述立柱设计有插刀槽。
[0007]优选的,所述立柱包括七个高度为45厘米的450立柱、七个高度为41厘米的410立柱、七个高度为37厘米的370立柱、七个高度为33厘米的330立柱和七个高度为29厘米的290立柱五个不同型号。
[0008]优选的,所述一号连接杆设计有挡板。
[0009]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采用插刀式的连接方法,可根据使用情况自由选定拼接规格,最大可拼接成4X6m,且拼接和拆除简单,拆除后的各种小件便于储存和运输;采用五种不同规格的立柱的设计,达到倾斜式的效果,使观看沙盘更舒适。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纵向侧视图;
[0012]图3为本实用新型各小件结构图。
[0013]具体实施方法
[001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包括立柱I和连接杆2,所述立柱包括七个高度为45厘米的450立柱11、七个高度为41厘米的410立柱12、七个高度为37厘米的370立柱13、七个高度为33厘米的330立柱14和七个高度为29厘米的290立柱15,所述立柱I所用材料为30 X 30 X 1.5T方管,所述450立柱11顶端三面设计有插刀槽3,所述410立柱12、370立柱13、330立柱14和290立柱15顶端四面设计有插刀槽3 ;所述连接杆2包括二十个一号连接杆21和三十八个二号连接杆22,所述连接杆2所用材料为25 X 25 X 1.0T方管,所述连接杆2两端设计有插刀4,所述一号连接杆21设计有挡板5 ;所述连接杆2通过插刀3连接在立柱I上;所述立柱I在纵向上根据规格依次从高到低安装,且间距相隔I米,在本图上的实施例中安装有五个,安装个数可为两个,三个,四个和五个,横向上采用相同规格的立柱I安装,且间距相隔I米,在本图上的实施例中安装有七个,安装个数可为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和七个;所述一号连接杆21连接在外围立柱I上,所述二号连接杆22连接于内部立柱I,可形成每个单位小铁框规格为I X Im的铁框架。
[0016]使用时,根据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安装规格,通过插刀式接口把连接杆2连接在立柱I上即可。
[0017]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8]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
1.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包括立柱和连接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包括七个高度为45厘米的450立柱、七个高度为41厘米的410立柱、七个高度为37厘米的370立柱、七个高度为33厘米的330立柱和七个高度为29厘米的290立柱,所述立柱所用材料为30 X 30 X 1.5T方管,所述450立柱顶端三面设计有插刀槽,所述410立柱、370立柱、330立柱和290立柱顶端四面设计有插刀槽;所述连接杆包括二十个一号连接杆和三十八个二号连接杆,所述连接杆所用材料为25 X 25 X 1.0T方管,所述连接杆两端设计有插刀,所述一号连接杆设计有挡板;所述连接杆通过插刀连接在立柱上;所述立柱在纵向上根据规格依次从高到低安装,且间距相隔I米,横向上采用相同规格的立柱安装,且间距相隔I米;所述一号连接杆连接在外围立柱上,所述二号连接杆连接于内部立柱,可形成每个单位小铁框规格为IXlm的铁框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两端设计有插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设计有插刀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包括七个高度为45厘米的450立柱、七个高度为41厘米的410立柱、七个高度为37厘米的370立柱、七个高度为33厘米的330立柱和七个高度为29厘米的290立柱五个型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沙盘支架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连接杆设计有挡板。
【文档编号】F16M11/20GK203950492SQ201420383406
【公开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12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12日
【发明者】郑东升 申请人:军鹏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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